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eptember 15, 2013
不適合交換殺人的夜晚 交換殺人には向かない夜 東川篤哉 張鈞堯(译) 9789571052830 《推理要在晚餐後》之后我本来没打算继续看東川篤哉的小说的,特别是看了《推理要在放学后》的影视化版本的第一集之后,我彻底放弃了。但是最近我想看点简单轻松的,所以拿起《不適合交換殺人的夜晚》,再给東川篤哉一次机会。结果对我来说真的是惊喜,还真蛮好看的,个人觉得比《推理要在晚餐後》好看。《不適合交換殺人的夜晚》的成功之处在于,说到底東川篤哉还是一个比较扎实的推理小说家。只要是情节没有严重漏洞,案情复杂到让我猜不出结果,或者从头到尾把作为读者的我骗倒了,我都觉得这是一本让我心服口服的推理小说。東川篤哉这三点都做到了,所以我觉得这本很不错。倒是那些特意设计的带有喜感的人物和台词,我还是没那么感冒。 这本《不適合交換殺人的夜晚》最让我意想不到的地方,也是它厉害的地方,就是骗读者(反正我是中招了)。所谓的交换杀人,作者写起来看似直白平叙,其实竟然是发生在时隔三年的时间内。为了做到这一点,作者用的最大的武器就是为同一个人物安上好多个名字,让读者无法从名字上来捕捉整个事件发展的轨迹,毕竟名字几乎是唯一能让读者跟踪小说中人物发展的记号。最后的杀人案件的发生,如果真的无心的话,那么巧合未免也有点太多了;如果并非是无心的话,那么最后的命案的始作俑者其实应该不仅仅是杀人凶手,应该把帐也算在设局的两位身上。但是这两位设局的人就好像很轻松地,甚至有点英雄似地退场了,我有点接受不了。另,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特别是读到真相之后,脑海中一直在想这本书要是影视化的话该怎么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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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esday, September 3, 2013
自由 Freedom Jonathan Franzen 缪梅(译) B007ZVX9TG 这本书刚出版的时候就声势浩大、好评如潮,但看着它的厚度我望而却步了。后来中文版引进出版,我第一时间就买了,买回家还是那种感觉精装的像字典一样的书,放在书架上碰也没碰过。再后来豆瓣阅读跟亚马逊中国出中文版电子书了,我再去买来在kindle上看,总算是看完了。这种本来不就是打算拿来研读的厚书,真的比较需要出电子版才行。 这本书的内容讲的是一个家庭里的故事,这个几乎算是典型的美国家庭里有爸爸妈妈儿子女儿。时间的跨度比较长,从妈妈小时候的成长,一直讲到这位妈妈进入中年后段。整体给我一个感觉是,这个美国家庭的故事非常“现代”。因为总感觉看书的时候,看到的美国家庭的故事总有点距离感,很少能看到这么现代的事情,包括911、金融风暴、环保运动等等,这些事件虽然只是在书中作为背景默默发生,但是给读者以很强的接近感,毕竟读者也生活在经历这些事件的时代中。我实在受不了一点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本书实在太长看到后面我有点腻烦了,最后的结尾的处理。这种近似迪斯尼式的大团圆结局,太恶心了。甚至比迪斯尼还不如,人家迪斯尼是真心相信童话,而这本书里明明前面的情节已经把两位夫妻主人公之间的爱恨情仇颠来倒去交待得很清楚了(甚至有点过于清楚了),想要虐读者也已经虐够了,最后再来这么一个童话式结尾,跟前面那么冷静写实的叙事根本衔接不上啊!难道是因为作者觉得自己在前面已经把美国人的生活分析得太透彻、把美国人的信心击打得差不多了,所以需要用完美结局来给大家一点安慰? 关于这本书的题目,是不是就是这本书的主题呢?我个人觉得要是把这个结尾切掉,那还勉强可以说的过去。其实在书中提到“自由”并不多,算是那种“谜底不出现在谜面里”的写法吧。给我的最直观的感觉就是,我看到了书里面人物的局限性。美国一直以来,就是自由著称,跟好多国家比起来,实际上也是。但是即使是在自由达到如此发达的国家里的人,他们的生活还是那么的有限制。我不知道这是因为他们把自由这个圈子画大了,所以才显得没那么自由呢;还是因为不管自由的定义如何,人们顶多就那么多的自由。Jonathan Franzen所做的是已经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再来审视自由的局限性,而对于我们,当务之急是快点达到人家的高度吧。娃还没生呢,就先别考虑孩子的养老问题了。
