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7, 2010

我昨天去看了第二遍《Inception》,在正大看IMAX,好清晰啊,这种电影太适合看IMAX了。言归正传,看完以后解开了一些我看第一遍时留下的疑惑,另外却引发了我的另一些。下面我的总结反白。
我自认为我懂了:
- 做梦的主人公可以先于分享梦境的人离开梦境。也就是说,这是你的梦境,在你的梦境中有人来想要窥探或窃取什么东西。就算是你醒了,但是你的梦境依旧存在,来偷东西的人还可以继续在你的梦境中行为。例子就是日本人先于Leo离开最一开始的日式宫殿,Leo还可以在里面偷看秘密。这样一来的话,也就是说,就算主梦人离开了,他的记忆和潜意识还是可以犹存于梦境的。其实这个似乎电影主线故事无关,我只不过想到盗梦者还可以这样利用机会。
- 一个人在梦境中,然后他醒了,回到上一层。那么在这层梦境中他的肉身还存在吗?根据我的研究,这分两种情况。如果回到上一层的原因来自梦境本层,那么肉身犹存,但是意识肯定已经不存在这一层了。比如,最开始Leo为了救JGL而把他一枪杀死,JGL是回到上一层了,但是还有显示他脑门中弹的镜头。反之,如果原因来自上一层,比如预计时间到了(或是药效消了),人自然就醒来了,那么在梦境中的肉身就会平白消失。比如,在日本新干线上,由于药效JGL先醒了过来,此时在暴乱梦境层的JGL就突然消失了。
- 我想我明白了为什么在limbo中日本人比Leo老那么多。我一直以为Leo要比日本人先进去limbo,其实不然。我现在的理解是:他去救富二代的时候并不是在limbo,而是在他自己的梦中。在他救富二代的时候,日本人死了,进入了limbo。然后其他的人kickback回面包车入水的层次,Leo就死于那层,他是在那个时候才进入的limbo。而limbo只有一个,这也应证了Leo救富二代并不是在limbo中。
却发现有更多的问题:
- 为什么催眠师没有在面包车第一次kick坠离大桥的时候回到飞机层面?还是除了日本人和Leo的大家是如何回到飞机层面的?他们明显还是没有通过面包车接触水面的那个kick回去呀?
- 如果我上面的关于肉身是否犹存的理论成立的话,那么药剂师肯定没有在面包车第一次kick坠离大桥的时候回到飞机层面,因为之后他还从水里游出来呢。除了日本人和Leo的大家也都是在面包车落水且各自游到岸边后想办法回去的。除非人的意识可以同时存在在两个或多个层面?也就是说,这些人一方面通过面包车kick回到了飞机上,另一方面他们的意识还存在并活动于面包车层面。那在面包车层面的人的意识不就永远被困在那里了?
- 富二代到底是怎么活蹦乱跳地活过来的?我到现在还是没有想明白!
附:俺看第一遍时的想法
Friday, September 1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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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
Brooklyn
[爱尔兰]科尔姆·托宾(Colm Tóibín)
柏栎(译)
9787020079650 |
一九五零年代初,爱尔兰东南部小镇恩尼斯科西。小镇姑娘艾丽斯与许多同龄人一样,找不到工作,前途茫茫。所 以突然有一天去美国工作的机会降临时,人人心里都知道,她必须去。艾丽丝告别亲人和家乡,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布鲁克林,住进拥挤的集体公寓。这里有房东太太 挑剔的目光,有其他租房的姑娘微妙的妒忌和猜疑,令她愈发感到孤独。
全新的生活节奏令艾丽丝渐渐淡忘背井离乡的痛楚——白天在百货商店当营业 员,晚上到大学夜校进修,周五的傍晚还去教堂聚会、跳舞——她觉得自己获得了某种新的快乐。正当她陷入热恋之中时,家乡来的消息令她必须赶回家;她将面临 的,不是回归过去的生活,而是必须在家乡新的生活与布鲁克林奋斗、扎根的未来之间,做出抉择。
读完托宾(Colm Tóibín)的《大师》后,非常喜欢,于是紧接着直接读他另一本被引进翻译的小说《布鲁克林》。《大师》说的是亨利·詹姆斯晚年从美国到爱尔兰的故事,而《布鲁克林》说的是爱尔兰少女到美国的故事,背井离乡是托宾写作的一大主题。个人觉得,在《布鲁克林里》,还是能很清楚地感觉到托宾一贯的风格,叙事很简单、语言很纯净,在平实中有一种很吸引人的境界。但是相较于《大师》,我还是觉得这本有点略显不足,可能是因为我读书还很初级老是把对一本书的喜好和对这本书里面主人公的喜好挂钩。是的,的确《布鲁克林》里的女主人公是个让人喜欢的人物,她只身一人漂洋过海,还是表现出了无比的坚韧和对生活的向往。但是要是拿这个艾丽丝去和托宾笔下的亨利·詹姆斯比,怎么也是比不过他的呀。好在托宾的书肯定不只是关于主人公一个人的性格观念,而是关系到主人公的遭遇和内心的起伏。总的来说,《布鲁克林》是个忧伤的故事,但是我喜欢这样的不煽情的忧伤。艾丽丝的经历行为有我觉得可惜的地方,但我还是愿意希望能有美好的事情发生在她和她身边的人身上。读着有这种感觉,我觉得这本书就很棒了。
上周末的时候,托宾其实有来上海做小型交流会,主题是“托宾对话苏童”。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我正在读《大师》,想着一定要去的。但是到了最后关头,又被懒惰之神召唤去了。后来,主办方有在网上放出交流会的录音,于是我就下载下来听了。听到托宾的讲话,突然发觉他和我想像中的好不一样啊。我想像中的,应该是一个很严肃很阴郁的学究型老头,唯有这样他才能把自己关在自己的书房里慢慢揣测他笔下的人物最细腻的心思。但是录音里的托宾给我感觉完全不一样,他说话的语气和语速,根本就是一个思路很活又爱开玩笑的活泼型的人物。在交流会上,托宾和苏童谈到作家运用自己的记忆加想象来创造。托宾说,想象还分好几个层次,他更愿意用第二层甚至第三层的想象来付诸笔端。比如说,《布鲁克林》是如此忧伤的一个故事,但是他却不让他里面的主人公整天以泪洗面郁郁寡欢;再比如,《大师》中,亨利·詹姆斯晚年独自生活在欧洲寂寞潦倒,这样的亨利·詹姆斯,托宾觉得反而应该是每天孜孜不倦继续创作的。这些都不是我们第一印象处于那种情景的人物会做的,但是要是再想一想,的确就变成了一个更有深意的情节。我特别喜欢托宾这样的创作方式。
