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bbit J. R. R. Tolkien Rob Inglis 9780261102217 我曾经努力尝试过看魔戒的电影看魔戒的书,但是不知道为啥都看不进去。但是我也知道,这种史诗类的巨作看进去以后会有一片非常广阔的内容值得去发掘和领会。所以,只能说我体质跟魔戒系列不合吧。但是,在读完《The Hobbit》,我的结论可能有些变化,或许是我几年前的体质还没有准备好,现在我对魔戒世界充满了兴趣。前往这个世界的道路,我打算再走一次试试看。 说到底,这本所谓魔戒三部曲前传的书,其实只是J. R. R. Tolkien早在写三部曲之前很久写的一篇独立的童话故事。主人公是一个无法不让人喜爱的霍比特人Bilbo,他的嗜好和追求就是好吃好喝,爱好安逸和平,但同时在冒险的时候又是那样的勇敢和大器。现在很多的作品都要把主人公塑造成一个有着特别让人厌恶的一面同时又是专业上超群的矛盾形象,好像让人又爱又恨有话题才能受欢迎。那样的形象和Bilbo放在一起,根本不能比。这就是我如此喜爱Bilbo这样一个角色的原因。 关于电影版,我只能说没有比找Martin Freeman来演Bilbo更靠谱的casting了。在开始读《The Hobbit》之前,我看到过一张上面的照片(取自Thomas的霍比特电影卡司相册,大推),然后在读书的过程中脑海中是直接把Martin Freeman代入Bilbo的。我还听了Rob Inglis的有声书,奇怪的是就算是当Rob Inglis用Bilbo的语气讲话的时候,我听到的似乎也是Martin Freeman在讲话。体型、气质、性格感觉都是百分之百的搭配呢。真心期待电影版的上映。
百年孤独 Cien años de soledad 加西亚·马尔克斯 Gabriel García Márquez N/A(译) 久负盛名的作品,去年才有正式中国版权出版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年孤独》,在开始读之前完全想不到原来是这么一部作品。我的感觉,就是在看一部跨越时间很长长达一百年的连续剧。当然这部连续剧是挂着“魔幻现实主义”的牌子的,其中的诸多故事也是很明显有着种种影射现实的隐喻的。 先讲两个杂七杂八的吐槽。这个家族的命名法也太缺乏词汇量和想象力了吧。第一代的男的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儿子叫霍塞·阿卡迪奥、孙子叫阿卡迪奥、曾孙叫霍塞·阿卡迪奥第二。全家族6代人里面,有超过20个人都叫奥雷良诺。没有一张家族系谱真的有点难不搞混其中的人物关系,但是一旦看了网上好心人做好的人物族谱,就等于直接看到了这个家族一百年兴衰的结局,瞬间就剧透到底了。 说到剧透,其实最大的剧透家就是作者本身。因为作者非常喜欢用“某某在干嘛干嘛,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干嘛干嘛”或者是“当某某在二十年后干嘛干嘛的时候回想现在他干嘛干嘛”之类的句式。因为对于作者而言,他是全景视角,一百年内所有人的命运他都自己清楚。而读者还在乖乖看一个人少年时代的事情的时候,就直接被作者剧透说他老了以后会咋样咋样,有种说不出的宿命的感觉。我个人觉得,其实以情节为重的叙事类的小说,有一点像是读者和作者之间的较量。要是以顺序讲故事,故事讲到一半,读者就猜出了主人公后面的结尾,那作为作者就弱暴了。而马尔克斯所做的,就是在故事刚刚开始的时候,趁着还没有给出足够多的线索的时候,就直接说出来这个人物的最终结尾,太赖皮了。 然后回到这本书的内容上来,我觉得这个家族真的算是一个很了不起的家族,人与人之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同时又都截然不同。光是凭作者可以创造出如此一个众生相的故事来,这就是一部很有意思的作品。具体的人物分析,我也不高兴一个一个地做了。反正我的总体感觉就是这些人都是在默默与生活在斗争的,不管是以何种方式,战争也好、情欲也好、斗鸡也好、吃土也好、编裹尸布也好、升天也好。但是与他们的命运紧紧相联系的,却还是难以抹去的孤独。最令人回味的,还是全书的最后一句话。我看的版本是这样翻译的: 这手稿上所写的事情过去不曾,将来也永远不会重复,因为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决不会有出现在世上的第二次机会。 这句话到底是在说什么呢?我刚读完的时候没有理解,现在也不确定我的理解是对的。首先,我觉得所谓的“孤独”有两层意思。一是每个人都会面对的属于每个人自己的孤独,就好像书里面的人物,最明显的比如上校或者是他那织裹尸布的妹妹,当然还包括里面几乎所有的人。第二层我是从这个词本身想到的,这个词的西语原文是soledad,我猜对应英语的solitude。对于solitude这个词,我一直很好奇,因为我总觉得solitude和solid是有渊源的,而solid引申出去还有solidarity这个词,明明看上去是从一个词引申出去的,怎么会有“孤独”和“团结”这两个似乎完全相反意义的词呢?后来,我想其实还是说的通的,所谓的团结是指内部的,如果把这个内部打包成一个整体,那它还不是相对除它以外的事物是孤独的吗?这里我说的第二层的意思,我猜是不是指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这一整个家族,相对于外部的人也好,或者是外乡人也好,都是孤独的。