黑河钓事 Fishing the Sloe-Black River Colum McCann 9787020095483 我也不知道为啥,我就是对Colum McCann一点也无感,几乎无法对他的任何一个故事有反应。我明知在他的看似平淡的短篇小说之下,蕴藏着很浓郁甚至粗暴的情感,但是我却发现自己连弄懂这个故事、跟踪故事的发展都有问题。而且这本短篇小说集里面,大多数都不是以遥远的第三人称来写的,都是有“我”这么一个主人公来叙述的。通常这样的第一人称讲故事都比较容易理解,但是我却没有一篇可以代入的,理解都理解不了,更何况代入感受呢。现在回想起来,算是看的最懂的也就第一篇《姐妹》和那篇主人公帮日本人打工的《装满墙纸的篮子》了。我本来兴趣十足还想去看他的《Let the Great World Spin》的,现在看来还是先hold一下吧。
Ender’s Game Orson Scott Card B003G4W49C 在几年前,我曾经尝试读过《安德的游戏》,因为它在科幻小说界实在是太有名的,地位相当高。当时我没能读下去,现在我重新再拿起来读,我注意到作者也有提到关于对这本书的好恶。在读作者前言的时候,他说喜欢这本书的人对这本书特别喜欢、讨厌这本书的人也对这本书特别讨厌,那些讨厌这本书的人是因为无法理解在十几岁的小孩的心目中和感受到的世界就是书中的那个样子。看到这里的时候我有点震撼,我觉得我当年没能读下去会不会就是因为我不够有一颗足够宽容的心,不愿意去设想别的十几岁的小孩就是那样的世界观,所以我就下定决心这次一定要把这本书读完。这次我读的时候,其实当初使我没能读下去的感觉依旧存在,而且更明显地感受到了为什么我不喜欢这样地作品的原因,但是这次我好歹是读完了。 这本书/这个系列的主人公Ender的出场设定是一个10岁出头的小男孩,我平时是非常喜欢这样开头的成长小说的,如果能把这本书也称之为成长小说的话,那么这本成长小说很不一样。以前我没有想到什么参照物,但是这次在读的时候,我瞬间就联系到了《饥饿游戏》,同样是少年在权威的势力下去战斗,我不喜欢《安德的游戏》就和我不喜欢《饥饿游戏》一样。不管是在《安德的游戏》还是在《饥饿游戏》里面,作为只有十几岁的小孩的主角,他们面临的是不合理几乎到可笑的现实制度(虽说不合理到可笑,但是可笑的程度却似乎和现实生活中的一样),他们所做的在这些可笑规则的前提之下努力奋斗,战胜这些规则之下设定的障碍。在我看来,这样的进取精神固然没有什么错,但是却十分让我惊讶。或许是我太老套了,但是应当挑战的难道不该先是那些可笑的规则吗?!但是我又回过头想一想,真的要让这些小孩去挑战战胜现有的规则,那个才叫不可能实现的成功呢。如果从这个角度出发,那么这些至少是暂时接受规则的人,暂时在不合理的人生的前提下努力的小孩,或许才是真正的人生赢家。但是用这样的觉悟换来的童年,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觉得一种不舒服的不安。我觉得小孩子们应当是最纯真地、最正面地看待这个世界,然后在成年后用最纯真、最正面的态度来改变这个世界才对啊。而绝对不应该是先用最现实的态度来settle于这个世界,成功立足后,那些使之立足的种种规则就不得不继续传承下去,这样岂不是一点出路也没有了。
莎士比亚悲剧集 莎士比亚 William Shakespeare 朱生豪(译) 9787544733168 最近有机会好好把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读了一遍,好几篇读到一半我惊讶地发现我原来好像小时候读过的。但是小时候读的时候,根本就是猪八戒吃人参果一点味道也没尝出来;我这次读虽然依旧是囫囵吞枣,好歹我自己感觉比以前多读懂了一些。Hofstadter说任何信息都有三层:框架信息、外在信息和内在信息。我一直在提醒自己毛毛的关于解读莎士比亚的理论:每个人对莎士比亚作品的解读就是他自己的局限。也就是说,从一个人对莎士比亚作品的解读,看的出来他自己本身对于这些作品所认知的外在信息,这些外在信息决定了作品内在信息的解码方法,从而决定了被解码出来的内在信息的内容。因为莎士比亚这样的巨作经得起时代的考验,更经得起一个人短短一生的时间的考验,因此它可以承载一个人在不同阶段用不同的解码机制来揭露它的内在信息,这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情。所以我愿意用莎士比亚来纪录我自己的外在信息的演变,要做到这一点,我需要把我自己浅显幼稚的想法记下来。 我在想悲剧的意义是什么。近两年,我越来越不相信有什么东西是universally true的。悲剧喜剧的是是非非也只不过是仅对人类有着意义,花花草草理解不了或者不屑理解,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外星人也理解不了或者不屑理解,为此烦恼欢喜的也就只有人类而已。而且我相信这些悲剧是有时代性的,我的意思并不是说莎士比亚年代的悲剧已经在现代不适用了,我只是觉得如果假以足够的时间,这些悲剧终将可以避免,只不过会被新的别样的悲剧取而代之。