另,这本中译本的封面好丑啊。中译本们就不能直接买原版的封面吗?又美观又省事又有系列连续性。
Wednesday, September 8, 2010

好吧,虽然这篇网志归类到“英剧更加灵”这个栏目,但是我得承认我觉得《Coupling》的确没有《Friends》好看。看第一第二季的时候我还在不断称赞编剧文采很好点子很多,到了第三季的时候我觉得差不多到了巅峰,再加上已有的熟悉感,我个人觉得最好看的就是第三季。但是第四季的时候,不知道是因为已经知道是最后一季了呢,还是因为其中Jeff这个角色彻底人间消失,第四季简直跌到了最低观赏乐趣。代替Jeff组队的那位新角色显然成全了Steven Moffat对Doctor Who的喜爱,身为科幻书店的老板,Dalek什么的出现就更顺理成章了。但是,还是真的没有《Friends》好看呀,笑点太深了呀。
Sunday, September 5, 2010

我好久没有一周一集地追剧了,但是这部迷你剧《The Pillars of the Earth》是我每周都老老实实追看的。这部迷你剧改编自Ken Follett非常有名的同名小说,讲的是十二世纪中叶动乱的英国,一个关于皇室、郡主和教廷之间的故事。在去年上海书展的时候,上海译文就拿这本书作为主打,推出了超厚的上下两本翻译成中文的《圣殿春秋》。那时我动过心想要买了看,但是上海译文在推销的时候卖点之一就是说美国正在拍摄基于此书的电视连续剧,于是我就想这种题材应该还是看电视比较轻松。于是现在我把这部八集的迷你剧看完了。没有看过书,不敢不电视剧和书作比较,但是光谈电视剧的话,我觉得很好看。
一方面,我是活生生地被那个年代的民风给吓到了。怎么感觉几乎都是未开化的野蛮人啊?这让我一下子领悟为什么在欧美国家宗教要比中国普及,因为在我看来,他们没有宗教的支持真的很难安心地活下去。在剧情中,什么法令公平简直不堪一击,人家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小生意随随便便就被野蛮人用武力给消掉了。看完这种片段,我就会很庆幸我生活在已经开化了的现代。但是有一天在上班路上我偶然看到一帮城管去抢路边小摊贩的电子秤,一下子把我拉回了剧中的情节,几百年下来,这种令人不齿的暴力情节怎么还在不断上演啊。
另一方面,我感觉我是在看一部非常浓缩的肥皂剧。短短的八集里面人物超多,而且人物的经历起伏超大的,好几次差点死了又活。而且里面的人物性格非常一贯,好人从头到尾都是好人,坏人从头到尾都是坏人。里面的坏人都是怀到极致,做的恶劣卑鄙的事情让我看得咬牙切齿。可能正是这种老派的剧情跌宕起伏一直把我的瘾给抓着,每周都去看,想要知道接下来的剧情。
《The Pillars of the Earth》是Ken Follett在1989年的作品,之后他还写了续集《World Without End》,不知道以后会不会也被搬上萤幕,至少我觉得这部迷你剧是相当成功好看的。PS:此剧集结了好多脸熟的英国演员,比如Ian McShane、Matthew Macfadyen(达西先生)、Tony Curran(梵高先生)还有Eddie Redmayne(天使先生)等等。
Saturday, September 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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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The Master
[爱尔兰]科尔姆·托宾(Colm Tóibín)
柏栎(译)
9787020067114 |
这是由爱尔兰作家科尔姆·托宾(Colm Tóibín)写的一本主角是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类传记小说。对于托宾我几乎一无所知,对于亨利·詹姆斯,我只记得以前尝试读David Lodge的《Author, Author》(也是一本主角是亨利·詹姆斯的类传记小说),那本书我读了几十页就读不下去了。但是这本托宾的《大师》,我是饶有兴致地从头看到尾而且还看得回味无穷。下面引用豆瓣的简介(我觉得这个简介归纳得很不好,但是我也懒得重新归纳):
一八九五年,已被后辈作家称为“大师”的美国作家亨利·詹姆斯梦想着以一部戏剧征服伦敦。然而,他的第一出戏《盖·多姆维尔》首演既告失败。在失败的阴影下,亨利接受了爱尔兰贵族的邀请,在酒宴歌席中品味他人到中年的困顿,舔舐内心深处的创伤。
《大师》就从这里开始,一直写到一八九九年他的兄长威廉·詹姆斯去拉伊小镇探望他。在这四年里,他的生活相对平静,心底却波澜起伏。他时常怀恋他生命中 重要的过客,她们以不同的方式在他作品和灵魂中留下印痕;他为自己的性取向而困顿不安;他回想自己的家庭、亲人对他人生的影响;他渴求温暖和慰藉,却刻意 与人保持距离;他希望创造传世杰作,却时时遭逢绝望……这是亨利一生至关重要的心理转折点。
在托宾的同情而温婉的笔下,亨利·詹姆斯这位心理写作大师展示了他纤敏易感之心的横剖面,这真是他零落他乡、孤独一生的缩影。
说是说只是四年的故事,其实书中穿插了很大一部分亨利·詹姆斯年轻时后的事情,包括很多他家人的故事、表妹明妮的故事、康斯坦斯的故事等等。在书的最后有译后记,第一句话就是“小说中的亨利·詹姆斯是托宾的亨利,不是生活在十九世纪下半叶、享誉欧美的大文豪詹姆斯,读者必须调动强大的自制力,才能不将两者混淆。”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的亨利·詹姆斯到底是什么样的,反正我就是很喜欢这个托宾笔下的亨利·詹姆斯。托宾写亨利·詹姆斯的笔法,犹如传闻中的亨利·詹姆斯细腻、敏感的笔法一样。书中有好多个片段都超棒的,能够让读者如临其境地感受到亨利·詹姆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和感受。比如有一段写道亨利·詹姆斯去前线,看到受到残酷战争摧残的伤员。
