Rosencrantz and Guildenstern Are Dead Tom Stoppard 9780802132758 读了一遍剧本,看了一遍改编的电影,还是没懂。 据说这是在讲两位主角在戏中其实都是不由自主的戏子,不知道自己从何而来为何而来却在那里扮演着龙套的角色。貌似挺有道理,但是为什么作者要花三幕的长度来讲这么仅仅一个道理呢?我在读剧本的时候最直观的感觉是,标题是他们两个死了,但是到底什么什么死的如果不结合哈姆雷特的故事的话是很不清楚的,我甚至有印象在每一幕的开头他们都已经死了。什么样的世界才会每一次硬币都落在正面、其中的人物没有大于五分钟的记忆,要么是在梦里,要么就是在死后吧。 电影和剧本最大的区别,是给Rosencrantz加了很多科学小知识的戏码,把两个人的性格特征分离得更明显了。除了科学小知识,当然还保留的,是我觉得剧本里面非常珍贵的一些”伪”哲学的讨论。但是貌似只要是话唠剧,听者有心的人都可以把这些当成哲学上的讨论,然而其实谁也不知道这究竟是在讲什么,我们和剧中的Rosencrantz和Guildenstern一样无知。
The Girl on the Fridge Etgar Keret Miriam Shlesinger (translator) Sondra Silverston (translator) 9780374531058 自从读了《突然,响起一阵敲门声》后,我对这位以色列作者Etgar Keret留下了很好的印象,于是找了他更多的作品来读。他最擅长最出名的还是他的短篇小说,有的小说短到只有两三页。这本《The Girl on the Fridge》是他相对早些的短篇小说集,出版于2008年。我感受到了比《突》更为初级的一些东西,在其中我发觉好多内容是相当暴力恐怖的,比暴力恐怖更渗人的是大多数的小说里都透漏着一股阴暗的能量。我并不是说阴暗的能量不好,但是我能读出来的是在《突》里面作者有相当大的成长以至于在保留这些阴暗能量的背景之下写出来不那么明显阴暗得歇斯底里的东西。我的意思是,比如你要表达你丧子的痛苦,大哭大闹怨天尤人的情绪的确很强烈,但是收拾情绪平静下来叙述孩子的生平和丧子的故事会更有可信度也更能够传达你所想要表达的东西。 这本小册子虽然才两百页都不到,但是有四五十篇短篇。我印象比较深刻比较喜欢的有:《Crazy Glue》,女主用强力胶把房子里的各种东西都粘住固定起来,还把自己倒挂在天花板上,男主回家想要把女主放下来无果,一下子动了爱意去亲吻女主的嘴,然后也被粘住,挂在了上面。《Sidewalks》是一篇很罕见的感人的故事,讲的是好哥们死掉了,男主回忆当初酒醉的经历。《Monkey Say, Monkey Do》讲的是有一只智商很高的猴子,管理员想让它在高管面前好好表现,于是管理员色诱猴子,猴子高傲拒绝,于是管理员只好去色诱高官。读这篇的时候我差不多都到《未来的序曲》里面《Evil Robot Monkey》不得其解,我觉得这篇《Monkey Say, Monkey Do》高明多了,都可以上雨果星云奖了。《Cheerful Colors》讲男主从小有能力把难找的东西用鲜艳的色彩涂色并且轻易地找到,长大后他凭借他的这份天赋找到了各种被官方通缉的人(萨达姆、Anne Frank等等),于是恐怖主义者和自由斗士放弃躲藏,接着人们放弃了反抗、世界变得令人沮丧、也再也没有cheerful colors了。《My Best Friend》是讲在等公车的时候尿急,然后意识到自己最好的朋友就住在附近,于是憋尿去他家上洗手间,好不容易到了发现朋友不在家,实在憋不出了于是尿在了朋友家门口。这篇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点,就是看着特别好玩,而且很有画面感。
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西方哲学史 Bertrand Russell 罗素 9780415325059 休谟(David Hume)是18世纪英国哲学家,他的著作《人性论》分为理智、情感、道德三卷。 首先,休谟提出了”印象“和”观念“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具有较多的力量和猛烈的知觉,后者是思考和推理中的印象的模糊心像。一切单纯印象都有一个相应的观念,复合观念则未必和印象相似。由此,休谟在心理学中驱走了实体概念,即因为不存在”自我”这种印象,因此也没有”自我”这种观念。这里值得一提的是,此处的”不存在”并不是普通意义的”不存在”,而是说它的存在与否我们不能知道。 接下来,休谟提出了一个很厉害的观点,关于”盖然性“,就是指靠非论证性推论从经验的资料所得到的那种不确实的知识。休谟说有七种哲学关系,其中 有的仅依存于观念的关系,它们是确实的 类似 量或数的比率 任一性质的程度 相反 有的是观念虽毫无变化而能使其改变的关系,它们是盖然的 同一:心不超越直接呈现于感官的东西之外 空间和时间关系:同上 因果:从某个事物/事件推论其他某个事物/事件 使得一个对象产生另一对象的力量,不是从这二对象的观念发现得到的,所以我们只能由经验认识原因和结果,不能凭推理或者内省来认识。也就是说,是经验使人有了关于原因和结果的知识。所谓的”因为A所以B”,其实是指屡次观察到”屡次观察到’A的印象后面跟着有B的印象’的情况”的情况。这里包含两点:1)当我们在说”因A果B”的时候,其实仅仅是在说”在过去的经验里,A、B一向屡次相继或一起出现,一次也没有观察到A后面不跟着B,或者A、B不相伴出现的事例”。2)单纯枚举归纳不是妥实的论证形式。休谟进而主张,这种经验不能成为预料将来会有类似连接的理由。 有了这种毁三观的顿悟后,那么如何面对现实生活呢?休谟觉得是信念/信仰(belief)在支撑着我们。关于原因和结果,我们的一切推论无非是由习惯来的,信念/信仰与其说是我们天性中思考部分的行为,不如说是感觉部分比较恰当。因为我们一无所知,所以所谓的信念/信仰也绝不是合理的东西。我们尽可问,是什么促使我们相信物体存在,但是问是不是有物体却徒劳无益。于是便衍生到了了怀疑主义的范畴,不能因为信念/信仰使你舒服,就放弃怀疑。 难得碰到一个理论那么对我胃口的哲学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夸奖休谟了。罗素说休谟的论证没什么地方可以攻击的,但还是觉得他的理论是死胡同,因为沿着他的方向,不可能再往前进了。我表示不同意,因为即使休谟的这些理论(主要是怀疑主义这部分)或多或少我自己之前也想过,但是这次读下来还是觉得受益匪浅,有很多可以衍生出去讨论的内容。 我最惊讶的地方在于休谟总结的关于belief这一点,我以前从没有意识到belief有如此大的重要性。隐隐中,我觉得belief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因为并不是外部的什么内容支撑着一个人继续活下去,而是一个人自己内部的想法和判断支撑着一个人继续活下去,这不是很神奇吗?我想到三个好像有那么点关联,我却自己也有点判断模糊的事情。 我记得我小时候看电视里的什么类似辩论或者演讲之类的比赛,主持人或者评委老爱在赛前问选手有没有信心赢,我从来没有搞懂过这个问题的意义。首先,选手怎么可能事先知道自己会不会赢,如果他知道的话那这个比赛还有什么意义?其次,选手自己有没有信心,难道会改变接下来他能不能赢的事实? 我所在公司正在经历从未经历过的低谷期,员工们的想法是熬过这个低谷期就好了,公司业绩总归会反弹回去的。有这样的想法,并不说是大家心里有数现在在做的事情能够帮助公司走出低谷,而是如果不持有这样的想法的话,那现在做的一切事情也没有任何意义了。等于是,为了使得自己觉得有继续存在的意义,才去相信公司会有好转。这样的想法其实并不靠谱,但是没有他法。同样的逻辑,可以套在社会宣扬正能量这件事情上面。并不是正能量有多好,而是如果没有正能量,面临惨淡的现状会很痛苦。但是用休谟的话说,不能为了舒服就放弃怀疑! 春节的时候看音乐剧《Something Rotten》,里面有一首歌唱”Sure as the day follows the night / Sure as the sky turns to blue / This much I know / This much is true […]