我们可以说莎士比亚悲剧的成功之处,就是它的重复性,换一个人在同样的场景下悲剧仍会发生,几百年后同样的悲剧也仍会发生。但是我却发现,其实莎士比亚笔下的某些悲剧现在发生的可能性已经比当年要小的多了,如果人类继续朝着这个方向发展,某些悲剧的确是可能消亡的。也就是说,同样是莎士比亚悲剧,悲剧和悲剧还不一样。 我对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有个人偏好,我依次喜欢《哈姆雷特》、《麦克白》、《奥赛罗》、《李尔王》。而且喜好非常明显,甚至可以说我喜欢《哈姆雷特》和《麦克白》,不喜欢《奥赛罗》和《李尔王》。原因其实相当简单,也相当个人,我在《哈姆雷特》和《麦克白》看到的是我喜欢的主人公,我喜欢有这种反省又倔强的人物;而《奥赛罗》的悲剧和《李尔王》的悲剧给我感觉更像是一千零一夜的传奇故事,似乎说教的意味更为明显,伦理道德的主题被摆在了正中间。哈姆雷特最出名的那段独白,之前似乎都被用烂了,我从未认真读过,好像一提到“生存还是毁灭”就是一个苦大仇深的口号式的提问,甚至有点矫情。但是这次我读的时候,真的去看它,用作者的逻辑去推导哈姆雷特的哲学,感觉很有道理诶。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睡着了;睡着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因为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朽腐的皮囊以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人们甘心久困于患难之中,也就是为了这个缘故;谁愿意忍受人世的鞭挞和讥嘲、压迫者的凌辱、傲慢者的冷眼、被轻蔑的爱情的惨痛、法律的迁延、官吏的横暴和费尽辛勤所换来的小人的鄙视,要是他只要用一柄小小的刀子,就可以清算他自己的一生?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磨折,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这样,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且慢!美丽的奥菲利娅!——女神,在你的祈祷之中,不要忘记替我忏悔我的罪孽。
莎士比亚悲剧集 莎士比亚 William Shakespeare 朱生豪(译) 9787544733168 1.你认为考黛莲为何不愿意像她的两个姐姐那样去迎合她的父亲?你认为她的表现有错吗? 我猜测小女儿这么做是出于自己耿直的性格。我比较不能理解她为什么这么做,真正的孝顺关键点难道不是在于父母想要什么而不是子女能得到什么吗?试问小女儿在如此回答问题的时候,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会这样反应,她是为了保全自己的清高而故意把父亲丢给两个不孝姐姐吗? 2.你认为李尔王家庭矛盾的根源是什么?比较这种矛盾与葛洛斯忒的家庭矛盾的异同?如果矛盾是大多数家庭的常态,是什么使李尔王/葛洛斯忒发展到互相杀戮的状态?这样的结局谁负有主要责任? 矛盾的确是家庭的常态。因为父母和子女对同一件事,自然各有各的perspective。这种perspective的差距越大就越可能产生矛盾和悲剧。 3.试比较李尔王与葛洛斯忒的性格,你认为导致他们错误判断的原因是什么?相同的吗? 说好听点,他们都太天真了,愿意去相信一些人和信念。其实是他们在轻信一些不值得相信的东西。 4.你认为葛特孟要杀李尔和考黛莲的动机是什么? 此时的私生子已经和两位姐姐达成了利益联盟。私生子是一个纯粹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者,李尔王和小女儿的死对他而言当然有百利而无一害。 5.你认为葛特孟的这种世界观与他的作恶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吗?这样的观点是否为他自私的行为提供了理论基础? 书里面私生子关于自己的恶与星座无关这一说法,为他的马基雅维利主义做了完美的铺垫。 6.你认为葛特孟最后说出处死李尔和考黛莲的真相是出于何种心理? 我没有想通这一点,我看到这个情节的时候非常的惊讶。滚滚说是两位姐姐对他的爱唤醒了他的良知,似乎有点道理。 7.比较葛特孟与两位姐姐你认为葛特孟更好一些吗? 略 8.莎士比亚为何要写李尔王与暴风雨的对抗?在一出人为的悲剧里插入自然的力量有何深意? 我觉得李尔王纯矫情。 9.傻子的存在有何深意? zh说傻子/弄人其实是莎士比亚的化身,表达了莎士比亚的个人观点。我觉得这种角色我最讨厌!说是说傻子,然后讲出来的话又都是真理,我感觉傻子是在挑战观众/读者的智商。 10.你是如何解读最后考黛丽亚和李尔王的死亡。 类似的故事,其实可以编成一个喜剧收尾。