因为似乎的确很难再找到第二个像这样的家族,可能理解这个家族其错综复杂的真正的实质。那么作者在写下这一结尾的时候到底是抱着怎样的心情的呢?他是觉得这样是件好事呢还是一件令人惋惜的事情呢?我觉得肯定是偏向于后者的。并不是要说孤独什么的一定是一件好事,但是一个有意识地跟孤独打交道的家族、一个明白自己和孤独的关系的家族,我觉得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这种东西的缺失,在我看来,是一种遗憾。 如果顺着这个思路走下去,似乎又能和马尔克斯在他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讲接轨。个人是孤独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这一整个家族是孤独的,那么自然拉丁美洲也是孤独的。我觉得马尔克斯的这段演讲《拉丁美洲的孤独》特别好,摘抄一段,用的是豆瓣某翻译文本。 我敢说更值得瑞典文学院关注的应当是这样一些惊人的事实,而不仅仅是它们在文学作品中的描述。这些现实并非只存在于作品的描述中,它们就发生在我们中间,决定着我们每天能看到的不计其数的死亡瞬间。它充满伤感,但又美丽异常,丰富滋养了我们的创造力之源。凭借着这创造力,我这个漂泊怀旧的哥伦比亚人靠着运气仅以一票之多而获奖。但不论是诗人或是乞丐,音乐家或是预言家,武士或是恶棍,亦或在那个动荡年代里生活的芸芸众生,我们无需有太多的想象力。因为我们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在于无法让别人相信我们生活的真实状况。朋友们,这就是我们孤独之病的症结所在。 如果那些有着相同本质的困难险阻妨碍了我们,那么我们就可以理解——在世界的另一端的本土文化领域中广受称赞的人才们为何竟找不到解读我们的合理方式。他们利用他们衡量自己的标准来衡量我们,于是那种误解现象就变得再自然不过了。但他们忘却了每个人生活中的不幸都并不一致,我们对自我本性的探求也同样历经艰辛。用不适合我们的方式来解读我们的现状只能使我们变得更不为人所知、更不自由、更加孤独。敏感的欧洲人如果把我们置身于他们历史上曾有过的处境里,也许会更容易理解我们。只需回想一下,伦敦花了三百多年才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又花了三百年才成为一个有主教的教区;罗马人在黑暗和困惑中苦苦挣扎了二十个世纪,才迎来一个巩固其历史地位的伊特拉斯坎王。而今天以清淡的奶酪、精确的钟表,又崇尚和平闻名于世的瑞士人,直到十六世纪还在为掠夺财富在欧洲大陆大肆屠杀。即使在文艺复兴的鼎盛时期,该国军队的一万二千名雇佣军还洗劫并毁坏了罗马城,杀害了八千多居民。 我无意引用53年前托马斯·曼曾在这里颂扬过的托尼奥·克罗格(Tonio Kröger ,托马斯·曼发表于1903年的小说Tonio Kröger中的同名主人公)关于将纯洁的北方和热情的南方融为一体的幻想。但我确信:包括在座的各位,所有那些为一个更人道的祖国而奋斗的欧洲人,如果考虑一下看待我们的方式,也许就能更好地帮助我们。只要孤独还未被转化成一种具体的法律去支持那些幻想在世界各地都会有自己一席之地的人,伴随我们梦想的孤独就依旧会使我们感到孤立无助。 拉丁美洲既不渴望,也没有任何理由去做一个随波逐流的小卒。也不该一厢情愿地希望西方人也像我们一样如此渴求自立和创新。然而大大缩短了欧美间距离的航海的发展却反而加大了两者之间的文化差异。而当我们艰难地尝试社会改革时,为什么不能利用一下那种我们在文学创作中被慷慨赋予的创造力呢?进步的欧洲人可以把追求祖国的社会公正视为己任,而我们拉丁美洲难道就不能通过不同的方法来实现这一目标吗?请注意:我们历史上所遭受的难以估量的暴行和痛楚都是长期以来不公待遇和难言的暴力统治造成的,而不是离我们3000里格远的人所设计的阴谋。但是许多欧洲的领导人和思想家似乎忘记了他们年轻时创造的伟大成就,幼稚地认为除了在世界上两巨头的仁慈照顾下度日外没有别的出路。而这,朋友们,就是我们现在孤独的程度。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在用生命来反抗压迫、掠夺和遗弃。无论是洪水或是瘟疫,饥饿或是灾难,甚至是年复一年永无休止的战争,都不能扼杀生命的力量,它永远比死亡强大。这种强势不断发展壮大:每年净增人口七千四百万—足足是纽约人口的七倍。大多数新增人口出现在那些资源贫乏的国家,其中当然包括那些拉美国家。而与此相反的是,世界上那些最强大的国家已经积聚了可以灭绝生活在这个不幸星球上所有生物一百次的可怕力量。 我的导师威廉姆·福克纳当年像我这样接受诺贝尔奖时说:“我拒绝接受这是人类末日的观点。”如果我还没能弄明白32年前他拒绝接受的那种巨大悲剧不过是自人类起源以来的一个简单的科学事实,我就会觉得不配站在这个当年他曾站过的位置上。在这样一个人类历史会被仅仅被认为是一个乌托邦式的令人畏惧的事实面前,我们这些传说的创作之人将愿意相信任何事情,并会感到现在开始去建立一个与现今事实相反的乌托邦还犹时未晚。一个崭新的无边界的乌托邦将会诞生。在那里,没有人可以决定别人怎么去死;爱情将成为现实,幸福将成为可能。而命中注定要一百年处于孤独的世家将最终并永远享有出现在世上第二次机会。