Sunday, February 28, 2016
未来的序曲:21世纪科幻小说杰作选 Future Preloaded: 21st Century Science Fiction 戴维·哈特威尔/帕特里克·海登(编) David G. Hartwell (Editor) Patrick Nielsen Hayden (Editor) 9787513318396 Charles Stross 查尔斯•斯特罗斯 Rogue Farm 无赖殖场 在科技废气经济萧条的未来,农场来了一个生物,它的构成是各种人类的组合,人们如果愿意牺牲自我肉体可以加入它去到别的地方。丈夫很厌烦这个生物老在附近晃悠,想要赶走它,它却一直不离开在附近找寻食物。于是丈夫发怒冲它开了枪,没想到他的妻子已经加入了这个生物,并本想邀请他一起的。 这个故事有点恐怖又有点恶心,是心理和生理的双重不舒服的感觉,读后感有点像是读了《沙王》的样子。 Charles Stross不仅各种科幻奖项提名无数,还拿过三次雨果奖(短篇)。另外,他还和好基友Cory Doctorow一起合作写过一本小说。之前读过他的《Equoid》,都是怪兽系的。 Paolo Bacigalupi 保罗•巴奇加卢皮 The Gambler 赌徒 主人公是一名记者,所在的公司评判新闻报道是否成功的标准是引发了多少关注的流量,而主人公沉溺在自己的老挝移民身份,也从来不在乎点击量。直到有一天他偶尔接触到了同是老挝裔的女明星,因为女明星的转发,他的流量上去了。主人公觉得自己和他的赌鬼父亲一样,赌对了。 我对这种伪反沙文主义的主题文章厌烦透了!而且赌博和写新闻报道有什么关系啊?到最后竟然还是用号称自己鄙视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成功,还能再可笑一点吗?Paolo Bacigalupi一直都喜欢写东方背景主题的科幻小说,非常典型的伪反沙文主义。 Neal Asher 尼尔•阿舍 Strood 斯逐 高级智慧外星人来访地球,主人公身患绝症被外星人送到某外星球,受到外星球生物的追捕想要吃他。最后主人公欣然接受被吃,外星球生物其实要吃的是他身上的癌细胞。 这篇文章我记得我明明在读的时候蛮喜欢的呀,有一种永远不知道接下来到底会发生什么/面对的外界是敌是友的兴奋,同时最后也带有逆转。为啥我现在再回味,却觉得逆转的设计有点刻意了呢? Rachel Swirsky 蕾切•斯沃斯基 Eros, Philia, Agape 情爱,友爱,博爱 有钱家的千金爱上机器人,并通过收养小孩建立了家庭。而之后机器人决定独自离开找寻自我。 看上去这是一个很老套的故事,父亲或者母亲忽然间决定抛弃家庭离开所生活的地方,貌似这几乎是一种human nature了。那么把这样的设定放在高级机器人上会有什么差别?为什么我们好像更愿意谅解机器人,就好像同样的一件事情我们会更愿意照顾外国人一样? 这个短篇曾被提名雨果奖、轨迹奖等。而作者Rachel […]
Also filed in
|
Tagged Charles Stross, David D. Levine, David G. Hartwell, David Moles, Elizabeth Bear, Genevieve Valentine, Ian Creasey, John Scalzi, Madeline Ashby, Marissa Lingen, Mary Rickert, Mary Robinette Kowal, Neal Asher, Paolo Bacigalupi, Patrick Nielsen Hayden, Paul Cornell, Rachel Swirsky, Tony Ballantyne, Vandana Singh
|
Tuesday, January 12, 2016
她死去的那一晚 彼女が死んだ夜 西澤保彦 王静怡(译) 9789571038452 好久没有读西澤保彦的小说了,在我心目中我一直默默把他排在当代日本推理小说作家第一名的位子的。最近陆陆续续国内引进了好多他的简体中译版,可惜大多都是匠千晓系列的。这次读的这本《她死去的那一晚》也是匠千晓主人公破案的,与非系列的作品相比,匠千晓系列因为主人公们的既有设定所以故事的背景有一定的局限性。我个人觉得这也是这个故事唯一的一个bug,凶手的行径和人物的年龄背景心态有落差,很难想象前一秒还是天真无知的大学生后一秒会有如此的城府再后一秒表现出来的又是无能和惶恐,最突出的一个bug就是夏娃在案发第一时间为什么不是联系男友而是联系备胎呢?(剧透反白) 西澤保彦最厉害的地方,除了和科幻的结合(在匠千晓系列里面不存在),就是各种脑洞大开的推理(在匠千晓系列里面就是醉酒模式推理)。而让我觉得可贵的地方是,这些脑洞大开的推理几乎没有什么漏洞,故事情节的逻辑是说得通的。匠千晓的推理模式,就好像解答类似这样的问题:有人在沙漠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尸体是“V”字型倒插在沙子里,然后从这个尸体上发现这个死人的一只手里紧紧的拽着半根牙签,这个人怎么死的?在这本《她死去的那一晚》里,为了给读者持续不断的惊喜,在中间还隐藏了一个小脑洞推理也很精彩:被邀请到别人家做客的一对情侣中的男子回家发现钱包丢了,而且衣服被在对方家中掉包了,于是匠千晓推理是该男子被下药参加换妻游戏中途遇到强盗。(剧透反白)这种好像跳跃太大不怎么符合常理却又有点道理无法反驳的感觉,就是匠千晓的特色。
Also filed in
|
Tagged 西澤保彦
|
Wednesday, December 30, 2015
The Brooklyn Follies Paul Auster 9780571224999 本是想在纽约之行之前读一些关于美国关于纽约的美国作家的小说,所以选了Paul Auster的《The New York Trilogy》和《The Brooklyn Follies》。Aileen读了《The New York Trilogy》,于是我来读《The Brooklyn Follies》。 刚开始读的时候还蛮好看的,退休患绝症的主人公来到布鲁克林消磨时间等死,偶遇自己的侄子,然后众多人物交织在一起讲了自己的故事、自己孩子的故事、侄子的故事、侄子的老板的故事、侄女的故事等等。故事很好读,特别是侄子的老板的过往故事,让我想到了《Ripley Under Ground》的一些情节。但是读到下半本的时候,我开始越来越觉得不耐烦和不痛快,我开始慢慢找到了当初读他的《The Book of Illusions》时候的感觉。主人公(或者是投射其中的作者)太喜欢找理由了,不管是什么事情,都喜欢分析一番找到一个万全的可以justify其行为的理由。你也不能说这些理由不成立,但是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找理由反而让人觉得很不真诚,背后另有一番打算,而用小聪明来找冠冕堂皇的摆在外面的理由。 另一个让我难以接受的是关于情节的走向,主人公是如何从一个人见人厌的卢瑟变成众人依赖的中心人物的?明明所有人的命运都是前路黯淡、了无生趣的,为什么到最后每一个都是大圆满结局?这些都来得太容易太方便,这不科学啊。主人公不是明明想要在布鲁克林过着半出世的生活来救赎自己大都市的生活经历的吗,为什么布鲁克林反而成为了进可攻退可守的一个伪出世基地?