他知道,虽然他很想帮助、安慰那个士兵,他也很想一个人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入夜之时,身边有书籍、纸笔和知识,门始终是关着的,早晨之前不会有人来打扰。这两种欲望之间的鸿沟使他对自我的神秘充满悲哀和敬畏,拥有个体意识是多么神秘,仅仅知道自身的情感,仅仅体验自身的痛苦、恐惧、欢愉、满足。(p.162)
最让我觉得难得和敬佩的,就是书中亨利·詹姆斯的高贵,这种高贵不是随着血缘相传的贵族气息,而是用叶沙的语言总结“极度的骄傲所以极度的谦恭”。现代社会对于个人而言好像根本没有什么禁忌,因为没什么规则。一个人可以想干嘛就干嘛,因为这是他自由的权利。这当然不是什么坏事,自由是本应属于每一个人的。但是拥有这样的自由之后,有的人选择无谓地挥霍,比如某些靠炒作扭曲的价值观而出风头的芙蓉姐姐、马诺之类的;也有像亨利·詹姆斯这样自制的。这种自制不是对自由的辜负,而是对自由最好的敬礼。虽然在这敬礼的过程中,亨利·詹姆斯也不免遭到外界的干扰以致他不得不在负面的情绪中接受自制的结果,但这种干扰反而让我更佩服亨利·詹姆斯。
另外,叶沙还在节目中提到一个我在看书的时候没有想到的问题,她说亨利·詹姆斯不愿“标签化”。我想,不是亨利·詹姆斯愿不愿意“标签化”的问题,而是可能在亨利·詹姆斯眼中根本没有“标签化”这个概念。所以他才可能写成那么多的作品,而每部作品中的人物都是那么不同,同时又都是那么细腻和真实。前一阵看的《刺猬的优雅》里面那个自以为是的小女孩,自认已经看透人世的虚伪和空虚,随便看到一个人(小孩),就决定这个人将来一生的走向。我想,亨利·詹姆斯就是最有力的反证了吧。
Wednesday, September 1, 2010

左等右等,终于等到《Inception》今天中国上映。Christopher Nolan加Leonardo DiCaprio加Joseph Gordon-Levitt加Ellen Page加如此完美的科幻题材,能不看吗?!从昨天订票就激动万分,今天晚上到了影院竟惊奇地发现上座率只有三分之一,难道就我赶上了“大家都以为第一天上映人会非常多而情愿等两天再去”的绝好时机?
这部片非常好看!我最喜欢这种片子了,介绍一种完全新的游戏规则,而且是经过深思熟虑几乎没什么漏洞的游戏规则。光是凭这个游戏规则,我就愿意给这部电影打五颗星。剧情说起来的确有点小复杂,但是也没有到需要看个两三遍才能看懂的地步。相信网上细致分析此片的文章已经够多了,我就谈两点我的最直接的看法,以下涉及剧透反白。
个人觉得本片最大的败笔在于DiCaprio的动机。这家伙可以组织一帮天才般的人物精心策划深入布如此复杂的一个局,甚至可以将莫须有的主意植入别人的脑海。动那么大的功夫,只是为了最终能回到美国?!DiCaprio一开始在讲“我要回去,我要回去”的时候,我一直以为他是指他觉得自己正在的生活是梦境,他想要回到上一级的现实生活。但是显然我错了,DiCaprio的终极目标竟然只是“回到美国”这么寒酸,让我有点小莫名其妙。
另外,就是关于影片最后的结局的解读。第一,要是DiCaprio口中的现实世界的确就是如他所说的现实世界:那么也就是说,DiCaprio没有回到那里,他只不过到了另一个完美的梦境。第二,DiCaprio的确是回到了他口中的现实世界,但是其实他眼中的现实世界实际上还是只是梦境罢了。当然也有可能是第三,那就是陀螺最终是倒下的(我们只是没有看到而已),那就没什么大意思,反正DiCaprio就是如愿回到他的现实世界了。导演趁着陀螺要倒下的最后一秒把镜头给切走了,这个结局要比前面三个选项任一一个都要好。(这一点上要是那部电影《Moon》能够做到,那它就完美了。)

这部英剧经常拿来跟美剧《Friends》放在一起作比较。我是大爱《Friends》的,当年《Friends》十季完结的时候,为了填补空缺,我就去看了几集这部号称英剧版的《Friends》,但是一点也不喜欢。最近随着第五季《Doctor Who》和新版《Sherlock》的热播,让我很想重温一下Steven Moffat大神的经典作品,也就是这部《Coupling》。
同样是讲述三男三女之间的故事的情景喜剧,但是很明显《Coupling》和《Friends》有很大的差别,而且也说不上孰高孰低。在看《Friends》的时候,我可以完全不动脑子,直接跟着主角们的情节推进而狂笑。但是在看《Coupling》的时候,是需要一点注意力的。你能很明显地看到编剧在每一集上下的心血,因为几乎每一集编剧都会借主角之口,抛出来一大段非常经过深思熟虑的理论。这些理论非常英国,一看就是英式幽默,把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事情提炼总结成颇有规模的理论。这些有趣的理论要是是在看书的时候看到,会觉得非常有意思。但是要是通过情景喜剧的形式表现出来,会让观众在不断赞叹编剧有才的同时,未免也要让观众多费点脑子。至于《Friends》的编剧们根本就没有像Steven Moffat的编剧实力呢,还是到了已经可以把如此困难的笑点呈现于轻松无形之中的程度呢,我也不好说。
暂时我只看了两季的《Coupling》,个人非常喜欢第二季的最后几集,不但有笑点,而且结构构思之巧妙让我折服。另,Steven Moffat还真是有延续性,因为在《Coupling》里也经常出现关于Doctor Who的台词。
Wednesday, August 25,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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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
[瑞典]Stieg Larsson
Reg Keeland(译)
9780307272119 |
北欧人民真的是民风彪悍啊。这是一本悬疑类的小说,作者先设个大迷,然后让读者跟着主人公一步一步解谜。结果就是再次证明了我记性之差,因为我以前看过电影的,但是只记得里面有很多看了很不舒服的镜头和剧情,我都不记得最终的幕后黑手是谁。然后看小说就像看一个崭新的故事一样,看到一个关键性情节才想起来好像在电影里也看过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电影还是非常忠实原著的,那是瑞典人自己翻拍的版本。据说David Fincher也正在筹备翻拍这本小说,其中的男主角由Daniel Craig饰演。