但是我看中莎士比亚在最后把李尔王和小女儿都写死,我觉得他们俩都死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把故事完满收场反而刻意。我觉得李尔王和小女儿的死,体现了这背后的矛盾不可调和之大。这里的矛盾其实就是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的不同perspective,而在这个故事里其实就是“孝顺”不孝顺的问题。我不得不坦白我的观点,我觉得“孝顺”是一种被overrated的东西。 11.《李尔王》的悲剧性何在,以及你是如何看待《李尔王》这部作品的价值与意义。 我愿意拿《李尔王》和《麦克白》的悲剧做比较。麦克白的悲剧比较容易被当代的人看清,能不能避免是另一个话题了,但是至少现在的人们比麦克白有优势,优势在于那么几百年关于生命的思索告诉我们生命的可贵。而李尔王的悲剧,我觉得现在依然在不断重演,每天电视里的老娘舅都是讲不完的李尔王的故事。区别就在于,就算是现在的人们还是无法认清李尔王的问题,或者即使有所意识也不愿意去改变。能不能改变是另一个话题,但是重点是现在的人们不愿意改变:每个人有每个人自己的看问题的立场,这个挺好的。那么到底有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正确的立场和角度呢?我个人认为是没有的。zh说,总归有那么一个客观的、或者是最接近客观的角度。东东说,的确可能存在这么一个角度,但是这是人类不可能掌握的角度,因为人类必然会把它主观化。我觉得东东说的也蛮有道理的。
水魅雷普利 Ripley Under Water Patricia Highsmith 傅玉安(译) 9787532758531 作为雷普利系列的最后一本,这第五本成功地延续了每一个雷普利地一个共有地特性:结局是戛然而止的,好像这个故事都没有讲完似的。与之前不同的是,前几本的故事吊在一半至少还有后面的那本把故事补充完整,而这第五本确实是没有后继了。在这一本的故事里,其实是Ripley在被他的过往纠缠着,好像是现在在还那些旧债一样。这本书出现了一个非常神秘的和他对手的人物,我到现在还是没有明白这个对手如此纠缠Ripley的真实原因。所以Ripley几乎全都是被动地在面对所有的问题,而且最终对手的死其实更多的是一场意外,而非Ripley的主观动作。不过话说回来,着对手死的也太莫名其妙和轻易了吧,好像是作者写了很多却又有点不知如何收尾的感觉。 看完这五本雷普利,我发现我心目中的Tom Ripley这个形象多多少少有点变了。以前我觉得他是一个完美的反面人物,我不仅可以用同理心去理解他做的坏事,我甚至多少还愿意站在他的一边。而五本书读完,他却似乎只是一个普通人,他似乎生来在某些(道德评判)方面比较木讷,而不是一个为自己犯下的罪孽挣扎的人。有这样的免疫能力,我不确定这是不是一个老天对Ripley的眷顾,至少我感觉我自己比较无法去为这样的人物多放心思。
莎士比亚悲剧集 莎士比亚 William Shakespeare 朱生豪(译) 9787544733168 叶沙的读书小组这一季度的主题是莎士比亚,我这一次深深感到了和十几个人一起读一本书的好处。因为我刚读完《麦克白》的时候,没什么感觉,也根本想不出来有什么好讨论的。但是在真的讨论的时候,有问题的引导,会发觉原来看似基本的问题,大家每个人的解读都会相差这么多。特别是毛毛一直不表达自己的观点,然后最后一个重磅炸弹把所有人都说得哑口无言了。好多问题的答案我也都是当场想的,我知道可能还是比较幼稚的,仅仅记录一下,以供以后比较。毛毛总结的时候说,每个人对麦克白的解读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局限,我想看看我自己以后若是再读《麦克白》的时候,会是怎样不用的局限。 1.麦克白何时产生弑君的念头? 我记得读到麦克白有杀人的念头的时候我是十分惊讶的。变成国王有很多种可能的道路和或许的因缘巧合,但是至少作为读者的我而言,我是一点点也没有想到“杀人”会作为其中的一个选项。可能对我而言,“杀人”是自然而然地、早已在大前提中、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存在的。但是为什么在麦克白的、甚至是莎士比亚的那个年代,“杀人”还会是个比较普遍的念头呢?我觉得是因为时代的局限,那时候的人们的确没有现在那么开化。就好像在我心目中不存在丝毫的杀人选项一样,在麦克白的心目中,其实是认为“杀人是件正常事”的。在这个前提下,麦克白真正的弑君的念头,我觉得是在和他老婆碰头后产生的。因为有“杀人是件正常事”的心里基础,所以他接受了他老婆的“指示”。 2.麦克白弑君前为什么迟疑? 就算“杀人是件正常事”,并不代表是件连脑子都不需要动一动的事情。我说“吃饭是件正常事”,但是一个已经吃饱的人在诱人的大餐面前还是会迟疑啊。 3.麦克白杀害邓肯和班柯后出现了极度的恐惧,是否代表他有悔意?如果是的话,他为何不停手? 