Thursday, December 24, 2015
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西方哲学史 Bertrand Russell 罗素 9780415325059 莱布尼兹(Leibniz)是17世纪的德国哲学家,他就是很有名的那位和牛顿分别独立发明微积分的人。按照罗素的说法,莱布尼兹的哲学分为两种,一种是他传播给大众的流俗哲学,另一种是深藏在他名不见经传的作品中的秘传哲学。 先讲流俗哲学,主要著作有《Monadology》(单子论)和《Principles of Nature and of Grace》(自然与圣宠的原理)。莱布尼兹的哲学也是基于”实体“这个概念,他承认神、精神和物质三种实体,他认为有无限个实体,称之为”单子“。单子具有物理质点的若干性质,每个单子是一个灵魂,而任何两个单子彼此绝无因果关系。一切单子反映宇宙,并非因为宇宙对单子发生影响,而是因为神给了它一种性质从而自发地产生这样的结果。一个单子中的变化和另一个单子种的变化之间,有一种”前定的和谐”,由此生出相互作用的表象,类似于二时钟进阶到无限时钟的意思。人的肉体完全由单子组成,这些单子个是一个灵魂;有一个主宰单子,是那人所谓固有灵魂。空间,就是诸单子按照它们反映世界时的立足点依三度秩序的排列,所以不存在真空。 关于自由意志,莱布尼兹有一套充足理由原理。事情没理由绝不发生。人的所作所为总有动机,人的自由意志存在,但人的行为的充足理由却没有逻辑必然性。神的行为有同样一种自由。 莱布尼兹提供了四种神存在论证。 第一,本体论论证。任何一个通常的人或事物,一方面它存在,一方面又具有某些性质、构成其本质。自古以来就有各种观点,本质是否蕴涵其存在?在莱布尼兹看来,把神定义成最完善的”有”,把完善性定义成无限度地展现,那么一切完善性的主语(神)存在。反驳的方法有两种:康德觉得”存在”不是谓语;罗素的摹述论(theory of descriptions)。 第二,宇宙论论证。初因论证的逻辑是:一切有限事物有原因,这原因又有先前的原因,以此类推,无前因的原因就是神。莱布尼兹在此基础之上发展出来的逻辑是:一切事物都是”偶发的”,总得有个充足的理由,这个充足的理由就是神。反驳初因论证的点是,初因论证假定一切序列必有首项,这是不对的。反驳莱布尼兹的方法是,我们可以把充足理由原理看作等价为”一切真命题是分析命题”,它的矛盾命题是自矛盾的。(没有看懂!) 第三,永恒真理说论证。不牵涉存在而只关系到本质的一切命题,或者永远真,或者永远不真。永远真的命题,叫做永恒真理。世界上还存在很多偶然真理,而偶然真理的终极理由是永恒真理。永恒真理必然存在,而且只能在神的精神中作为思维而存在。这种逻辑类似宇宙轮论证,所以反驳方法也相同。 第四,前定和谐说论证。莱布尼兹的意匠说论证认为:所有的”钟”毫无因果上的相互作用而彼此步调一致,必定有一个单独的外界原因把钟都校准了,那就是神。反驳的点是,这样推理的结论应该是有一个有强大能力的神,而无法证明神全能。莱布尼兹的前定和谐说认为:有无数个可能的世界,而神创造了可能世界中最好的那个,善超出恶最多的那个,而不是不含一点恶的那个。所以这也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亚当吃苹果,为什么有自由意志。 接下来是莱布尼兹的秘传哲学,他的这套哲学更讲究逻辑。他曾自己默默挑战三段论,并且寻求一种能过用计算来替代思考的”万能算学“。 莱布尼兹把实体定义为只能充当主语且不能充当谓语的单词。所谓的分析命题,则是谓语包含在主语中的命题。根据矛盾律,一切分析命题都是真命题;根据充足理由律,一切真命题都是分析命题。于是,莱布尼兹得出结论,每一个灵魂自成一个世界,与神以外的其他一切事物隔绝独立;它不仅是永生的,还是无感的,但它在自己的实体中保留下它所遭的所有事情的痕迹。
Tuesday, December 22, 2015
我也有一个梦想 “近距离看美国”之三 林达 9787108012715 《近距离看美国》的第三本,讲的是美国的种族问题,牵涉到奴隶制、南北战争、平权运动等内容。 我得到的最大的触动,是关于南北战争的起因。我本来对历史就知之甚少,特别是对美国历史的认识停留在南北战争就是解放黑奴的程度。当我看到林达解读的南北战争更多是因为北方不愿意南方独立的时候,我觉得很气愤。然后如果站在另一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的话:历史真的是由胜利者撰写的,而且所有事件都是可以后定性的。因为世界本身就是不完备且充满矛盾的,也就是说总归能够找到足够的论据来支持一切的观点(包括那些互相矛盾的观点)。也就是说,不管是哪一种观点或者结论都是可以被支持的,而坚守其中的一些,其实是一种傲慢/充满勇气的行为;而不坚守则是圆滑世故的。 另外有一点,是关于时代的局限性,林达在这本书里一再强调废奴在当时进度有限是配合当时的社会特性的。时代的局限性决定了在某一时刻当时的社会无法看清某些真理,或者在实践某些真理的时候是有保留的。我对这种观点有点反感,所谓时代的局限性到底是指当时的老百姓无力看清还是国家领导者无能?如果是每个人扪心自问的时候都看清了真理,却都觉得因为时代的局限性无法推进,那岂不变成了一种囚徒困境?我能理解在实践真理的过程中有缓有急,但是我觉得需要做到的是至少在实践的过程中实践者自己内心是知道真理所在的。 最后抱怨一句,林达式洗脑在这本书里面让我感觉更强烈了。
Also filed in
|
Tagged 林达
|
Saturday, December 19, 2015
黃 雷鈞 9789573331803 小说以第一人称自述分两条线讲了自己小时候的身世遭遇和长大后去推理一个案子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名盲人,出生在中国,生长于中国的孤儿院,直到被有钱的德国人收养于是到德国学习生活。长大后,得知中国某村发生一起奇怪的挖眼案,便想要回国来寻找这个案子的真相。 这本推理小说整体的语言和节奏还算是掌握得蛮好的,情节人物什么的也交待得很清楚,所以是一本很容易读的推理小说。但是我实在无法忍受主人公在描述种种事情时候的那股”中二”的样子,然后我发觉原来中二和很多东西是相通的。中二X土豪、中二X直男癌、中二X爱国主义、中二X种族歧视,这个主人公每一项都搭上了。 作为一本探案小说,最重要的是它的推理,这本书的两条故事线隐藏着两件真相,而主人公参破真相的契机竟然是”自己没有在黑夜中被认出来”!这是在开玩笑吗?!在此契机下,主人公瞬间顿悟了两条故事线的所有真相,但是他顿悟出来的真相和前提根本没有什么紧密联系啊,也就是说根本不是什么推理啊,而是想到啥是啥的异想天开啊。他顿悟出来的真相,最多只能算是可能真相的一种,并没有把别的可能真相排除。而且他说出来的真相也还是漏洞百出啊。 这本今年島田荘司推理小说奖的获奖作品,我看到在豆瓣上评价颇高,那段时间隔两天就有大咖给五颗星,于是我才专门请人从香港代购了这本来看。结论有二:一,島田荘司推理小说奖不靠谱,使我对岛田庄司本人的作品也有犹豫了;二,读完这本我立马想到的是刘慈欣,有一些点子却境界很低的作家在中国不止一个。