读完这本小说,我感觉实在很一般。它的确符合畅销小说的一些基本要求,情节紧凑不会让人读到一半读不下去。作为一本差不多六百页的小说,能一直吸引读者读到最后一页,已经很不错了。只是这个主题,作者陈述的也未免太直白太缺乏技巧了。书里想要传达的道德概念的对象似乎只是儿童级别水平的,但是用来传达主题的故事桥段却是极少儿不宜的级别。这可能也是它作为一本畅销小说成功的另一个原因吧。
那么厚的一本书看完,憋出来那么短的几句评语,我都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于是下面附上我和这本书的缘分故事加上ipad试用小心得:我对Stieg Larsson的千禧年三部曲有着非常曲折的好恶经历。大概两年多前的时候,外面市面上卖得最火的就是这三部曲,一本本厚得像砖头一样,但是路上还是一人捧着一本。弄得我心里非常痒痒想看,但是因为还没出简装本,所以每本二三十欧的价格还是让我买不下手。然后一拖拖了一年多,去年夏天的时候收到朋友送的一本英文版的《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当初想反正风潮已经过去了,那等等再看好了。与此同时,我犯了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我去下载并观看了瑞典人自己翻拍的同名电影。同名电影不仅百分百剧透,而且两大主角没有一点吸引力,完全打消了我再看一遍小说的欲望。再后来,有一次跟CFO一起吃中饭,中途他提到他正在读的就是千禧年系列,而且读得停也停不下来。跟CFO读一样的书,这种觉悟我得有啊。说是这么说,我还是一直没读。再到今年春天,我怎么也没有预料到,叶沙的读书节目竟然做了一期《龙文身的女孩》。但是我还是嫌它太厚,不高兴看。最后直到上周,我有玩到ipad。玩ipad不玩到ibook怎么行?于是索性用ibook读完了这本英文版的《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用ipad读书的感想就是:书页的效果真的很好,字体、屏幕颜色亮度也可调节至很舒服,完全没有在电脑上看长段文字的疲倦感。书签、笔记和内置字典也很人性化。缺点就是屏幕略大,要是再稍微小一点点就好了,还有就是ipad还是有点重,躺在床上拿着ipad看书手会酸。不过人家ipad毕竟不是一心一意专门做电子阅读器的啦,这方面还是kindle更吸引我。kindle 3快进中国吧,我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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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婆婆
[日]吉本芭娜娜
李萍(译)
9787532750504 |
把包在外面的塑封拆掉,打开书,看到书里面的插画和行距,我惊呆了。虽然之前知道这只是一个小故事,想着这本小册有个一百页也差不多,但是现实看到以后实在是太令人震惊了。我有生以来,看到的行距最大的一本书终于诞生了。我同时想象到了同一系列的《厨房》会是什么样的。评论就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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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的真空
[波兰]斯坦尼斯拉夫·莱姆
Stanisław Lem
王之光(译)
9787100045612 |
我首先要说,这本书太棒了,五颗星推荐!现在市面上能买到的斯坦尼斯拉夫·莱姆的书只有两本,都是商务印书馆出的,一本是他最出名的科幻小说《索拉里斯星》,另一本就是这本虚拟书评集《完美的真空》。这本薄薄的小册子里,一共收录了十六篇书评,这些文章的评论对象不是真实存在的书,而是由莱姆假想出来的书。所谓的虚拟书评,莱姆肯定不是创始人。正如此书的第一句话,莱姆自己讲道:“评论子虚乌有的书籍,并不是莱姆的新发明;不仅仅当代作家中有这种实验,如豪尔赫·路易·博尔赫斯有‘调研赫伯特·奎恩的作品’,而且这种创意可以追溯到古代──哪怕拉伯雷都不是首创者。”所以,后来有评价称莱姆是太空时代的博尔赫斯。博尔赫斯是什么级别的大师啊,能把莱姆和博尔赫斯相提并论,可见莱姆的出色。
我先说说我对这本书的整体感受,然后再想尝试针对几篇我特别喜欢的写几句我的拙见。我觉得科幻作品最最重要的是想象力,莱姆的这本《完美的真空》简直完美地体现了什么是真正的想象力,并且把普通的科幻界想象力升级了。试想一下,莱姆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做了些什么事情?第一,他设想出十六本书(各个领域的),不仅仅是这十六本书的内容,还要每一本书的题目、作者和整个相关背景故事。第二,他从这十六本书出发,从各种角度发展不一样的对于这些书的解读并思考这些书的意义。第三,通过他的评论,激发读者的思考或共鸣,这个还分两个层次,一个是针对那本虚拟书的、一个是针对他的书评的。一般我觉得能写出一本好书已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但是莱姆在这本《完美的真空》里,不仅写了16本好书,还写了16篇好书评,还激发了无数火花。这么一本才两百多页的书的含金量之高可见一斑。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惊喜不断,有一种久违的“不舍得把它读完”的感觉。最容易让我联想到的就是Ursula K. Le Guin的《变化的位面》(那本书也五星推荐),Le Guin通过一个简单的设定,想象出来十五个迥然不同的世界。莱姆在这本《完美的真空》里也同样做到了。
最让我叫绝的是,这本书里本身还包含着一个罗素悖论。一个图书馆里要编纂一本目录书,其内容是列出该图书馆里所有不列出自己书名的书的名字。那么作为目录的书该不该列出自己的书名呢?这本《完美的真空》是一本专门对虚拟的书作评论的书评集。但是此书的第一篇就是针对自己本身这本《完美的真空》的书评,那这还能被称为虚拟书评吗?