冷血 In Cold Blood Truman Capote 杨月荪(译) 9787505900899 这本是一周之前读完的书了,当初读的时候感慨还颇多的,现在再想写点什么却想不出来有什么具体的点了。反正传说中的新式非虚构类小说的开山鼻祖的作品算是拜读过了,比我预料当中的要好看。其实两年前我读卡波特(Truman Capote)的《蒂凡尼的早餐》的时候,对于这位作者是没什么特别大的好感的。所谓的《蒂凡尼的早餐》,光看标题就有种“在宝马里落泪”的意味。但是可能卡坡特真的是有他的实力在,并且他有足够的想要证明自己的愿望,所以这本《冷血》在孕育而生。 现在再来评说Perry到底怎样、Dick到底怎样,我觉得没什么意思,因为我从来不觉得作者把这么一本书写出来是为了让读者去以“法官”的角度去评判这两个人物。我从这本书里看到的这部书标题的含义。 从第一个层面,我一直在想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从能冷血。对于相当一部分人而言,即使想要变得冷血也是相当不容易的。我觉得冷血的支撑点是对某一事物的纯粹的执着,因为对某一事物真心在乎了,并且在乎得忘乎所以了,才会对那些和这一事物对立或者无关的东西变得冷血。什么叫冷血,冷血就是指对一样东西失去了该有的最基本的情感判断。也就是说当全心全意地只想着某个东西地时候,才会失去对别的东西地情感判断。 从第二个层面,所谓的冷血是不是就是一种百分百的负面的玩意呢?我觉得这里也是需要打个问号的,冷血只是一种中性的态度,还是需要通过其动作本身来判断。比如说,我非常冷血地打死一只蚊子,我冷血因为我本身对蚊子没有任何情感判断,但是这也并不能说明我的冷血的行为就是令人发指的。 从第三个层面,书名的冷血最明显的指认肯定是针对这两位犯人的凶行,但是仅仅指的是这两位吗?肯定不是的。冷血的反面是什么?如何做到不冷血呢?我个人的理解就是去care。我从书中得到的信息就是要在自己的世界之外,也别忘了有别人的存在。如果真的是大家真的像书中Perry姐姐一样的话,那岂不是又多一了一份冷血吗? 电影《Capote》我是紧跟着书一起看的,以卡坡特这个名字命名的这部电影,其实讲的仅仅是以卡坡特为主角的他写《冷血》这一段的故事。其中披露了不少他在写《冷血》的时候在现场调研的事,特别有他和Perry之间的一段羁绊。可能是我比较愚钝,在看书的过程中,我真的没有看出来作者对于两位犯人之间有任何的偏向,而且一点也没有看出来作者对其中的任何一个人有把自己影射进去。但是在看电影的时候,这一偏向就相当明显。正如电影中卡波特的那句台词一样:就好像Perry和我生长在同一个家,有一天,他站起来从后门出去了,而我走的却是前门。光是能从这个角度把卡波特本人和这一凶手联系在一起,这已经是一部非常了不起的电影了。
我在伊朗长大 玛赞·莎塔碧(Marjane Satrapi) 马爱农/左涛(译) 9787108033215 不知道该怎么总结看这套漫画的观感。伊朗对我而言是非常陌生的一个国家,但是在看书的过程中却又觉得它似乎是一个很熟悉的环境。那种种很明显的不合理的存在,似乎搬到中国来也存在过或者有危险存在一样。前两天我看到一句话,觉得太有道理了。Walter Lippmann说:“There can be no higher law in journalism than to tell the truth and to shame the devil.”这部漫画不算是什么新闻作品,但是它起到的作用却是如此高尚的。虽然这个故事讲的只是伊朗的一个很微小的剪影,或许未必能代表所有的景象,但它的价值之所以大是因为它是用最真实的口味如实地讲了伊朗的故事。 唯一的缺陷是我实在对这个主人公喜欢不起来。她明明就是伊朗那个苦难的国家里面最有特权的一个阶层么,但是尽管她似乎是在不断追求自由,她却依旧保持着各种特权阶层的自私自利。这一缺陷在我几年前看电影版的时候特别明显,所以我也不怎么喜欢那部电影。好在这一缺陷在原著漫画里表现得没那么明显罢了。
毛毛:时间窃贼和一个小女孩的不可思议的故事 米切尔·恩德 李士勋(译) 9787539134529 昨天终于读了久仰大名的《毛毛》,这是一本以一个名叫小女孩为主人公的幻想小说。因为主角是小女孩,所以貌似很适合当作儿童文学来读,书里面讲故事的口吻也的确很像是可以给小孩子读的。但是我个人觉得要是让小孩子读,实在是太欺负小孩了。我承认,我不是很喜欢这本小说。其实这本书里面讲了两派价值观,一派是毛毛的,一派是灰先生的。作者把毛毛写得很好很好简直高大全,然后把灰先生写得很坏很坏而且是非常平面的坏人形象。这样一来,这本书就变成了给小孩洗脑式的故事,从小教导小孩凡是像灰先生这样的价值观就是大错特错的。要是给普通读者读的话,可能还会有意识自己停下来从自己的眼光评判一下书中的价值观,但是给小孩看的话,根本就是抹杀读者的自行判断么。 先不谈灰先生所代表的价值观到底是不是值得义无反顾地唾弃,先谈灰先生到底代表了什么。灰先生的所作所为就是跟大家谈判,让别人把各种节约时间然后窃取别人的时间。大家都说,其实灰先生代表的是现代的一种体制。以前的时代,甚至还没有进入工业时代的社会,时间的安排完全由个人自己掌控;然后进入现代,似乎每个人都在为时间而忙碌,时间似乎变得比以前更宝贵了,人们试图节省时间但结果却是把人生花在了更多不知所谓的时间上,也就是说时间都被灰先生拿走了。如果质量是守恒的话,人们的时间变少了,灰先生的时间又去哪了呢?灰先生的时间被用来当作养分供给这一制度的继续存在。人们一边在不断抱怨属于自己的时间越来越少,自己的时间都被工作占据等等,是这样的社会制度夺取了大家的时间;但是与此同时,这样的社会制度正是靠着每一个人舍弃自己的时间并贡献给它而支撑着的。这就好像是一个悖论,明明是一件不愿意的事情,你还是做了,而正是因为你做了这件事件,你将不得不继续做,而且越做越不愿意。 