Also filed in
|
Tagged 島田荘司, 雷鈞
|
Wednesday, December 16, 2015
The Curious Incident of the Dog in the Night-Time Mark Haddon 0-09-945025-9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口吻,讲了一个15岁的主人公Christopher自我描述写书以及探案的故事。所谓的案子,是他邻居家的狗被人谋杀了,在探案的过程中他发现了另一个被隐藏的惊人的事实,并且牵扯出来很多关于他家人的事情。这本小说的特别之处在于主人公是一名智商超高的自闭症患者,所以他笔下的文字充满着各种以他的角度对世界的解读,夹杂着非常多的各种科学/数学小知识。有这些很geek的小知识的小说,读起来还蛮有意思的,但是后面越来越多的涉及到他与别人的交流、以及从他的描述中看到的他身边的人(特别是他的父母)的一些情况,让我觉得有点烦。 我猜测,这本小说的主旨是描绘自闭症患者的世界和他家人的世界的样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个主旨非常完美的做到了。第一,我们可以从第一人称的视角看到自闭症患者眼中的世界和眼中的自己;第二,我们很清晰地看到了那对有着明显有限性的父母(正如大多数的父母一样,他们有意愿却没有能力);第三,我非常感同身受地看到孩子对父母不信任和失望的转变过程。 关于第一点,我忍不住问的一个问题是,高智商的自闭症患者如此,但是有多少自闭症患者是高智商的呢,大多数的一般智商的自闭症患者的生活肯定不是这样的,他们的生活不才是更具有代表性和值得引起读者关注的吗?我非常反感因为患有某些病症就成了人生中的通行证,我也同样不能接受因为有些人的一些天赋秉异就可以忽略他别的方面的重大瑕疵。 主人公的设定在第三点上起到了很关键的作用,只有这样的人物才会在认清事件的真相之后会不顾率任何人情世故地考虑问题,并且明白并且接受残酷的事实。所以,我对故事的结尾略为失望。我知道这是一件不可能解决的问题,因为一切真相摆在台面上之后,不可能去改变这些真相。最后通过软性的刺激使得主人公最终原谅父亲的情节,我承认对主人公们可能是最佳的结局方案,但我很不甘心主人公通过缜密的逻辑推理得出的结论,在这样的鸦片似美好的潜移默化之下被改变。 然后我看了National Theatre Live版本的视频,它删减了很多在我看来是原著精华的众多小知识点的地方,但是加上了很多很炫酷的舞台布景,这种科学技术层面的一加一减互相平衡,反而让我更喜欢话剧版本多一点。但是最后关于勾股定理的证明,虽然有各种多媒体的辅助,话剧版本的却比小说原著的逊色多了,主要是因为原著本来很严谨的数学推理过程被简化得失去了一份高级。 另外是关于选角,我原来对原著的主人公设定就有意见,自闭症患者的主人公硬要加上高智商的才华我觉得有点画蛇添足,而在话剧版本里还专门把高颜值的设定也加进来了,让我觉得有点生气。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原因,我在看剧的时候越发觉得从Christopher的角度来看他的世界很完美,自闭症根本不是病,或者说根本不需要对此进行任何诊治。觉得要对自闭症做什么事情的人,才是杞人忧天、没事找事、狗拿耗子、自以为是。
Tuesday, December 8, 2015
空荡荡的家 The Empty Family 科尔姆•托宾 Colm Tóibín 柏栎(译) 9787020094974 短经典出版的中译本的《空荡荡的家》我一直没舍得读,得知托宾即将来沪讲座,便拿来重温一下托宾的感觉。没想到距离上一次读这本《The Empty Family》的原著已经整整五年时间了,每一个故事的开头还是会唤起我对其内容的回忆,甚至我在当时读的时候的感悟。我觉得读托宾的作品有点上瘾的感觉,所谓上瘾的意思是线上线下反差很大:在阅读的过程中非常享受,简直可以把自己融入他笔下的世界,为其主人公的情绪起伏牵引、为其主人公的选择决定鼓气叫好;但是一旦读完每一个故事,回到我身处的现实世界就会有一种很强烈的失落感,对我自己的人生很唏嘘。问题不在于所谓的人生有多成功、赚多少钱、有多少情感寄托啥的,而在于我从来没有想清楚过自己人生的定位,我生活中的选择仅仅基于“我知道哪些是我不想要的”,却不知道我的道路究竟在何方。我自以为并不是因为自己不够聪明才连这个问题都想不到答案,因为我觉得自己至少比半数的人聪明,还因为我总觉得解答这个问题并不全靠智商。和五年前一样,这本短篇小说集里我最喜欢的还是《采珠人》(The Pearl Fishers)。我可以站在高地去嘲笑/看不起故事中的多纳彻夫妇,好像是我已经看穿了他们生活的虚假和可笑,可是我却也做不到男主那样对自己生活那样的有主张和坚定。话说回来,其实多纳彻夫妇对自己生活的坚定的态度完全不亚于男主,但是他们是在自我蒙蔽中“安全地”坚定自我。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的坚定追求才是类似男主的真正的坚定吧?这就好像在你认清了“自由”的真相之后,仍然追求自由,而不是逃避自由。我非常崇拜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也非常羡慕这样的人,而我发现这样的人才托宾的笔下比比皆是(而且不分男女老少),我甚至有一种错觉这样的人外国人比中国人多得多。有两种思维方式,第一种是做一件事情第一个想到的是要不要做想不想做,然后怎么做、以什么代价来做是其次才考虑的;第二种是做一件事情首先想的是好处是什么坏处是什么代价是什么,到底要不要做这件事情取决于利弊分析。我个人经验自己和身边的人更习惯性地会使用第二种思维方式,而我接触到的老外(以及我电视里看到的老外)更多会用第一种思维方式,好像外国的生长环境促使他们不会用算计的心情来面对世界。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把话题从对人生的定位引到思维方式上,我也并不觉得思维方式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要害,还是把话题说回托宾的书的内容吧。 