如果一定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其实挑的还是我自己的问题。那就是莱姆有的描写实在过于精细复杂和专业化,这一点在他的《索拉里斯星》里我已经领教过了。只是我还不够成长,作为一个理解能力有限读者,有时会觉得会遇到一些阅读障碍。对此,可能我也只有期待将来岁月的累积会有所帮助吧。毕竟,我本来就觉得《完美的真空》这本书看一遍真的不够,再过一两年重读的时候肯定会有新的收获。所以下面简单推荐几篇我比较喜欢的(有情节透露,请谨慎阅读),有待将来做参照。
《鲁滨逊家族》是一本山寨版却又“不失为百年等一回的佳作”版的《鲁滨逊漂流记》。在这本《鲁滨逊家族》中,鲁滨逊以一己之力在无人荒岛上建立了人满为患的社会景象。这是如何办到的呢?全凭鲁滨逊自己一个人的想象,他可以想象出来一个脾气倔强的仆人、一个长着三条腿的少女,还有无限个之后发生在这些想象出来的人的身上的各种互动故事。《性爆炸》讲的是世界被三家巨型色情行业公司操控,性事大行其道。但是某一天却灾难爆发,消除了性行为给人带来的快感。于是全世界人民超“无性”发展,人们在别的想也想不到的地方开拓了一片新的美学天地。《人精有限公司》里有这样的企业,它能满足你的各种对于降下来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的需求,简单的说它可以包办你的人生轨迹。但问题在于一旦不止一家公司参与了同一场景的设计,要让计算机运行计算出来满足不止一方的诉求的解决方案却要花费过多的能量。《文明算作错误》里认为所谓文明或者文化的产生,完全只是为了在精神上弥补人类本身的缺憾。那既然我们知道了文明(文化)的真正面目,如何面对我们将来的人生,如何调整或创造我们将来的文明呢?《不可能的生命》与《不可能的未来》一起让莱姆来写书评,这两本书从作者本身和他的祖先的经历入手,狂贬概率论。我们现在发生的一切可以用概率论来解释,比如掷色子得到一点的概率是六分之一之类的。但是如果我们看得仔细,推算得够远,就会发现不管什么事情的概率都低到“不可能”的程度。所以,就算是作为作者本身的存在,虽然事实如此,但是在概率上也是不可能的。现在发生的事情如此,那么我们对于未来的估计也是如此,同理未来也是不可能的。《恕不伺候》里人类如同上帝一样创造了“似人类”,这些似人类发展到后来,经过严密的推理和思考,他们面对人类的态度就是“我们侍奉自己,不侍奉别人”。《宇宙创始新论》一开始似乎只是哲学界的一种不被人关注的思想,但是之后却成了颠覆爱因斯坦式的全新的物理学派的宇宙创始理论。在此理论中,所以我们现在如此肯定的物理定理全都只不过是宇宙本身或者说先前存在的比较高级种族的博弈结果。
最后,我要在此感谢19,通过她我才第一次听说到斯坦尼斯拉夫·莱姆和他的《完美的真空》。附上她读完《完美的真空》后连写两篇的相关网志链接(完美的真空+标题省略)。
Saturday, August 14, 2010

今天看了最近非常火热的《Sherlock》,这部英剧是由Steven Moffat大神和Mark Gatiss共同出品的把原来的福尔摩斯的故事改编到现代版本。饰演福尔摩斯的是Benedict Cumberbatch,觉得可能Colin Morgan以后长大了就长这样;饰演华生医生的是Martin Freeman,就是电影版H2G2中可爱的Arthur。于是第一个让我觉得惊讶的点就是,这次既然已经是翻头换面的改编了,福尔摩斯都用上手机了,为什么不索性如时下流行的趋势去描写少年福尔摩斯和华生,反而认认真真地上演现代大叔版破案故事?
我得承认,我不是很喜欢这套新剧。首先,我从来就不是一个福尔摩斯迷,不喜欢福尔摩斯式的推理。通过某些细节,推理出很详细的人物或事件的背景历史等等。这种好像很聪明的行为似乎很厉害,好像很具有想象力。我觉得这反而是缺乏想象力的表现,凭什么就用一些小细节去定位一个人呢?由A细节得出B结论,唯一的理由就是没有办法设想出可以显现A细节的其他结论,这不就是缺乏想象力的完证么。在新版《Sherlock》里,故事虽然搬到了现在,但是福尔摩斯的老毛病或者说老技巧还是一如既往。再加上剧中频见的推理漏洞,让我对作为推理剧的这部有点失望。要是撇开剧情,剧中人物可爱,那我也还是愿意继续看的。但是作为第一主角的现代福尔摩斯不够可爱啊:百分百的活在自己小世界的自以为是的爱随便差使人的以满足自我推理表现欲为第一诉求的福尔摩斯,我实在是喜欢不起来。动画片里的名侦探柯南作为一个推理人员,从来都是掌握信息然后故意一点不肯与大家分享。我本来觉得他已经是臭屁到我不能忍受的极限了,没想到这位新的福尔摩斯到底是宗师级人物,马上就超越了他。
这剧第一季只有三集,但是据说因为收视很好还会有第二季。Steven Moffat,《Doctor Who》对于你而言还不够吗?
这算是读书笔记的番外篇吧,我今天上午翘班去听了周克希老师在上海图书馆的讲座。趁着周克希老师翻译的《追寻逝去的时光》第二卷《在少女花影》下最近的出版,所以组织了一次这样的讲座,主讲的是周克希老师,陈村也有来。本来以为这么热的天再加上是工作日的上午,应该没有多少人会去。但是谁知道我十点准时到的时候,不但整个会场全部坐满,还有很多人自己拿着椅子排队都坐到了门口,我也只好搬个椅子在门口坐着。讲座开始,我第一个吃惊的点是,周克希老师的声音好年轻啊。一开始因为被前面的人挡着看不到周克希老师,有一个超级年轻的声音讲话竟然就是周克希老师,让我惊讶了一大下。然后周克希老师开始讲,中间陈村时不时插进来讲两句,明显让人觉得磁场超级不一样。陈村就是很主动的(感觉有点官员的气质),而周克希老师就是很儒雅而且很谦逊的。其间了解并体会到不少周克希老师在翻译《追寻逝去的时光》时的寂寞与艰辛,瞬间释怀了对他时隔五六年才出第二本的怨气,而且让我一下子很有冲动一回到家就立马开读。最后在问答环节里,周克希老师透露他接下来会在华师大出版社出一套译丛,其中将要包括《追寻逝去的时光》的另一卷,但是是第五卷。不是第三卷,是第五卷。而且三卷书,一本一个出版社。啊~有必要那么纠结么。