再谈我们怎么就和灰先生达成交易了呢?如果说灰先生就是我们内心纠结挣扎的一派的话,怎么能说我们是被灰先生骗走了时间呢?明明就是自己经过考虑而做出的理性选择么。既然做出了这样的选择,又怎么可以又占到这个交易可能带来的好处,又不断咒骂这个交易是诈骗行为呢? 所以,我觉得在这本小说里把灰先生单拎出来作为绝对大反派挺没有道理的。要是有人愿意跟灰先生做交易,那就做好了;要是有人不愿意做这个交易,那就不做好了。接下来的问题是,要是身边的大多数人都和灰先生做了交易,那剩下的少数弱势群体的确是很难与这种大环境抗衡的。比如说别人家的孩子都去上各种奥数班、补习班了,而社会的评价体制现实上也的确是与这些内容挂钩的,那怎么办?如何才能变得强大而与这样的状况抗衡呢?我觉得,唯有社会的多元化和容纳度才能从长远而根本的角度帮助解决这个问题。
我为什么要写作 WHY I WRITE George Orwell 董乐山(译) 9787532754632 这是一本George Orwell的短篇杂文集,大概有四五篇还有点意思,但是剩下的一半没有上下背景搭配,根本看不出什么所以然。印象最深的是的是《绞刑》和《射象》两篇,前一篇说的是作者旁观一场极刑,后一篇说的是作者非出于自愿地射杀了一头大象。出发点都是一件主人公本人不愿意参与的一件事情,但是终究还是做了。这种事情似乎时时刻刻都在发生,这样的悲剧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一件在身边的人或者舆论大众都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却与自己本身心里的想法相冲突,这种“从众”的压力是相当大的。能不能和这种压力抗争,取决于两个因素,也就是抗争的两个方面:一是一个人本身有多强大,能够为坚持自己的信仰付出多大的代价;另一个就是所抗争的对象有多强大,这关系到大环境的自由程度到底有多大,高度集权的制度造就的自然是连再强大的人也很难突破的高墙。但是即使知道事情的缘由是这样了,又能如何呢? 看到这本杂文集的序(Simon Leys作)的最后一段,我觉得总结得超棒的,下面摘抄一下。明明是一篇关于George Orwell的网志,却没有摘抄George Orwell的文本。原因仅仅在于,就算是反复品味George Orwell写的内容,心中留下的还是只有一种不知如何是好的无力感。伴随着这种无力感,我都没什么心思再去讨论下去。 生活在集权主义的政权下,是奥威尔式的经历,而卡夫卡式的经历则是生活。因此,人类情况既然像今天这样,我们可以预言,在二十一世纪,以及在以后的世纪里(如果还有以后的世纪的话),人们会继续阅读卡夫卡,但是我们还是希望,政治的发展和其间发生的事情会把奥威尔变成一个完全过时的作家,他的著作只是为了要满足一种特殊的历史好奇心才拿来参考一下。不过,我们还没有到达那里。今天,我还没有看到有哪一个作家的作品对于我们的生存具有更加紧迫的针对性。
石泉城 Rock Springs 理查德·福特(Richard Ford) 汤伟(译) 9787020088638 这本短篇小说集里一共有十篇,差不多都是同一种调调,都是在萧条的经济背景之下试图捕捉家庭中那残留的一丝真情。但是有的故事我就是读不下去,而也有几篇印象较深也比较喜欢。我印象最深的是《大瀑布》和《乐天派》。《大瀑布》讲的是儿子旁观父亲直面小三;《乐天派》讲的是……厄,也是儿子旁观父亲直面小三。怎么被我一概括都变成一样的情节了?我需要换换口味了。
外出偷马 佩尔·帕特森 (Per Petterson) 余国芳(译) 9787540448691 先说两本其他的书。在读这本《外出偷马》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一江流过水悠悠》,都是那种回忆类的又是在年少记忆中的大自然中寻找答案的故事线索,但是《外出偷马》要远比《一江流过水悠悠》触动人心,至少是更触动我的心。读《外出偷马》读到一半的时候,我正好在公司里看短经典之一的理查德·福特的《石泉城》。《石泉城》的第二篇《大瀑布》讲的也是父子俩的故事,其实情节很不一样,但是即使是在读《大瀑布》的时候,我脑海中不断想起的是《外出偷马》里这一对父子的样子,然后觉得《大瀑布》里的这对父子不够有劲,想要回家继续把《外出偷马》的父子故事看完。 在这本书里面有一种粘着感。文中的主角是以第一人称一边描述进入老年后的现在的生活,一边回忆小时候的事情,还有那些他听来的关于父亲的事情。现在的场景粘着在回忆的感情中,回忆的情节又粘着在历史的背景之下,历史的影响也显然粘着于主人公现在的生活。这其中的切换是如此不着痕迹,同一件事似乎同时发生在三种不同的场景下,说着说着从现在说到了过去,又从过去回到了现在。切入点太丝丝入扣了,整本书的真正主题明明说的是爸爸,但是映入读者眼帘的第一个故事却是关于儿时好友的,也就是第一个所谓“外出偷马”的故事。这第一个故事和这个故事中的主角,我几乎以为是整本书的主角了呢,原来他只是一个开始。 第二层粘着感,我觉得是跟着读者走的。因为我发觉作为读者的我很容易跟着书中的主角的叙事心情不断游走。试问主人公为何在步入中老年之后想要追求独自一人生活,其源头必然是少年时代不可泯灭的经历。很明显的是一个人的人生必然将从此改变,但是奇怪的是这一改变却似乎没有对他壮年结婚生子的那一段有什么影响。难道这种东西也是可以潜伏的,一直要等到真的静下心来去面对听才会体现出它对人的影响?故事发生在北欧,似乎是离开德国不是很近的地方。想象一下挪威的峡湾,如此纯净的地方的人的心灵也如此纯净,但是一旦污染入侵,也会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 都柏林IMPAC文学奖2003年给了帕慕克、2004年给了Tahar Ben Jelloun、2006年给了托宾、2007年给了这位Per Petterson,以后真的可以多关注一下。