这次重读我才惊讶地意识到原来九篇短篇里有那么多是有同性恋情节的,我的意思是我头一回读的时候也知道,但是读完之后给我留下最大印象的并不是这本书和同性恋有多大关系,而是其中的主人公们的故事和情感。我不愿意很概括很匆忙地给每一篇作总结,这本书的题目是《空荡荡的家》,主题与其说是在宣扬家庭的概念,还不如说是在重新定义家庭的概念。我记得我以前对美国总统选举宣传非常shock的两点,一是他们如此公然并且天经地义地宣扬God对美国的必要性,二是有的候选人会专门打出宣扬传统家庭观念的牌。因为我以为每个人想要怎样的父子关系或者夫妻关系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为什么某个政治人物特别宣扬传统的家庭观念就会受到拥护呢?然后最近几年的美剧《Modern Family》又是运用最不传统的家庭构成来宣扬最传统的家庭观念,还有今年的美国同性婚姻合法的事件。这些都让我很困惑,本来就是非传统的东西了,为什么都要硬往既定的传统的框架里挤?而托宾的《空荡荡的家》的每一个故事都告诉我们,真正的家庭是什么样子的,并不是说要把这些家庭和所谓的完美家庭比较从而改进,而是真正的家庭就是这样子的,关键在于在这些家庭里的人选择并且有能力选择什么样的生活。 托宾的故事、情感、寓意,每一项都如此让我五体投地。
Thursday, November 26, 2015
Mostly Harmless Douglas Adams Martin Freeman (narrator) 0-330-32311-3 半年来陆陆续续地听Martin Freeman读的有声书听完了H2G2的最后一本《Mostly Harmless》。在这样长时间的周期下,具体的故事情节对我来说已经很零碎了,我甚至无法拼凑出来一个前后完整的故事。但是这丝毫不影响我想要给这本书打五颗星的决心,因为它真的太witty了,可以说这真的是那种重在阅读过程体验的书。我听到的这个版本的有声书把整本书分散成了一个个很短的音频,每段也就五分钟左右。DNA可以做到的是在每一个这样的五分钟长短的篇幅里都有各种不同的能让读者/听众会心一笑的桥段。我觉得DNA的英式嘲讽式的搞笑,做到了永远可以上升一个层面来对自我进行分析和嘲笑的水平,令我喜欢和佩服得不行。下次还是要找机会,把原著再好好读一读。
Tuesday, November 17, 2015
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西方哲学史 Bertrand Russell 罗素 9780415325059 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是17世纪的荷兰哲学家,他原是葡萄牙裔的犹太人,却被驱逐出犹太教,他的作品贯彻神的概念,却被基督教列为禁书。 在他的不那么有名的《Tractatus Theologico-Politicus》(神学政治论)和《Tractatus Politicus》(政治论)里,他阐述了他的政治哲学。斯宾诺莎的政治哲学和霍布士的颇有相似之处,他们都认为主权者无过并且反对一切叛乱,但是斯宾诺莎与霍布士不同的是他推崇民主制,同时认为自由很要紧。 斯宾诺莎最有名的著作在他死后才出版,叫做《Ethics》(伦理学)。在这本书里,斯宾诺莎分三个部分阐述了他的哲学思想。 首先是形而上学的部分。从反对笛卡尔的观点开始,笛卡尔觉得有精神和物质两个实体,它们分别由思维和广延性界定。斯宾诺莎则认为思维和广延性都仅仅是神的一种属性,我们只有通过否定来定义有限事物,而完全肯定的存在那就是神。由此引出了斯宾诺莎的泛神论(pantheism)的观点,即神并不是一个特定的人物,神是所有一切、神即大自然。而一切事物都受着一种绝对逻辑必然性的支配,所以也没有什么自由意志可言。斯宾诺莎在这里被质疑的点是,如果神即一切的话,那上帝为什么会允许恶的存在和发生。斯宾诺莎的回应是,只有从人类的有限角度出发才会看到否定的东西(否定性的地方是恶),而从神的角度,世界是没有什么善恶的。 在《Ethics》里,斯宾诺莎运用的是几何学的推理方法,即有定义、有公理、有定理,公理后面的一切都是由演绎论证推出来的。 其次是关于感情和意志的心理学。自我保全是人类感情的根本动机。我们所遭遇的事,大多是由外界决定的。我们有几分自决,便有几分自由。时间并不是什么实体的东西,只有在人类自己的认识中时间的有限性会和感情联系起来,而在神的眼中,并不存在这样的时间上的过去现在未来的差别。 用我自己理解的话来说,那就是当你以为你是人生的主宰,你在被希望/恐惧这样的感情奴役了,而当你明白你只是个大自然的小棋子的时候,你就”圆满”了,自由了(free了,不受这种感情的奴役了)。 在这样的情感的定义的基础上(第二部分),运用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第一部分),便能得到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第三部分)。我们爱神,是通过对神(自然)的理解,通过对神的理解我们便免除了那些”炽情”的感情从而获得了自由。对我们所遭遇的事每增一分理解,就是把事件和神的概念联系起来,因为一切事件都是神的一部分。把一切事件当作是神的一部分来理解,就是对神的爱。所以,对神的爱必定占精神的首要地位。爱神者不会要神回爱他。 罗素对斯宾诺莎的评价分为两个方面,他试图把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和伦理学分开来评价。 罗素把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归结为逻辑一元论,他觉得这种逻辑一元论和现代逻辑与科学方法相违,不能接受仅仅是逻辑推理的东西,而应该是通过经验资料显示而得出的真理。罗素不仅挑战斯宾诺莎的前提,同时还挑战斯宾诺莎的推理方法。 在这一点上,我个人同意罗素一半的观点,我并不觉得在拥有前提之后运用纯粹的逻辑推理的方法是错误的,我挑战的是斯宾诺莎的前提的真实性并不一定站得住脚,或者说他的前提是虚的。在虚的前提下运用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有一种以虚套虚的嫌疑。在这一点上,我感到斯宾诺莎在运用和笛卡尔同样的招数,他们在谈论一件事情(主语+谓语)的时候,都把重点放在谓语上面,而没有去论证主语的存在和真实性。但是当我们主要关注谓语的时候,常常会(不得不)默认主语是真的。问题是主语真的是真的吗? 在伦理学方面,罗素相当看好斯宾诺莎的想法,并特别赞赏他的言行合一。