整场短短的讲座听下来,我最大的感受是:我的记性哪能嘎忒呗啦!周克希老师讲到普鲁斯特和出版社的故事的时候,我就在想我知道这家出版社的、我前一阵还在读那个人的传记呢。可是我就是怎么想也想不起来伽利玛出版社的名字。后来周克希老师讲到他去探访普鲁斯特书中贡布雷的原型小镇的经历,我也是不管怎样努力也想不出来那个小镇的名字,好歹我当初还专门独自去造访过、回来还写了篇游记的呐。突然之间,就觉得受挫感好大,看来只能靠普鲁斯特加周克希老师的美文聊以自慰了。
后记:为了平复我记忆力的缺憾,我把我当年的文章从我的老博客搬过来如下。
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的鼎鼎大名的七卷本长篇小说《À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中文名旧译《追忆似水年华》,周克希的新译叫做《追寻逝去的时光》。其中第一卷叫做《Du côté de chez Swann》,基本讲的就是回忆主人公小时候住在贡布雷乡下的种种琐事和故事。书中的这个美丽的贡布雷的真实原型就是普鲁斯特曾经生活过的一座离巴黎一个 多小时火车车程的小镇Illiers。而这座小镇也于1971年正式改名为Illiers-Combray,也就是把贡布雷这个小说中虚拟的名字也融入了 正式镇名。据说这是法国境内唯一一座由文学作品里的虚拟名字而改名的城镇,不过我们中国人对这种改名还是相当熟悉了,最出名的就是云南的香格里拉。但是如 果说中甸只能算是半推敲出来的还不是百分百确定的香格里拉,那么Illiers则是百分百肯定的普鲁斯特笔下的Combray。因为这里不仅有普鲁斯特童 年的回忆,还有书中Leonie姑妈的原型、也就是实实在在普鲁斯特的姑妈Elisabeth的家。
大家总是说“吃鸡蛋不需要认识下蛋的母鸡”,但是看了《追寻逝去的时光》总想要多了解一点普鲁斯特,也想看看书中的贡布雷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就算不给看母鸡,看看养鸡的农场总归可以吧?大概在两年前的时候,我在网上看到一篇台湾人来法专程探访普鲁斯特之路的游记,这篇游记就一直在我的收藏夹里,去贡布雷看一看的念头就一直在我的脑子里。后来,又看到一篇周克希去巴黎、贡布雷的游记感想《追寻普鲁斯特之旅》, 我就更想去了。这两年来我每次有机会到巴黎心里都在盘算要不要去贡布雷,但是一直都没去成。直到最近我搬到了巴黎,每天每天都里贡布雷那么近,我终于一鼓 作气去了一趟。我是没办法写出像周克希那样有水准的游记,所以只好用图配文的方式很朴实地说说我这次斯玩家那边的旅行。

想要从巴黎去Illiers-Combray,坐火车必经之路就是Chartres。坐火车从巴黎到Chatres大概一个多小时,然后在 Chartres 转小火车去贡布雷大概二十分钟。“如果不是为了要让书中的贡布雷陷入战火,在一次大战爆发前,原本普鲁斯特是把现在小说中的贡布雷地点设在 Chartres这繁花如星、绿地似锦的平原小镇上的呦!”有经验的台湾网友如是推荐,我当然就在Chartres停留了一个小时,专门去看看这座候补小 城的大教堂。 Chartres大教堂从外观上看就非常有特点,老远的就能看到两座塔楼。有意思的是这两座塔楼还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风格,一座是八世纪就建有的罗马式塔 楼,另一座是在十二世纪由于被毁而重建的哥特式塔楼。不管是这独特的风格迥异双塔楼,还有外墙上众多而细致的石像,还有教堂内精美的彩绘玻璃,还有在教堂 后面一览小镇,还有近处的小庭院,都让这个Chartes的逗留不虚此行。
从Chartres到贡布雷坐的是仅有两节车厢的小火车,虽然 是小火车但是我觉得很豪华,座位什么的也很宽敞,感觉比来回马赛巴黎的TGV头等舱都舒服。去的路上正是中午,正巧赶上车里除了我都是放学回家的中学生, 估计他们都是在Chartres念书,而家里都在附近的更小的村镇里。而在我回来的路上,整节车厢就我一个人而已。

到了贡布雷,才发觉小镇之小。如果说Chartres还勉强算是一个旅游城市的话,因为我在教堂里还看到一队日本的旅行团,那么贡布雷完全是只有普鲁斯特 的 铁忠粉丝才会知道才会来的。因为据我观察整座小镇似乎只有我一个人是外来的。我本来还想去旅游局拿个地图什么的,去了惊讶的发现当地的旅游局一周只有三天 开门,其中一天也只是开半天,而一周内实际开放的时间加起来勉强超过十个小时。好在贡布雷也不在,看看车站旁边的地图,上面把和普鲁斯特相关的道路用黄色 标出来,延绵有三公里。要是有谁下次打算去的话,我强烈建议要事先把这张地图打印出来带在身边。

圣诞节未到,但是街道上已经陆陆续续有了节日的装扮。巴黎之前大张旗鼓的亮灯仪式,但是在贡布雷小小的街灯一样温馨。按照地图,不花什么功夫就沿着普鲁斯特之路到了一座小花园。

这座小花园是我此行的一个惊喜。现在已经是12月了,外面有一点小雨,气温还挺低的,花园里虽然不是春天的繁茂景象,却一点也不凄凉,反而有一种很硬冷的 坚 强的感觉。走出小花园,又是一个惊喜,竟然是一片一望无垠的农地。很远很远的地方有几座小房子,可以想象要是到了春天,加上当地出名的山楂花,这里有多么 好看。在小花园和田野的交接处,树着一块普鲁斯特的牌文,就摘自于他的《追寻逝去的时光》。
Je le trouvais tout bourdonnant de l’odeur des aubépines. La haie formait comme une suite de chapelles qui disparaissaient sous la jonchée de leurs fleurs amoncelées en reposoir; au-dessous d’elles, le soleil posait un quadrillage de clarté, comme s’il venait de traverser une verrière.