母与子 Mothers and Sons 科尔姆·托宾(Colm Tóibín) 柏栎(译) 9787020073979 昨天跟几个朋友讨论托宾的短篇小说,讲到《母与子》里面的一篇《关键所在》(The Name of the Game)。让我非常惊讶的是大家的解读跟我的竟然有如此大的差异,所以想多说几句。《关键所在》是我在托宾的这本短篇小说集里面最喜欢的一篇,故事讲的是小镇里的母亲南希在一家之主的父亲去世后,为了维持生计开薯条店,结果大获成功,然后她不顾儿子强烈的反对,决定卖掉薯条店举家搬到都柏林开始新的生活。对于这个短篇的解读,总结大家的意见,这篇文章的关键所在差不多一共有三种: 这篇讲的是时代更迭两代人之间价值观的差异。 这篇的重点在于母亲和儿子间的关系。 这篇是在讲母亲这个人,重点并非仅仅是母与子的关系。 我最有意见的是持有第三种看法的人对母亲这个人物的解读。他们觉得:母亲太过于“自我”,本身在性格上是有缺陷的,再加上待人接物有问题(和儿子的交流也有问题);而且她在整个过程中是迷失的,她到底要什么其实是没有想好的,所以她即使是成功搬家之后的生活是打问号的。 而我看中的却正是这位母亲。南希的梦想的内容是搬家,首先我觉得我们是不能去质疑这个决定的内容的。我的意思是,到底南希为什么要搬家、她就搬家这件事情是否做了十足的考虑、在考虑这件事情的时候她到底把自己和自己的孩子放在了怎样的天平上,作为读者的我们是没有权利去judge的,而且我们更没有权利以这种行为的成功概率来作为依据去评判这件事。说到底,南希就是决定要举家离开小镇去都柏林了,在我心中,我是默认南希是出于所有善良好意而做出的一个很坚强的决定。但是正如我不能以她决定的内容去评判这件事,我也不能仅仅因为我觉得这是一个出于所有善良好意而做出的一个很坚强的决定而去肯定这件事。 我看中的不是南希决定的内容,而在于她的权衡。我比较同意这个短篇还是很契合整本小说集的标题“母与子”作为主题的,这篇的重点还是在讲母与子。即使在儿子千说万说苦苦哀求之下,南希还是毅然决然地要坚持原来的想法。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几乎就要为她拍手叫好了。为什么说我觉得这是很难能可贵的,这要从它的反面说起。回忆一下《母与子》里面的第一篇《借口》(The Use of Reason),为什么大家都对这篇里面的那位母亲有着负面的印象?即使是儿子的身份是游走在法律之外的强盗黑帮,大家负面情绪的焦点却全部在那位母亲的身上。说难听点,是大家都觉得那个母亲其实是在“利用”她的儿子;说好听点,就用那位母亲的原话“啊,上帝,我该怎么办?不要带他离开我。”要是再结合现代中国的很多母亲的形象就更明显了,母亲的世界都是围绕着孩子转的,孩子是母亲唯一的意义。母亲自己可以也愿意承受一切苦难,但是只要是为了自己孩子的利益,三观都可以瞬间抛弃了。这样的中国式母亲的例子都不用举。但是不管是怎样的母亲,即使有母亲这样的角色,不应该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人吗?!我敬佩那些把自己看得比自己的孩子还要重的人!我觉得这种所谓的“自我”是丝毫是不跟对孩子的爱冲突的,而恰恰是相辅相成的,或者说一切的出发点,是最基础的东西。对我来说,这才是这篇《关键所在》的关键所在。
孤独的池塘 L’ÉTANG DE SOLITUDE 弗朗索瓦丝·萨冈(Françoise Sagan) 陈剑(译) 9787020087563 我之前对弗朗索瓦丝·萨冈的印象仅仅停留在看了三分之二没有看下去的《你好,忧愁》和几年前在上海法国电影周上看的传记电影《萨冈》上面。抛开文学才华不才华的因素,我对这样的少年得志然后挥霍无度的名人实在不抱有什么好感。《你好,忧愁》是以十几岁的刚进入青春期的少女又自以为是又作的角度切入的,我看的时候不但没有丝毫的代入感反而觉得有点反胃。这次看她的短篇小说集《孤独的池塘》,很薄的一册里面有19篇很短的短篇小说,全部都是各种白富美、高帅富的故事。只要是人总归有烦恼,萨冈笔下的这些烦恼都是属于白富美、高帅富的烦恼,我觉得非常有距离感。不是说黛玉葬花做作,这是这种建立在强大的物质基础上的追求,总觉得在老百姓最切实的苦难面前显得有点不值一提。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萨冈的确可以在短短的几页之间就构造出一个背景足够强大、爆点足够明显、主角足够扭曲的有钱人的故事。而且这些故事虽短,但却不那么让人看了就忘。我印象比较深刻有《风雅的死亡》(挂念真爱前夫并死于马下的富婆)、《躺着的男人》(出轨夫妻档)、《丝绸般的眼睛》(把羚羊假想成猎杀情敌而最终放弃的丈夫)、《穿着帆布鞋的死神》(发觉节制平稳却按部就班的人生失去意义的男配角)等等。 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要把这本短篇小说集的名字从原来的《丝绸般的眼睛》改成《孤独的池塘》。原来的书名是全书的第一篇,现在的是全书的最后一篇。但是怎么看都是觉得那第一篇《丝绸般的眼睛》不管是长度还是内容上的份量要比较重呀,难道仅仅是因为这几年“孤独”这个标签比较流行?