这里又一次涉及到了关于斯宾诺莎面对恶的态度,小伙伴们都纷纷同意罗素的观点,觉得要达到斯宾诺莎的境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运用斯宾诺莎的眼光,去原谅那些作用于自己的恶,看来理所应当,这已经没那么容易了;但要要是是去原谅那些作用于自己身边人的恶,那更难以让人接受。 这个主题,我觉得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挑战斯宾诺莎。第一,当斯宾诺莎说”爱神者不会要神回爱他”的时候,两个”爱”字的定义是完全不一样的,前者是指去理解自然,而后者则回到了世俗角度的定义。第二,如果说爱神意味着理解自然并且明白对神而言没什么善恶的区别,那为何不能作恶,为何不能不原谅恶?因为说到底不管是什么动作,都一样啊。第三,站在神的视角的确是没什么善恶区别,但是我们人类为什么要用神的视角来套在自己身上看待问题呢? 虽然我如此挑战斯宾诺莎,但我不得不承认我自己也经常运用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来思考问题。我无法否认,人类主宰命运的有限性,这就意味着存在一种高于人类意志的东西,在不愿意把这种东西特定和某些神明联系在一起的情况下,泛神论也正是我的想法。虽然我觉得这个中文词多少有点歧义,对我而言泛神论虽然有一个神字在里面,但却是十足的无神论。我也觉得斯宾诺莎把爱神和理解自然等同化的定义非常得励志。但是在这种励志的行径下斯宾诺莎推崇的原谅默认,我想接受却又觉得这种推断很不负责任。
Saturday, November 7, 2015
The Illustrated Man Ray Bradbury 9780553274493 Ray Bradbury的这本短篇小说集,以一篇同名的短篇开头与收尾,讲的是一个全身都是纹身的人,身体上的纹身不仅会动,还在讲故事,讲的还都是真实的预言故事,然后书中收录的就是这个纹身人身上的诸多故事。这些虚幻的故事涉及各种时间空间背景,几乎没有一个统一的主题,但是有一个共同的特性那就是恐怖。这本书里收录的这些短篇科幻小说,在科幻的元素之外,真的可以说是恐怖小说了,一开始悬疑气氛很重,结果知道真相或者不知道真相也都让人觉得后怕,有点庆幸自己不在故事中。在读的过程中我一直想着这一定是要打五颗星的,全部读完后想打五星的体验还在,但是再想到《The Martian Chronicles》的话,又觉得《The Martian Chronicles》能够在一个基本设定下讲出那么多丰富的故事还是比《The Illustrated Man》在一个简单框架下讲出各不搭界的故事要强一点,所以勉强给《The Illustrated Man》打个四星半吧。以下简短地对我印象较深的几篇做个小记录。 《The Veldt》高科技的居家系统,可以把小孩的玩乐屋的背景投射成任何想要的样子,父母不想让孩子太沉溺于脱离现实的人造场景,最终却被孩子关在玩乐屋的非洲野生草原中。从头到尾没有一个直白的解释,非洲草原的场景到底是哪里出了错,却由此把重点转到了家庭与儿童教育的问题上。 《The Exiles》讲恐怖小说的作品在地球被禁后,作者们的灵魂存活在一火星上,其中的一些灵魂想要迫害来访的人类。这个故事好玄乎,说实话我到现在也没有理清楚这些灵魂的来龙去脉和目的,如果他们想要存留的话,为什么要迫害那些宇航员使得他们想要把书烧光呢,因果关系好混乱。但正是这种混乱,让我觉得这个故事好适合Doctor Who啊。 《No Particular Night or Morning》是一个”哲学家”主人公的故事,他不相信任何没有确凿存在证据的东西。这种哲学叫做solipsism,唯我论,和我们近期在读的关于主观主义/唯心主义的东西好搭。 《The Concrete Mixer》一个不愿意来侵略地球的火星人被迫参站,在地球迎接火星人的却是欢迎的面孔。我觉得试着去揣测别人的心理这件事情太有趣/太不靠谱了,在此之上建立起来的种种理论和导向更是会我们引向未知的惊喜/惊吓。
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西方哲学史 Bertrand Russell 罗素 9780415325059 笛卡尔(René Descartes)是17世纪的法国哲学家,他最出名的名言就是“我思故我在”。当然这句名言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笛卡尔通过他的哲学逻辑推理得来的。 首先,笛卡尔把人和动物的肉体都看作是机器,他觉得动物完全受物理定律支配、缺乏情感和意识的自动机;而人有灵魂,通过灵魂与生命精气的接触,灵魂与肉体相互作用。但是并不存在灵魂支配肉体这种事情。格令克斯为了说明这种观点,创造了“二时钟”这个概念:肉体和精神就像两个单独但却同步的时钟。但是反对者觉得这样的概念不仅古怪,而且如果把精神事件与物理事件如此平行设定的话,那么精神事件岂不也带有决定论性质了吗? 再说笛卡尔的哲学理论,主要体现在他的《Discourse de la méthode》(方法论)和《Méditations》(沉思录)这两本著作里。从笛卡尔式怀疑(Cartesian doubt)开始,笛卡尔觉得什么都是可以去怀疑的,直到找到怀疑不了的东西,那么那个东西就是一条真理。怀疑的内容可以是具体的事物,比如“我躺着”;也可以是无形的东西,比如“2+3=5”。怀疑的角度,可以说它是在梦中或者幻觉里的东西,也可以说是一种鬼使神差或者有更高一层能力的趋势使得被怀疑的东西不真。然后在怀疑的过程中我们就会发现,唯一不能被怀疑的是“我怀疑”。这就说明“我怀疑”这一则确凿无误的真相,明显不是阿猫阿狗在怀疑,由此便推导出“我存在”。Cogito ergo sum=Je pense, donc je suis=我思故我在。假如我停止思维,“我”的存在便没有证据了。“我”是一个作思维的东西,由此跟肉体相对立。而对思维的定义,笛卡尔包括怀疑、理解、设想、肯定、否定、意欲、想象、感觉。 接着,笛卡尔举了一个蜂蜡的例子(wax argument)来证明认识外界事物,不可靠感觉,必须凭精神。 罗素对笛卡尔的质疑:显然笛卡尔在寻找怀疑的止点,一件无疑问的事实,他找到的是他自己的思维,即“我思”。“我思”是原始前提。但是这里的“我”于理不通,因为可以得到的无疑问的事实仅仅只是“思维是有的”。 从笛卡尔式怀疑,到我思故我在,这一路从看似简单的前提一下子豁然开朗似地推理到如此高度的哲学结论,我感到有一种几乎惊艳的醍醐灌顶的味道。而且他的逻辑方式颇有GEB的风格,去怀疑怀疑,上升一个层面去做同样的事情,往往就能发现很厉害的东西,比如哥德尔的证明或者罗素悖论。但是稍微往细想一想,却总觉得哪里不对劲,笛卡尔的推理哪里有问题。和小伙伴们讨论许久之后,我觉得有以下几个疙瘩。 “我思故我在”这句话本身已经成为了超越它本来要表达的内容的存在。我们习惯于理解“我思”是“我在”的必要条件或者等价条件,而笛卡尔的意思是“我思”是“我在”的充分条件。 我觉得最奇怪的地方,笛卡尔式怀疑和我思故我在的两者的推理的点是不统一的。前者怀疑的点是其内容的真实性,是宾语;后者因为不能怀疑了,于是直接肯定的是主语。这一点在细读罗素的评论后我就更清楚了,无疑问的事实并不是“我思”而是“思在”,怎么可能从“思在”推导到“我在”呢? 怀疑的方式我觉得也有问题。我可以怀疑“我吃”,因为可能我是在做梦,如果是按照这个角度的话,那么怀疑“我吃”的结论应该就是“我不吃”,也就是说“我吃”和“我不吃”里必然有一项是无疑问的事实。如果从无疑问的“我思”可以推导出来“我在”的话,那么无疑问的“我吃”或者无疑问的“我不吃”应该也同样可以达到一样的结论“我在”啊?!也就是说,怀疑“我吃”的结论可以不是“我不吃”,而是“他吃”或者“她吃”,于是就能推导出来人类存在了吗? 这样的推导逻辑让我想到了金山悖论,提出这个金山悖论的哲学家迈农(Alexius Meinong)说:当我们说“金山不存在”的时候,其实是在将一个不存在的东西作为一个命题的主语,其实是在肯定它的存在,虽然不是作为实体的存在,而是作为观念的存在。我觉得笛卡尔在这里做的是同样的事情。当在审视前提假设的时候已经蕴含了结论的时候,那么从这个前提假设推导到这个结论还有什么意义呢? 还有,我到现在还想不通“我怀疑”和“我吃”的区别。我们可以说我怀疑“我吃”,所以“我吃”是可以被怀疑的,“我吃”不是一项无疑问的事实。那这里所谓的无疑问的事实,是指谁无疑问呢?是不是我不能怀疑的时候,就变成了无疑问呢?我不能怀疑“我怀疑”,但是别人可以怀疑“我怀疑”啊,或者说老天可以怀疑“我怀疑”啊,那么“我怀疑”还是无疑问的事实吗?
Tuesday, October 27, 2015
娱乐至死 Amusing Ourselves to Death 尼尔·波兹曼 Neil Postman 章艳(译) 9787508648286 这本书用电视这个行业的兴起来证明,在《1984》和《美丽新世界》的两种不幸中,我们将走向(或者已经走入了)赫胥黎所描述的那种为了娱乐而忘却思考的社会。关于这则观点的论证,我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的话,那就是一则信息传递的载体和形式,不仅是信息内容本身之外的一项内容(形式本身就载有信息),它还在时时刻刻地改变信息的内容;电视作为一种”新兴”的媒介,正因为它与以往媒介的巨大不同之处,决定了它就是一种以娱乐为导向的媒介;随着此项媒介的日益强大,导致我们的生活充满了以娱乐为导向的所有一切。 我对这本书的书名相当反感,一本内容是想要警惕大家娱乐的严肃的书却以最烂俗夸张的书名想要来吸引读者,作为读者我多少感到收到了一些侮辱。 作者的论述无不精彩,但感觉还是有点脱节。首先因为它描述的是几十年前的美国,它和当代中国总有一些不同之处。中国的媒体似乎更多还是活在《1984》的世界里,与此同时互联网的迅速崛起在相当程度上趁着电视还没有完全霸占老百姓所有业余时间的时候就让人们从电视中解脱出来一些(但是各种网路电视的兴旺似乎又为电视扳回一城)。其次,我觉得就算作者的结论成真,也无伤大雅。在阅读《美丽新世界》的时候,我就有点犹豫,因为我觉得如果作为一个生活在其中的个体并不会因此而感到痛苦。我们在批评电视过于娱乐的同时,我们的下一代就出生和生活在电视娱乐的环境下,他们会觉得这一切都稀松平常,他们自然有在他们自己的价值体系之下拥有觉得值得关注的问题。然后这一切又有什么问题呢?因为所谓的问题都只是针对局外的,或者说已经被时代淘汰了的,老人的。最后,我觉得真正恐怖的,既不是《美丽新世界》,因为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是自觉幸福的;也不是《1984》,因为生活在其中的人们能清楚的认识和感受到压迫,日子过的痛苦但有明确且共享的是非观;而是这两种世界的混合。而这本书现在还强调的是世界已经变成了《美丽新世界》的样子,反而让读者麻痹和纵容了《1984》的横行。
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 西方哲学史 Bertrand Russell 罗素 9780415325059 霍布士(Thomas Hobbes)是英国政治哲学家,生于1588年卒于1679年。他既是一名经验主义者,又想当推崇数学的逻辑与应用。他的著作《Leviathan》(利维坦)描述了他的王党政见,首先他表达了他的唯物论(materialism),他认为生命是四肢的运动,而国家=利维坦=人工技巧创造的东西。 第一篇,主要讲个体的人。感觉作用是由对象的压力引起的;思想的前期后续亦受定律的支配。同时作为一个唯名论者(nominalist),霍布士觉得名目的重要到真假只是言语的属性,并且可以从定义出发来避免自相矛盾的概念,比如” incorporeal substance”。再回到个体的主题,霍布士觉得包括欲求和厌恶的激情也只不过是意向的程度,于是意志无非是深思熟虑后余留的欲求活厌恶,由此否定了自由意志。 第二篇,讲的就是盟约(social contracts)。服从过半数的人选择那个统治权力者,这是公民们彼此订立的盟约。达成此盟约后,公民的政治权利便终止了。接下来统治者不受任何契约束缚,而公民则必须受此盟约的约束。霍布士觉得最佳的政治制度即君主制。所谓自由,就是对运动不存在外界障碍,所以自由与必然是一致的。公民对主权者义务的边界,在于自我保全的权利,比如公民可以拒绝参军作战。但是对主权者的反抗只有在自卫情况下才正当,对保护旁人而进行的反抗有罪,所以不能造反。另外一个公民对主权者义务的例外是当主权者无能力给予公民保护。 第三篇,是论基督教国,主要是帮英国正名一国之君应该是教会的首领。 第四篇,论黑暗的王国,对罗马教会进行了批评,批评教会把神权至于皇权之上。 接下来罗素总结,在霍布士心目中国家的最好形式是君主制,国家权力是绝对的。霍布士的优点是他摆脱迷信,论事清晰而合逻辑,伦理学可以理解且无暧昧含混概念。霍布士的缺点是把国民利益做整体看,假定所有公民的利害一致;主义过于狭隘,如果把他的理论从国家推断到世界,那我们面临的会是全球毁灭。 我发觉遇到政治哲学家,我和小伙伴们讨论得总会比较激烈,可能是因为所谓的政治哲学比起其他更理论化的哲学更接近我们的生活、我们也有更多的想法和期望吧。 我们首先的焦点是霍布士既反对自由,还反对自由意志,而且是用两种不同的理由。对于前者,他延续了经验主义者的思维方式,觉得君主制是最佳的,于是否决了自由;对于后者,他则是从唯物论和数学的逻辑出发,得出所谓的意志只不过是按照定律来的结果,所以没有自由意志。 