从“杀人是件正常事”的时代到“杀人不是件正常事”的现在,这其中的进化是那么多世纪人类的进程,是人类通过不断的思考、教训、历史得出的道理。而发生在麦克白身上的表现,其实是他在用一个人个人的衡量去反思这件事情。我们现在的优势,只是比麦克白多处那么几百年的衡量得出的结果罢了。 4.为何麦克白在大军逼近、妻子死后反而不再恐惧?在战场上临死前拒不投降? 我对麦克白的印象,到了最后的结局的地方,还是很好的。特别是他临死前的英勇和坦然,我还有点敬佩。我觉得这是他真正开始用人的姿态去挑战命运。(这里大家讨论到东西方人对命运的不同的看法,西方人往往会把自己和命运对立起来看,而东方人的哲学更多的是天人合一。) 5.如果麦克白和邓肯或剧中其他人物互换位置,悲剧是否仍会发生? 肯定会。莎士比亚的悲剧,不可能是只适用于那么一个特定的麦克白的,人类的悲剧的意义不就在于它会是不断重复的嘛。但是我在想,麦克白的悲剧到底是人类的悲剧呢,还只是时代的悲剧。要是把麦克白的场景放在现在,或者放到未来,他的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呢?说到这里,又牵涉到另一个核心问题,麦克白的悲剧到底指什么呢?是他弑君这一动作,还是他弑君后的反思,还是他最终战死?我觉得我需要看一下《麦克白》的现代改编,看看James McAvoy的麦克白,再来回答这个问题。 6.女巫代表什么?在麦克白悲剧中的有何作用?两次预言的本质是否相同? 我觉得《麦克白》中的女巫百分百地对应“命运”。但是我发现其实麦克白对待女巫/命运的态度,在这个故事的发展过程中,其实是改变了的的。一开始,他等于是在顺从命运,而到最后他才真正反抗命运。那么换一种方法来问之前那个关于悲剧到底是什么的问题,麦克贝的悲剧在于他对命运的抗争,还是在于他对命运的顺从呢? 7.麦克白夫人在麦的悲剧中扮演什么角色?和女巫的作用是否一样? 其实麦克白的悲剧,我50%要把它怪在麦克白夫人头上诶。 8.如果没有女巫和/或夫人的诱惑和怂恿,麦克白是否仍会弑君? 我觉得不一定,很不一定。如果完全不存在诱惑和怂恿,很有可能麦克白就不弑君。但是就算没有这几个女巫,没有这一个麦克白夫人的这次怂恿,却很有可能接下来有别次别样的诱惑和怂恿,还是会导致弑君。 9.麦克白悲剧的主要原因(提示角度:性格论、命运论、自由意志、原罪论、现世论等等) 我接着是人类的悲剧还是时代的悲剧来谈。其实我觉得如果从一个非常非常宏观的时间角度来看,所有的人类的悲剧其实都是时代的悲剧,这样就不用纠结了。 最后一定要转一下毛毛的总结帖。 麦克白总结稿 写在前面的话: 之前一直有点忙,时隔一周才写总结,难免挂一漏万,不到之处请诸位见谅。所幸我从来也没有打算过把诸位的所有观点一一罗列,我一直觉得,领读的方式有很多种,讨论的方式也如是。但是方式方法,总需要不断的改进和提升。鉴于莎士比亚的经典性和受关注程度,我们不希望依然选择过于简单粗暴的方式去解读他的作品,用现代的眼光去解构旧时代的人的所思所想。比较理想的方式,应该是更为系统,更为有理论性的梳理,无奈我们的知识储备和背景知识也不够。因此,我希望我们能着眼和讨论的是,超越时代和国别之后,千百年来人类共通的人性。这也是我们之所以会选择这样一个主题,而不是人物分析和大主题讨论的原因。 主题: 《麦克白》的悲剧成因及悲剧的价值 问题: 1.麦克白何时产生弑君的念头? 2.麦克白弑君前为什么迟疑? 3.麦克白杀害邓肯和班柯后出现了极度的恐惧,是否代表他有悔意?如果是的话,他为何不停手? 4.为何麦克白在大军逼近、妻子死后反而不再恐惧?在战场上临死前拒不投降? 5.如果麦克白和邓肯或剧中其他人物互换位置,悲剧是否仍会发生? 6.女巫代表什么?在麦克白悲剧中的有何作用?两次预言的本质是否相同? 7.麦克白夫人在麦的悲剧中扮演什么角色?和女巫的作用是否一样? 8.如果没有女巫和/或夫人的诱惑和怂恿,麦克白是否仍会弑君? 9.麦克白悲剧的主要原因(提示角度:性格论、命运论、自由意志、原罪论、现世论等等) 10.麦克白作为负面人物最终自食其果,他的悲剧的价值或意义在哪里? 11.同为负面人物的克劳迪奥(《哈姆雷特》)和麦克白的区别是什么?(备选题) 12.《俄狄浦斯王》和《麦克白》主人公悲剧的区别是什么?反映了古希腊和文艺复兴时期悲剧观怎样的差异?(备选题) 我们选择了这十二个问题,当中的联系是很明确的。 首先,关于麦克白悲剧的成因,历来的解释有很多种。有观点认为,《麦克白》中超自然的力量代表了命运的力量,因而具有命运悲剧的审美特质;有观点认为,《麦克白》虽然存在着超自然的力量,但麦克白所有的行动都可以从其性格中找出根源,因而是性格悲剧。有观点认为,麦克白是被“挟持”的罪人,女巫的预言和麦克白夫人的怂恿才是罪恶之源,将其悲剧的主因归结为外界的力量的影响。在讨论中,大家的回答也基本上cover到了这些方面。有意思的是,在讨论的过程中,大家的观点也会随着他人论点的阐述而进行修正和改变,最终选定的那个答案也许会一开始的并不完全一致,各有倾向性。 