斐多 柏拉图 杨绛(译) 9787108036001 我们花了三个小时分角色全文朗读了《斐多》(Phaedo),是柏拉图写的最有名的对话录之一。借斐多之口讲了苏格拉底临死前的最后一幕,其中重点涉及了苏格拉底论证灵魂的段落。在苏格拉底的口中,灵魂肯定是存在的,而且灵魂的存在先于人出生,并且在人死后也不会消亡。然后他在临死前一段,试图向他的弟子们论证他的想法。 关于灵魂的话题,和苏格拉底对话的主要是齐贝(Cebes)和西米(Simmias)两位。但是所谓对话,根本就是苏格拉底的一家谈么。齐贝和西米的作用仅仅在于扮演困惑无知且极有求知欲的好学生,而所谓他们与苏格拉底的对话,完全就是用肯定语句重复一遍苏格拉底之前一长段的最后一句总结性语句。其中有一段时间,我是扮演齐贝的,齐贝不断地附和苏格拉底的所有论证。但是我几乎就读不出口齐贝的那一句句肯定,因为我觉得苏格拉底的论证我根本不能同意啊。 苏格拉底是怎样论证灵魂是在人出生前就存在的:他说我们有感觉和概念。“我们开始用眼睛看、耳朵听,或者运用任何感觉的时候,我们已经从不知什么地方,得到这个相等的概念了。”而我们的感觉是一生出来就有的,所以我们出生之前就有这些关于相等概念的知识了,这就是所谓的“认识就是记忆”。 😈 但是这段论证明显有问题啊。我们在有感觉的时候有概念,只能说明概念不在感觉之后,但是不能说明概念在感觉之前啊。苏格拉底的逻辑就好像,我看到了海,那说明在我看到海之前,海就在那里存在着了。这样的推断不有问题吗?这就好像说,“在我进入这个房间之后,我在这个房间里”→“我必然是在进入这个房间之前就在这个房间里了”,这不明显是矛盾的么。 再看苏格拉底是怎样论证灵魂是在人死之后依旧存在的:他说许多东西是有形的,看得见摸得着能用感觉去认识,这些东西时时刻刻在变化、从不始终如一;不变的东西是无形的、看不见的。因为灵魂是看不见的、肉体是看得见的,所以灵魂是不变的,不可分解的,即使是在死后也是存在着的。 😈 这样的论证完全是归纳的呀。“很多变化的东西是有形的”并不能得出“有形的东西都是变化的,无形的东西都是不变的”呀。 后面的段落,苏格拉底再去一一推到齐贝和西米的两个观点,“把人的灵魂和琴的和谐做类比”和“灵魂可能在一次死亡之后还存在,但是可能经历了几次死亡后还是会消散”。因为我觉得苏格拉底前面的论证已经不成立了,后面再发展也只是在错误的基础上加强了。 最后一段,苏格拉底描绘了他心目中的地球的模样,想象力真的还蛮丰富的。不管怎么说,在他那个时代,能有这样关于灵魂的推论和对世界的设定,的确能称得上是一位哲学大师。唯一让我觉得有点在意的是,我总感觉苏格拉底临死前这最后一段对于他心目中世界的坦白有点自己拆自己墙角的味道。因为前面一半关于灵魂的论证,似乎他是在用很严谨的论证分析说明他的观点,而后半段关于地球的设定完全是在天马行空地显露他自己是在考纯粹的想象说明问题,并没有任何严谨的推理过程。这叫人怎么去看待这一本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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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总是诀恋 Le premier amour est toujours le dernier 塔哈尔·本·杰伦(Tahar Ben Jelloun) 马宁(译) 9787020087570 这本书从第一个故事开始就吸引住我了,好像在看现代版的《一千零一夜》,阿拉伯风情融合现代的元素。没看几篇就能感觉到这的确是一位很了得的作家,不愧是龚古尔文学奖的得主,简单的语言可以包含各种各样的奇妙故事。这本才一百多页的书包含了16篇短篇小说,每一篇都非常短小精悍,有时还会让我想起博尔赫斯。当然这里面也不是每一篇我都喜欢,对我来说这本书里的小说有三个类型。第一种,我比较无感的,比如此书同名的短篇《初恋总是诀恋》,是这本书里面最没有情节的对我来说最玄乎的一篇,我到底还是喜欢由情节可以给我回味咀嚼的类型。第二种包括前半部分的几篇我都很喜欢,而且记忆犹新,这些故事有清晰的线条和精心安排的梗。《谬爱》最后看得我惊心动魄,荡气回肠,之前那小小的伏笔我根本没有想到其实最后作为主线非常令人伤心的回归了。《青蛇》的结尾我看了三遍才突然明白这其中的来龙去脉,然后恍然大悟,原来作者设计得那么巧妙。《一则关乎爱情的社会新闻》中最后的梗虽然略显老套,但是作为一篇在近20年前出版的小说,当初应该还是很出人意外的。第三种,情节上稍弱,但是有足够的情绪支撑。比如《一声哀叹》和《仇恨》,我觉得这两篇都有把正儿八经的(虽然是负面)的某种心态表现得有条有理。
三月的邀请函 角田光代 蔡鸣雁(译) 9787532754830 在三月结束之前读完《三月的邀请函》,其实这本书里描述的故事并非仅仅发生在三月,而是开始于,跨度长达一年多。这本书描写了一帮大学时代的同学一直很要好,在三十几岁的时候各自面对婚姻的态度。初看下来,多少有点围城的意思,未婚的觉得结婚好,已婚的觉得离婚好,离婚的觉得又好又不好。有意思的是,第一章沿用了这本书的标题就叫做“三月的邀请函”,这里的邀请函就是参加离婚派对的邀请函。而最终结尾的那一章则是另一位的结婚典礼。不是从结婚到离婚,而是从离婚到结婚,这多少还是表现了一些作者的态度吧。虽然主人公是一群同学,几个男的几个女的,但是明显能感受到作者的重点是放在三位女性对待婚姻的态度,几个男的要么就是纯背景功能,要么就打酱油了。具体几位主角的心情很可以引起分析比较,但是我对此也没什么大兴趣。我没有读过角田光代最有名的《第八天的蝉》,回想一下去年读的《摇滚妈妈》,似乎是完全不一样的主题,但是都能感受到作者在文字后面那一份冷静的思考。