我觉得霍布士的这段关于自由意志的推理好有道理,简直无法推翻,但又很难说服自己人没有自由意志。于是自问,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那个自由意志,那个我们不愿意否认其存在的自由意志,是在说什么?我理解,那是在说”人可以做自己的主人/人可以自己做决定/人生并未是全盘被设定好了的”,也就是说这是一种站在决定论(determinism)的对立面的概念。如果遵从霍布士的理论和逻辑,意志来源于欲求和厌恶不平衡的自然结果,那么这种不平衡从哪里来的?我们可以说老天爷,也可以说是物理/化学的作用。那如果再追问物理/化学的作用规则是从哪里来的?我们可以说老天爷,也可以说是一种自然规律。拿如果再追问自然规律是从哪里来的?我们永远可以这样追问下去,要么是用”老天爷”这样的神乎、简单却无力的答案,要么是深层次的再次追问。每一个问题都可以被按照决定论或是自由意志的方式来解答,全看你愿意如何相信。我觉得决定论和自由意志并不是矛盾的两件事情,而是硬币的两面,同时存在同时合理,只不过你无法同时看到硬币的正反两面而已。 关于霍布士的契约论,我也有很多不服气的地方。首先,我觉得这种social contract是一种霸王条款,参与契约的公民处于劣势,是被迫签署的,所以不应该被视为有效。其次,我想挑战这个制定契约的规则,因为在我看来不存在一个元规则才使制定出来的规则有效。或许有人可以很简单地说只要大多数人同意了就OK了,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多数决是被公认的合理规则了呢?这里引用那则不知真假的新闻“乌克兰提议取消俄罗斯的一票否决权被俄罗斯一票否决”,如果觉得这样的新闻好笑的话,那么“以多数决决定通过多数决的规则”并没有高明多少啊。 然后我们自己创造了一个很小的测试,通过多数决(民主)选择出来的红绿灯设定局,这个设定局却在你认为无需红绿灯的路口添加了一个红绿灯,那么你穿不穿红灯? Y:穿,因为这个规定的制定无效。 A:不穿,相信民主,即使心里想穿,但还是会选择正常的渠道去纠正。(前提是不从自己个人出发,而是从社会角度出发) K:如果自己是选出这个设定局的多数派,不穿,要为自己犯傻负责;如果自己是少数派,即不是自己选出来的设定局,穿。 在阅读的过程中,看到他是那么坚定的”保皇派”,我总想着他多少是很落后的思想,于是总在想要推翻他的逻辑。然而读完一段时间后,我发现其实他的思想中,相比起马基雅维利,已经有不少进步的开明的想法。但是仍然使我觉得相当困惑的一点是,霍布士的好多结论对我来说和直觉相当背道而驰的,但是明明好像他的出发点是正确的,他的逻辑推理也貌似是正确的,那么是我或者霍布士的逻辑推理有问题,还是说从一个点就是可以推理出相互矛盾的结论?可能我还需要多对比一下更多别的哲学家的理论再说。
The Quantum Thief Hannu Rajaniemi The Breath of War Aliette de Bodard The Sounds of Old Earth Matthew Kressel The Rydr Express Tobias Buckell Hannu Rajaniemi 哈努·拉贾涅米 The Quantum Thief 量子窃贼 我觉得这篇小说很厉害的一个地方是对其描述的未来的那个世界有着各种奇妙且丰富的设定,这些设定不仅具有想象力而且很符合”科幻”这一概念,即其中的来源往往都和当代的数学或者科学的点子很贴合。比如命表(把时间作为量子化现金存储起来的仪器)、外记忆(把所有关于环境、感知、思维的一切存储在云端)、隔弗罗(用来访问与分享外记忆的密钥)等等,都是很有意思的点。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更玄乎的设定,比如轮回转世(默工的设定感觉都有点像印度神话了)或者是各种非人类的存在。我并没有在阅读过程中有一种很畅快淋漓的感觉,虽然在开始读之前我就在amazon上看到一些书评说前几章读得很辛苦但是后面就停不下来之类的评语,但是我在我自己的阅读过程中却一直没有找到那一条”读得很辛苦”到”停不下来”的转变分界线。主要就是因为这些科幻的设定太多了,作者也丝毫没有想要慢慢解释的意思,结果就是让读者迷失在了茫茫未来世界里面。里面的那么多的设定其实每一条都可以被好好来利用和深挖的,但是作者显然更注重想要让读者不知所云的眼花缭乱感。 回到故事的情节上,给我的感觉也是有很精彩的桥段安排同时相当杂乱。防痴呆剧透:这个未来的世界其实原本是一个监狱,而有人会修改外记忆,使得所有人以为自己生活在另一种状况。当一件事情被陈述出来,那就变成了很主观的一件事情,而作为一个个体可以紧紧抓住的也只有去感知的能力。当连对事物的感知和记忆都变成可以存储在云端的东西的时候,虽然很便利(我现在还是觉得这个点子很厉害),但是与此同时这一感知不再由你独享而变成了与你无关的东西,更不要提被改写的可能性了。当然,现在也不能百分百的否认有即使是我们现在存在自己大脑里的记忆也会被改写的可能性。所以第二层的意思就是,我们靠自己对事物的感知/记忆作为基准来行事本身是否靠谱。总结到这种程度的情节,在我看来也明明可以写得更好的,因为这是一则非常引人深思的情节,而我总感觉作者放错了重点(而且是故意放错重点的感觉)。 Aliette de Bodard 阿里埃特·德·博达德 The Breath of War 战争的呼吸 新生儿的存活,需要母亲年轻时创造雕刻的生物的一口气。主人公的婴儿即将诞生,她去寻找深山里她创造的生物,原来她在年轻的时候创造的生物是一座飞船(战机),她把自己对现状的不满载入了这座飞船,飞船这几年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战争。最终,主人公放飞飞船到外太空。 我一开始的时候觉得这是一篇关于育儿的小说。关于生命的延续,在这篇小说的设定里面让人意想不到地把它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由自己心愿决定样子的生物(甚至是把自己的心愿加载了进去),另一个是人类种族的延续(这一延续还依靠前者的一口气)。然后我发觉这篇更多地是在讲主人公本身的成长与变化,如何对自己年少时的理想的不堪而负责。 Matthew Kressel 马修·克莱索 The Sounds of Old Earth 老地球的声音 地球要被拆迁了,老人家不愿意。 这篇太让我厌恶了。我觉得怀旧和守旧是两码事。一个人不愿意接受新的东西,这没什么好指责的,但也没什么好美化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