然后我参观了Elisabeth姑姑家的房子,这也是书中一个给人留下很多回忆的地方,现在保留当时的原貌,已经成了普鲁斯特博物馆。虽然门外写着全天开 放,但是我路过好几次想进去都没开门。按照门口写的下午两点半会有“有导游讲解的参观”,我就瞅准那个时候再去,两点半了还没开门。我再到旁边教堂逛了一 圈回来才看到大门开了。一进门,一位当地的工作人员很友好地接待了我。我提到“有导游讲解的参观”,她忙解释说他们那里一共就两个工作人员,一个生病了, 另一个就是她,而他必须在门口守着。所以我只好自己一个人去参观,但是让我随便参观、随便碰、随便坐、随便拍照,总之一切随便。这是一栋两层楼的小楼,进 大门有个小菊园,然后底楼有客厅、餐厅、厨房什么的,二楼就是卧室。也就是普鲁斯特和书中的Leonie姑妈住的地方。上面图片分别为:Leonie姑妈 的房间,放在姑妈床边姑妈最爱的椴花茶和Madeline贝壳型小蛋糕,普鲁斯特的房间和从普利斯特房间窗口往下看的小花园。
关于椴花茶,普鲁斯特书中的描写尽显他细腻的风格。本来想在网上找到这一段关于椴花茶的描写贴过来的,但是没找到。最后还是希望周克希的新译的版本快点书 吧,本来 说好两年一卷的,现在离第一卷出版已经四五年了,第二卷还是没有一点消息。再不出我就要忍不住看其他的译本了,就怕我看了其他的译本以后周克希的译本又出 来。唉~我自己在这里矛盾个啥呀。总之,希望周克希老先生快点再给大家一个好礼物吧。
Wednesday, August 11,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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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猬的优雅
L’Élégance du hérisson
[法]Muriel Barbery
史妍/刘阳(译)
9787305063428 |
看完小说看完电影,还没有听叶沙分析之前,忍不住先发表一下评论:我觉得这本书不好看。先抄一段这本《刺猬的优雅》(L’Élégance du hérisson)的故事简介:
一个是不安分的女孩, 生于富裕家庭、父亲是国会议员,聪明得可以说是天才. 即便拥有看似完美的一切,却着实厌倦生活中的所有,小小眼睛已看透成人世的虚伪与空虚,被老爱大惊小怪的妈妈误认为精神异常。面对荒谬的外在世界,她为自己订了个人生目标──在十三岁生日当天自杀,并放火烧了父母的豪宅……
一个是人见人不爱的门房, 在住满达官显贵、菁英分子的高级公寓,过着隐形人般的生活。耍笨、装丑、耍粗俗,这是她每天必须谨守的本份。在掩人耳目的背后,她的心灵密室塞满胡塞尔现象学、弗洛伊德、中世纪哲学……
一少一老的奇异邂逅,她们如何蜕变、重生……
其实这本书可以说有三个主人公,第一主人公当然是被比喻为刺猬的门房大妈,第二则是那个号称很聪明的小女孩,而第三个就是随着他的到来给这两位女性生活带来翻天覆地变化的日本老头。我不喜欢这本小说,也不觉得这个故事足够让我喜欢,最大的原因是我觉得这里面的人物没有一个可爱的。
里面最应该可爱而恰恰是最不可爱的就是那个小女孩,其次是另两个不可爱程度略逊小女孩一筹但是互相之间难分上下的黄昏恋男女主人公。因为小说是以小女孩和门房大妈两人的第一人称交替独白写成的,就特别能让人感觉到这两位主角不可爱的地方。作者也故意把她们俩写得好像都不被世人肯定但是互相之间又英雄惺惺相惜的感觉。看着看着我就想到前不久我在公司茶水间里听到的一则对话。有几个同事在讨论自己在淘宝购物经验的事情,然后其中一个A同事显然买得非常频繁,已经是一个“钻石买家”之类的等级了。然后另一个B同事说:“你已经是钻石买家啦?这个很不容易的啊,很难很难才能当上的呀,需要买很多很多才行的。”于是大家纷纷点头赞同后面那个人的话,了解到原来变成钻石买家的确非常困难。紧接着,那个B同事笑着说:“我知道钻石买家那么难成为,就是因为我也是一个钻石买家。”把我们大家都笑倒了。其实或许钻石买家什么的并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经后者一美化就好像很厉害了,然后后者再一亮身份顺便把自己也美化了。后来,这种“XXX很厉害的~(停顿)~我也是XXX”的句型一度成为我们办公室的笑点。比如,“你早饭吃的是芭比馒头啊?买芭比馒头的队一直很长很长的诶,一定要有足够的耐心的人才能买到的啊。~我早上吃的也是芭比馒头。”这种套路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个一两次,还会觉得蛮好笑的。但是这本书里,轮流出现的门房大妈和小女孩的独白,都在不断地上演这个套路,多到以至于我看得都想吐了。在积极肯定别人的假象下面,其实是在抬高自己,你说这让不让人觉得恶心?
然后再说这本书的主题,这个主题完全就是为了讨好法国读者而设计的吧?!巴黎16区的有钱人家住宅区里,住进来一个风度翩翩又文化儒雅的日本老头还说着一口流利的法语。这样的外国人的形象百分百符合法国人对外国人的最高诉求啊。不能否认,在法国人心目中,日本人的形象的确很好、地位也的确很高,日本文化也非常受到法国人的推崇。但是就光凭着这个 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日本人随便几句交流,再加上日本电影啊、日本拉面啊、围棋啊这种东西的小露面,就可以把法国人逗得心门大开,这样的场景也只有在法国才会发生吧。我们现在站在中国人的角度来看这个故事,就会觉得生鱼片、漫画什么的,好是好,可以哪里那么高级以至于法国小女孩加上门房大妈好像把这些当作宗教圣物在膜拜了啦?本书的作者是法国女作家妙莉叶·芭贝里(Muriel Barbery)本身是一个教哲学的老师,然后曾到京都的关西日法交流会馆进行驻地交流,所以写出这样的结果也不算奇怪啦。
看完小说后,我心里骂了几句,但是还是打算给由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一次机会,毕竟当初刘先生推荐的时候把电影也一起推荐进去了。结果看完电影发现,电影还不如小说。正如小说和电影的名字,刺猬,这应该是一个关于刺猬的故事。但是电影的第一主角却成了那个小女孩,门房大妈的故事只不过成了小女孩日常记录众多事情中的一件。本来还想着难得能下载到叶沙推荐的法国电影,就拖着几个同事跟我一起看,谁知道看下来那么让人失望。同事在旁边总结性发言,这个一点也比不上《欢迎来北方》。