凭着这份有思考的写作,我还是愿意多读几部她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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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暗杀之间 Between the Assassinations 阿拉文德·阿迪加(Aravind Adiga) 路旦俊/仲文明(译) 9787020088201 我原本对印度文学抱有一定的成见,总给我有点借着自己国家苦难的一面在西方国家招摇撞骗的感觉。就好像《贫民窟的百万富翁》的情节我总是觉得有点奇幻,那就有这么巧的事情,可以把一切苦难转化成最光鲜的成就?就算阿拉文德·阿迪加凭借《白老虎》获得布克奖,我一得知这本书是借着给中国领导人写信的形式,我就有点尬嘚嘚的。所以阿拉文德·阿迪加的这本短篇小说集《两次暗杀之间》是我在99短经典里面带着最没有任何期待的心情去读的。但是读了以后,发现自己完全错怪了他。他笔下的这些最底层印度人民的故事深深印在我脑海中,而且一不经意地就不断跳出来让我想起来,最让我觉得毛骨悚然的是这些故事怎么看都是印度的故事,但是我却一直有着惊人的似曾相识的感觉。“两次暗杀之间”指的是作者把他的这些短篇故事的时间背景都设定在一九八四年印度总理英迪拉·甘地夫人遇刺与一九九一年拉吉夫·甘地被害之间。不知道阿拉文德·阿迪加笔下的这些事情是不是现在还在继续,但是其实这些事情却都可能时时刻刻地发生在中国的某地。 我印象最深的是《第六日(上午):苏丹炮台》这篇里的故事。之前的几篇,情节虽然很可怜,时事也很艰难,整个环境简直可笑,但是都能和明显地区分开来好人和坏人/勇敢的人和懦弱的人/善良的人和无耻的人。然而在这篇《第六日(上午):苏丹炮台》里面,主人公恰恰是一个招摇撞骗的卖假货的家伙,但是他会承担起来一起和他完全无关的一个男孩的命运。这一点是让我觉得纠结的,因为根本没有办法分清阵营哪些是纯真善良的老百姓哪些是肥头大耳的流氓。文中虽然多次提到种姓制度的影响,但是我不觉得这是问题的关键,因为显然在没有种姓制度的地方也存在类似的问题。唯一可以捍卫美好善良的,可能也就惟有直面自己的良心了。
卡拉马佐夫兄弟 [俄] 陀思妥耶夫斯基 耿济之(译) 上次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读了一半就读不下去了,但是这次读《卡拉马佐夫兄弟》却读得津津有味,而且还顺带着把改编的连续剧看了一遍。经过两遍故事情节的熏陶,我现在想想,这本书真的是很优秀的。人物关系设定比较简单,主角就是那几个卡拉马佐夫兄弟,但是几个兄弟性格和三观完全不同,共同演绎了俄罗斯民族的一番面貌。 我知道有很多地方值得说的,但是我在这里就提几点我个人比较在意的地方。首先是,我必须承认,三兄弟里面对我来说最突出的角色是Ivan。同时,我最理解Ivan,所以也就最同情他最后的不幸的遭遇。我的意思是,我常常发现我自己也处于这样的境地:通过自己的理性思考和推理(reasoning)所得出的结论与某些根深蒂固的观念冲突。Ivan是有一套自己的哲学思路,并且看起来这套思路不仅是逻辑推理准确的,并且是能让人由衷地赞同的。但是这样的哲学推导出来的结论却是看似与常识背道而驰的,那就是人可以做任何事情,其中包含了那句著名的“Who doesn’t desire his father’s death?”;但是这样的结论却与大家从小接触的最基本的伦理道德相抵触。这个时候,是推理错了呢,还是那最本身赋予我们的伦理错了呢? 关于书中的Alyosha,自然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所有人都喜欢的人物。我有段时间并不能理解,为什么书里面的每一个人,包括每一个互相对立的人,都无一例外地把Alyosha当作是最可爱的人呢。有的人说,是因为Alyosha是无条件地爱身边一切的人的,Alyosha是会包容一切身边人的缺点的。于是,我突然想到,要是Alyosha长大以后,不就是《白痴》里面的那个男主角了么?这样的话,还是少年时代的Alyosha比较可爱。对了,差点忘了提一句,Alyosha倾心的对象不是一点点恶心,作劲真的有跟《白痴》里面的女主角一拼。 这本书里我唯一觉得比较奇怪的地方,就是Smerdyakov。如果硬说的话,这本书的题目“卡拉马佐夫兄弟”除了那三位“正统”的兄弟们之外,是不是也应该包含这位呢,我个人觉得应该是的。但是我明显能够感受到作者为了凸显三兄弟的形象,把所有的不合理行为附加给了Smerdyakov。因为我也没有明白,Smerdyakov到底为什么杀父、交钱、自杀。特别是看到有一段的时候,我觉得有点火大。就是在法庭上,Alyosha为Dmitri辩护,说他肯定不是Dmitri杀的人,因为Dmitri是他的兄弟是肯定做不出这样的事情的。但是Alyosha又为何如此肯定同样作为他的兄弟的Smerdyakov是杀人凶手呢? 最后再吐槽两句电视版的《卡拉马佐夫兄弟》(谢谢小冷的资源)。总体来说还是挺忠于原著的,毕竟有长度问题,12集的内容还是无法涵盖那么厚的一本书的所有情节。不少精彩的对话都被精简了,最可惜的是,连“宗教大法官”那一段也拍得比较短。我个人都觉得单独是“宗教大法官”都可以拍成整整一集。对于几位卡拉马佐夫兄弟的选角,一开始还是不怎么习惯的,和我想象中的有落差。Dmitri应该更魁梧的呀,Ivan应该头发更多点的呀,Alyosha应该更年少的呀,等等。但是看到后面也就习惯了,似乎他们的形象也渐渐符合剧情了。值得一提的是Alyosha,在寺院里面和离开寺院后的造型简直判若两人,但是都是明星脸,前面像Brad Pitt,后面像Chris Egan。 Brad Pitt有木有!!!!! Chris Egan有木有!!!!!