我在最后总结答案的时候说的话,或许有offend到大家,说大家的观点是各自的局限,这句话有错有对。大家不妨好好的想想自己的答案,无论我们选择怎么样的立场去理解麦克白,甚至是哈姆雷特,都显示了我们在心中认定的某些标准的主次顺序。而为什么会有先后之分,也许是我们各自需要去解答的答案。莎士比亚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写出了普遍的共通的高贵的人性,难以想象一个人要有如何的经历,才能如此全面的审视人类本身。而我们阅读莎士比亚,同样也是在和我们自己对话,而绝非和他人的性格弱点、和道德标准、和他人的欲望角力。这也是我不愿意透露我自己的答案的原因,毕竟看透别人容易,自知最难,在解答完斯芬克斯之谜之后,俄狄浦斯王还是无法得知自己的命运。 其次再给大家补充一下西方悲剧精神的一些历史线索。(以下大部分是摘录。) 狄克逊说过。“只有当我们被逼得进行思考,而且发现我们的思考并没有什么结果的时候,我们才在接近于产生悲剧。”这样的悲剧精神起源于古希腊时期,经过了尼采的酒神与日神的理论后,又被总结为“人的理性和自然感性生命永远处于对立冲突之中,并且没有任何归结点,由此而构成一种命运。人虽然解不开命运之谜,却又勇敢地接受命运的挑战”。这在古希腊诸多思想文化中都有体现,而有两大部分值得引起关注,其一是古希腊的文学作品(以《俄狄浦斯王》为代表),其二是哲学两重世界的分裂。(以柏拉图为代表)。之后,基督教悲剧精神又集中在耶稣身上体现出来。耶稣传道的过程无时不表现出自然感性生命的有限性和神的力量的无限性这两重特征的尖锐冲突。漫长的中世纪过后,人的问题再次凸显,欧洲思想文化史乃至整个人类思想文化史,进入了最辉煌也最令人神往的历程。 历史背景 西欧的中世纪是个特别“黑暗的时代”。基督教教会成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它建立了一套严格的等级制度,把上帝当做绝对的权威。文学、艺术、哲学一切都得遵照基督教的经典——《圣经》的教义,谁都不可违背,否则,宗教法庭就要对他制裁,甚至处以死刑。《圣经》里说,“人类的祖先是亚当和夏娃。由于他们违背了上帝的禁令,偷吃了乐园的禁果,因而犯了大罪,从此罪就降临到了世界。” 在教会的管制下,中世纪的文学艺术死气沉沉,万马齐喑,科学技术也没有什么进展。黑死病在欧洲的蔓延,也加剧了人们心中的恐慌,使得人们开始怀疑宗教神学的绝对权威。 社会影响 […]
露西·高特的故事 The Story of Lucy Gault 威廉·特雷弗 William Trevor 于是(译) 9787020075881 之前读William Trevor的短篇小说集《雨后》都没有读出什么味道出来,盛名之下,我决定再读一本他的作品,于是挑选了叶沙做了两期节目的这本《露西·高特的故事》。之前在听节目的时候把故事的情节听了一个大概,好歹这本书也并不是以情节取胜的(至少是不完全以情节取胜,我对这个故事非常喜欢),所以剧透也没啥大关系。摘录豆瓣页面的简介,要特别删掉其中的最后一句话“不幸从此开始……”。写这段简介的人到底有没有读过这本书啊?到底怎么看出来这之后全都是不幸了啊?! 一九二〇年代爱尔兰独立运动风起云涌之际,昔日移民爱尔兰的英国贵族和镇守爱尔兰的英国军官的深宅大院,被爱尔兰平民视为英国压迫的象征而焚毁泄愤。在保卫自己家园的过程中,英国军官高特上尉开火误伤了一个年轻人,深恐遭到报复,决定举家搬回英格兰。他们八岁大的女儿露西不解父母为何要离开美丽的海滨家园,便在搬家当天离家出走,想让父母回心转意,不料竟在森林中受伤,动弹不得。而找到了露西遗落在海边的衣服后,家人都以为露西不慎在海中溺亡,随即伤心回乡(离开)。不幸从此开始…… 这本小说的节奏很慢,但有时又觉得很快。慢的是主人公的心态,不管是对待自己还是对待等待。反正我看到露西·高特感到非常的汗颜,我们总希望生活得丰富多彩五光十色,即使知道人生只有一次,反而更会因此去想要活出几辈子的精彩。但是其实有时人生并不在于经历过些什么,而是在于面对一切的一种态度。内心情感足够丰富,并不在乎一定要疯狂过发癫过各种抓马。在如此单一的生活状态下,自然又会觉得很快,没几页露西·高特就从一位少女变成一位少妇,又过了一会她的人生道路也快要走到了尽头。 我很惭愧地承认,我在看到一半的时候还是很恶俗地希望后面的结局是有一天拉尔夫辉拉哈黛找露西·高特了,然后真爱完满。但是越看到接近结尾的地方,我反而越不希望这样的情节出现。因为有这样的情节,一切都俗了,反而不完满了。我印象中和露西·高特在这方面很接近的一个人物是《窄门》里的Alissa,我以前有一度只能想出一条比追求幸福更重要的事情,在露西·高特身上我看到了更多。所以我明显更喜欢露西·高特,她的执着更豁达,所以一点也不悲催。