即使看完了《Merlin》第二季,我依然保持着对英剧的信心,特别是对BBC古装片的信心。于是下午和晚上的时候,我紧接着又看了一部英剧《Garrow’s Law》。这部剧也是BBC的作品,但是场景设定没有圆桌骑士世代那么久远,而是在十八世纪的英国,是一部十八世纪的法律剧。这部剧是根据当时的真实人物改编的故事,主人公William Garrow是当年法律界改革的重要人物。第一季的故事主要是从Garrow年轻的时候担任辩方律师的故事讲起。当时的法庭和我们的法庭或者从其他当代法律剧里看到的法庭完全不一样:拥挤而狭小的木制结构法庭,虽然有法官、控方律师、辩方律师、陪审团,但是却让人感到一股迂腐的味道,作为被告完全无助。而Garrow,作为一个有抱负有理想的热血青年,致力于改进法律制度。我后来wiki了一下,原来William Garrow就是推行著名的“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的第一人。
第一季一共只有四集,情节说不上紧凑,但是个人觉得还满好看的。其中不仅有让人看了觉得很靠谱的关于十八世纪法庭的场景,对于这位William Garrow的刻画也相当成功。聪明的脑子、对正义的热情、好口才,当然还有年轻人的种种弊端,比如好逞强。Garrow的选角也很好,Andrew Buchan好适合演这种人物啊。剧中的唯一女性角色是和Garrow搞暧昧的Lady Sarah Hill,我非常怀疑这是否是史实人物,但是后来在wiki看到Garrow的老婆的确叫Sarah,我开始怀疑或许这是编剧深深埋下的另一个梗。
虽然是人家英国几百年前的法庭故事,但是剥去修饰性的情节,里面的案件情节现在也还都在发生着。现在去看几百年前的法律,好像我们已经进步许许多多,很多我们现在看来理所应当的东西就是靠着当初有识之士拼了命争取来的。想想这几百年来的进步,就知道接下来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这还都只是针对英国法律界的直观印象,要是再回想一下我们中国自己的,我都感觉有点无所适从。特别是看到最后一集,看着看着我就觉得脸红和担忧,我们现在还不如人家两三百年前的水平,真是对不起上下五千年的大国称号。

都快要开播第三季了,我才刚把《Merlin》的第二季看完。看第一季的时候,我千好百好四处宣传,但是第二季烂得让我在看剧期间白眼不断──这剧情也太狗血了吧。本来还想夸奖一下最后两集总算也是情节起伏跌宕节奏也比较紧凑,但是其剧情之烂实在对不起观众。Merlin亲手把Morgana杀死:我开始对Merlin一帮的是非观产生怀疑。Merlin的爸爸死得如此轻易:这是上个世纪的老套情节安排吧?面对第三季,需要好好下下功夫才能让我回心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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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拉里斯星
Solaris
[波兰]斯坦尼斯拉夫·莱姆
Stanisław Lem
陈春文(译)
9787100046084 |
今天刚把19的最爱《索拉里斯星》看完,这是少有的叶沙推荐的科幻作品,所以必读。这本小说的作者是波兰作家斯坦尼斯拉夫·莱姆(Stanisław Lem),我读的这个版本是商务印书馆出的,本来看图片感觉是本很旧很老的书,拿到手才发觉原来手感超好,纸张也很有质感。故事的梗概我抄wiki的:
圍着索拉力星公轉的太空站突然失去與地球聯略,太空人心理學家凱文克萊,被派遣至索拉力星了解太空站內連環自殺事件。結果它發現星球本身具有強大的能量,環繞的星雲像海洋般包覆著它並製造異象,甚至讓他數年前自殺死的妻子復活,逼迫他重新面對他深鎖的記憶。
光看简介的话,很容易让人觉得这是一个很单纯的讲爱情的故事。但是在看书的时候,会很明显地感觉到,至少作者不是想在写一篇简单的爱情故事,因为作者在书中起码花了一半的笔墨在用百科全书摘抄的口吻在介绍索拉里斯星以及人类探索索拉里斯星的历史。
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好像有一种突然闪回在看电影《Moon》的感觉,因为同样是在孤寂的外星球主人公有种无助却有困惑的精神状态。像这种科幻作品,我一直觉得尺度很重要,不可能讲得太少,这样读者由于信息量过少会一头雾水;也不能讲得太多,否则故事讲得太满,就变成一个中规中矩的故事,没有体现出科幻的优势。所以,莱姆在描写主人公身上发生的事情的同时,一直在避免过多描述,而是把精力转向对于背景情况的讲解。我觉得在这一点上,这位作者的功力相当深厚。因为毕竟这是一部科幻作品,如果把最终主旨归为主人公凯尔文的高尚不渝的爱情的话,至少作为一个读者的我就会觉得很没劲。如果把笔墨花在索拉里斯星上面,在用不同的角度和方式去描述探索索拉里斯星的同时,也在为读者慢慢打开一扇门,给读者留下各种可能的让读者自己去想象总结的对于索拉里斯星以及人类与索拉里斯星关系的想法。
Wednesday, August 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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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自杀
The Virgin Suicides
[美]Jeffrey Eugenides
李卉(译)
9787532749980 |
李斯本夫妇一共养了五个漂亮女儿:有头脑的特丽萨、挑剔的玛丽、虔诚的邦妮、放荡的露卡斯以及纯洁而脆弱的塞西莉亚。但这五姐妹却神秘地接连自杀。小说通过一群邻家男孩的眼睛,开篇就写了玛丽服安眠药而死,继而又回顾了塞西莉亚的割腕自杀。故事在倒叙中开始:这五姐妹的言行情状,男孩们的困惑,神秘的青春以及青春时期的信仰,还有隐隐约约的忧愁恋爱。五姐妹性格迥然不同,有时却又像是同一个人,男孩们总是通过一扇窗口向对面观看着、迷恋着、迷惑着这五姐妹……
这本书的主题看似是青少年的自杀问题,让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少年维特。撇开自杀是不是一个人自己本身的权利,在我眼中,自杀本身并不是什么邪恶的东西。虽然可能让人感到惋惜,但是有时候自杀是出于对美好的追求,这个行为本身或许代表着某些纯真美好的东西。特别是少年的自杀,我会觉得至少这是一位有追求的人、对生活对自我有要求的人。
但是我看完这本书,才发觉与其说这本书在讲少年自杀的故事,其实是在讲少女的故事。我和反应亦如书中以第一人称复数叙述这一家故事的那群男孩一样,对这几位少女的经历参杂着困惑与同情,但是再要追究什么,我还是理解不了她们为什么会这样。书里第一个尝试自杀的女孩在被医生追问原因的时候回答道:“那是因为你从来没做过十三岁女孩。”我也没做过,所以我不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