动物寓言集 胡利奥·科塔萨尔(Julio Cortázar) 李静(译) 9787020084920 当我看到这个作家的作品是被博尔赫斯推荐刊登在杂志上的时候,我是非常期待的。但是看完这本薄薄的短篇小说集的册子,我发觉我根本没有看懂啊。在前面的几篇,包括《被占的宅子》、《给巴黎一位小姐的信》和《公共汽车》之类的,好歹故事内容我是看明白了,但是究竟在说些什么我是一点也没有头绪。不过至少在我能看明白的那些情节里,我能感受到作者那强大的想象力。剩下的几篇,我根本连剧情内在的逻辑我都没有看懂,作为读者,我真的太失败了啊。另外印象深刻的是,《剧烈头痛》那篇里的芒库斯庇阿,我完全是设计成草泥马代入的。
Wednesday, February 29, 2012
炽焰燃烧 Burning Bright 罗恩·拉什(Ron Rash) 姚人杰(译) 9787020087099 这本短篇小说集的名字叫做《炽焰燃烧》,但里面几乎每一篇都看得我汗毛直起。开头第一篇《艰难时世》,我之前听过叶沙在节目里简略地讲故事,那时候已经听得觉得很难过了。后来在看的时候虽然已经知道了大概情节,但是在关键时刻还是有点不敢看。这种不敢看不是什么太恐怖得不敢看,是那种即使明知道是事实也看不下眼的那种不敢看,就好像血淋淋地把动物活杀的不敢看。接下来的几篇也都是,都是作孽得一塌糊涂的情节,看得我一阵一阵不断地汗毛都竖起来。但是话要说回来,虽然看得时候略感沉重,但是这是一本我很喜欢的小说集,因为Ron Rash很会拿捏讲故事的尺寸和蕴藏在故事背后的情感。 然后我想,到底是什么使得这些人的生活都这么作孽呢?好多人的生活都是悲剧,这些悲剧都是冤有头债有主。要么是战争,要么是政治,要么是宗教,这些都是可以有有名有姓的指责的对象的。但是在Ron Rash笔下的人物的悲剧似乎都这么都没有关系,自然灾害和资源贫瘠这能说清楚怪谁呢,经济萧条人心麻木也没有一个可以承担责任的对象啊。在那么多无法定义的不幸之中,又如何去against all these odds呢?
Sunday, February 26, 2012
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 Narziß und Goldmund 赫尔曼·黑塞(Hermann Hesse) 杨武能(译) 这回重读《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我本来想回顾一下我上一次读后感笔记的,后来突然发现我当时竟然没有写。现在回想一下当时的心情,我是很明显记得我在豆瓣上只打了四颗星的。在我心中永远五颗星级别的黑塞,唯有这部作品我打了四颗星。我记得我当时的想法是这个主题和写法怎么看都和《悉达多》有点类似,但是我却不喜欢歌尔德蒙的这条故事线。现在我重读这本书,久违了的黑塞的好又一次征服了我,重新打分升级到五颗星。 对于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两位,我个人觉得是没有高下的,我也相信从作者笔下出发的意图这两位也是没有高下的。不管是在哪个时期,文中的这两位主角却永远认为对方是高于自己的。这点是可贵的,但绝对不能作为评判两人高下的依据。没有高下,但却是彻彻底底的不同。两个人的不同从一开始就很明显,更是被有如此天赋的纳尔齐斯讲得一清二楚。 你们的出身是母系的。你们生活在充实之中,富于爱和感受的能力。我们这些崇尚灵性的人,看来尽管常常在指导和支配你们其他的人,但生活却不充实,而是很贫乏的。充实的生活,甜蜜的果汁,爱情的乐园,艺术的美丽国土,统统都属于你们。你们的故乡是大地,我们的故乡是思维。你们的危险是沉溺在感官世界中,我们的危险是窒息在没有空气的太空里。你是艺术家,我是思想家,你酣眠在母亲的怀抱中,我清醒在沙漠里。照耀着我的是太阳,照耀这你的是月亮和星斗;你的梦中人是少女,我的梦中人是少年男子…… 这种不同很明显,甚至是对立的,但是在我看来决不是相互矛盾的,两者甚至像莫比乌斯环一样相依相存的。就好像这本小说的结尾一样,在我的眼中,两位都圆满了。出身母系的歌尔德蒙在体验了一生的母系后也领会了父系,出身父系的纳尔齐斯在经历一生的父系后也领会了母系。于是,歌尔德蒙那句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就像在纳尔齐斯心里熊熊燃烧一般,也让我很在意。歌尔德蒙说:“可你将来想怎样死呢,纳尔齐斯,你没有母亲?人没有母亲就不能爱,没有母亲也不能死啊。” 歌尔德蒙,你的确是圆满地死在了母亲的怀中,安静而平和。你的确是实现了圆满的死,但凭啥你就说你的死法是唯一的圆满的死法呀?母系的人死于大地,父系的人可以死于天空呀。作为修道士的纳尔齐斯可以顿悟一切而圆寂啊,到那时候也不需要母亲的迎接了呀。再把想法说得更现代或者更科幻的话,崇尚感性的人可以满足地在各种感情寄托的满值下死去,而崇尚理性的人完全也可以直接“升天”么,直接数据化,存在于永生的某种新的介质之中么。 再说回这两个人的不同,虽然没有高下,但是从我个人出发的话,还是有偏好的。我更偏好纳尔齐斯。充分了解自我,并从自我的独特性去追求自我实现,这没有话讲。纳尔齐斯与歌尔德蒙都在做同样的事情。但是作为的莫比乌斯环的两面,他们的表现形式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他们俩的道路,对内(对己)都是一样的,但是对外却是不一样的。区别就却在于纳尔齐斯是与人无害的,但是歌尔德蒙却是不知道要对多少人造成伤害的。歌尔德蒙的罗曼故事就不要提了,再比如他的杀人行径及计划,所以我在第一遍读的时候总对歌尔德蒙的故事线不以为然。即使完满了自我实现,但是别人遭到的伤害也是客观事实。 但是不管怎么说,我全力支持人与人之间的不同性。因为是不同的人,所以走不同的道路。并不是说哪条道路更坦荡或者哪条更快捷,仅仅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关键并不在于去找到一条正确的路,而是先要认清自我。成功学最喜欢把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的成长经历做机械化的归类,总结出这样或者那样的道路。但是其实这些根本没有意义,这条路的确是别人完满的道路,那又怎样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