跟踪雷普利 The Boy Who Followed Ripley Patricia Highsmith 方祖芳(译) 9787532758661 Ripley系列里面每一本都有一个和Ripley演对手戏的主角,而且我们可以看到Ripley和这些对手的关系一本一本是在不断进化升级的。第三本里我们看到Ripley开始主动想要培养一个像他一样的人物,最终以失败告终。而在这第四本《跟踪雷普利》里,直接出现了一位初级版的Ripley,就是那位跟踪Ripley的男孩。好玩的地方在于,这位男孩虽然之前几乎就和少年Ripley的特质一模一样,但是在遇到Ripley之后却没怎么继续往这方面发展;而且更惊人的是这本书里面的Ripley摇身一变成了一个无私的大英雄,为了这个男孩,算是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了。不再作奸犯科、为一己私欲而大开杀戒的Ripley感觉好像变了一个人,但是再追问一句“这还是不是Ripley啊”,答案却又是肯定的。很难去评判Ripley到底是好人是坏人,他有做好人的能力也有做坏人的能力,他是跟随自己的意志去走的,而他的意志有时恰好跟普世道德价值相违背。 其实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一直没有被说服故事就这么直白,我一直默默以为还有一个大逆转在后面。要么就是那个男孩其实不是他自称的那位,而是精心布局来骗Ripley的;要么就是Ripley的英雄正义行径背后还藏着别的动机。我脑海中不断显现各种《Hustle》式的骗局招数,没想到后来全部是真的,而且会是这么一样哀伤的结局。上一本的最后Ripley栽培的主角的类似结局,我一点也没啥遗憾,但是这一本里的主角这样的结局我却有点难以释怀。
雷普利游戏 Ripley’s Game Patricia Highsmith 宋伟航(译) 9787532758739 看到第三本,我发觉Ripley系列厉害的一个地方,在于主人公犯事的形式是一种渐进变化的。第一本的故事是Ripley自己因为冲动和私欲杀了人,然后发挥到了极致他自己模仿的才华;第二本里面Ripley继续发挥他的模仿才华,但同时还出现了另一位模仿天才,只不过这位模仿家仅局限于画画上,我们可以看到这两位模仿天才的互动;到了第三本Ripley的角色又上了一个层次,他成为了一桩阴谋的策划者,他亲手幕后操控造就了一个新的因为冲动和私欲的杀手,只不过这个杀手再怎么也无法达到他自己的水准。 Ripley惹的事情越来越复杂,危险也越来越大,暴露的马脚也越来越多,这样的写法我估计是为了增加那种Patricia Highsmith最擅长的紧张感。即使是为了那个罪犯,作者在阅读的过程中还是一直会为了担忧,生怕他被戳穿。但是这一本一直搞到了黑手党的程度,感觉是最难甩掉的麻烦,我却似乎有一点麻木了的感觉。因为我觉得我好像有点迷失这位主角的动机了,前两本里他杀人多少好歹是为了自保,但是在这一本里我有点捉摸不出他到底为什么去给Jonathan Trevanny设这个局,然后为什么还去帮他。或许可以很简单地总结说Ripley这么做全部只不过是为了搞基,貌似解决了所有的疑问,但是从书里面Ripley的表现这说不通啊。 还有就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还是会不断把书里面的人物和当年看电影时候的演员的脸挂上钩。Dougray Scott扮演Jonathan其实还是挺搭的,而且最近还看到他在《Doctor Who》闹鬼那一集的演出,还挺巧的。John Malkovich虽然一看就是老戏骨,但是他扮演Ripley是不是年龄不大对啊,书里面写这时候的Ripley最多三十出头啊。
Wednesday, April 17, 2013
可操作的民主 罗伯特议事规则下乡全纪录 寇延丁/袁天鹏 9787308097871 罗伯特议事规则是美国将领Henry Martyn Robert在1876年写的一个一百多页的小册子,其目的是以参考美国众议院的议事规则,来规范民间团体。本世纪重版到第10版、第11版,内容逐渐完善完备,冲到了六七百页的厚度。当年孙中山也试图把它引入中国未果,本世纪又有一位叫做袁天鹏的人翻译第10版出版,而这位袁天鹏也致力于罗伯特议事规则在中国的推广。这本书是记录一帮“专家”(包括袁天鹏和本书作者寇延丁)去给阜阳南塘合作社的村民们普及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事。我个人觉得他们是在打着民主的旗帜,在普及民主形式。这本身也没啥可鄙视的,但是感觉多少有点本末倒置。 我实在受不了作者寇延丁写这本书的语气!她试图表现出她是在真实还原实际发生的整个过程,不断强调自己是站在第三方旁观的角度;但同时她还总是要很得瑟地提醒读者她也是其中的参与者,是不可或缺的一员,她提醒读者的方法要么就是在关键时刻把自己的能动作用放进去,要么就是时常加入自己对事件的总结和评价。用罗伯特议事规则的词汇来说就是,她又想做主持人又想做领导,把她自己的可信度和可爱度降到了最低。其实我刚开始看第一节的时候还是很投入很感动的,讲的是杨云标回农村的故事。而后面的内容感觉明显和这第一节的语气完全不一样,很明显的一个特征是后面称呼人名的时候一律不带姓只用名,我都怀疑前后不是同一个人写的。 撇开我对这位作者写作风格的厌恶,我还是想谈谈对罗伯特议事规则本身,以及它下乡过程的一些看法。我第一次听说这个规则的时候,我怀有一种莫名的抵触。把罗伯特议事规则和民主划上等到,一想就觉得这种说法站不住脚。自从学了哥德尔定理,我很习惯地用它来从最高的层面来驳倒罗伯特议事规则。都不用去进一步详细讨论罗伯特议事规则其中具体的内容,就算它的内容再全、考虑得太周到,我相信它就是不完备的。我们说权利的赋予是由选举决定的,选举的结果是由选举制度决定的,选举制度是由议事规则得出的,那这议事规则是由什么决定的呢?真正的元规则在哪呢?用什么样的规则来决定使用罗伯特议事规则才是合理的呢?很遗憾,在这本《可操作的民主》里丝毫没有提到这个最终极的问题。 然后我还对罗伯特议事规则的设定有一些疑问。 所谓的动议(motion),我发觉它的wording的作用相当重要。因为对一个motion的判断,只有“通过”和“不通过”,但问题是对各个动议而言,它们的“通过”和“不通过”其实存在着三种情况:可能是相交的、可能是正好拼凑成一个整体,可能加在一起还有空缺。比如说,很有可能“今晚不出去吃饭”和“今晚出去吃麦当劳”这两个动议都通过了,那不是很矛盾的吗? 第二个问题是动议被提出的时机。假设大家的愿意程度分别是“今晚出去吃麦当劳”>“今晚不出去吃饭”>“今晚出去吃麦当劳之外的餐厅”,那么如果“今晚出去吃麦当劳”先被提出的话,很可能马上被通过;而如果“今晚不出去吃饭”最先被提出的话,也很有可能马上被通过,那么大家不就吃不上最想吃的麦当劳了吗? 第三个问题是因为每个动议只有两种情况,是非题,等于是每次只能两两选择。这就好像是选举一样,两两选举出的最后冠军,未必是大家满意度最高的。(这不也是拿来攻击人家美国选举的角度之一嘛?)假设同样的三个动议,参加投票的一共有三个人,在这三个人心目中的偏好依次分别如下,而他们偏好差别,也就是每一项给他们带来的满意度,分别是20>10>0。 甲觉得“今晚出去吃麦当劳”>“今晚不出去吃饭”>“今晚出去吃麦当劳之外的餐厅”; 乙觉得“今晚出去吃麦当劳之外的餐厅”>“今晚不出去吃饭”>“今晚出去吃麦当劳”; 丙觉得“今晚不出去吃饭”>“今晚出去吃麦当劳”>“今晚出去吃麦当劳之外的餐厅”。 那么我们可以很直观地得出“今晚出去吃麦当劳”的群众满意度是20+0+10=30;“今晚不出去吃饭”的群众满意度是10+10+20=40;“今晚出去吃麦当劳之外的餐厅”的群众满意度是0+20+0=20。但是显然我们可以根据不同的顺序来提出动议,以至于得到的最终答案都不一样。也就是说,就算通过这样民主的投票,我们也未必能得到实际上大家最为满意的结果。 第四个问题就算是没有一板一眼地使用罗伯特议事规则的我们现在也存在的问题,那就是少数派的弱势。比如说,现在有人提出“随机抽选一个人,这个人要给其他人每人一百块”,这个动议不怎么可能通过;但是如果有人提出“指定张三,张三要给其他人每人一百块,并且这些其他人以后都全部免疫于类似的掠夺”,这个动议却有可能被张三外的所有人通过,赞成票大于反对票,张三就苦逼了。老实说,现在的规则制订者不就是这么操作的吗?在投票中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似乎只有一票否定权,而什么时候应该适用一票否定权,至少在这本《可操作的民主》中没有提到。 最后我还有一点想不通的地方,书里面一直强调会议的主持人和领导是两码事,其实它想说的是在一个会议中真正起作用的应该是所有参与者的民主的力量。但是我不明白的地方就是,那领导是干嘛的?如果说每一个决策,每一个决定都是民主的选择的话,那么领导就没有责任了吗?这不就变成了领导在民主环境下的托辞了嘛?就算是在民庄环境下的外国,出了什么事情后该部门领导必定带头引咎辞职,那他为什么要为民主投票作出的选择承担个人的责任呢?
地下雷普利 Ripley Under Ground Patricia Highsmith 尤傅莉(译) 9787532758098 本来我以为雷普利系列一套五本,真正好看的只有第一本《天才雷普利》,正如电影改编的好看程度对比。但是我发现我错了,因为现在对我而言读雷普利有一种guilty pleasure的感觉。明明清楚地意识到主人公Ripley是头号罪犯,并且此罪犯已经从冲动因为情感杀人升级到了冷静理性杀人,冷眼旁观的话,这位Ripley没什么好同情的地方,但是作为读者的我仍然会站在Ripley的立场惊心动魄地看他每一步的应对。这种惊险的阅读感觉,算是一种不一样的调剂吧。 在这一本《地下雷普利》里,Ripley已经成功傍上一个法国富商的千金,但却依然活在投机倒把以至于惹出新的命案的模式下。这个故事里好玩的一个点是贝纳德这个人物,他与Ripley构成了一种新的映照。Ripley最大的才华是模仿别人、假冒别人;贝纳德做的则是伪造别人的画,他伪造画的心路历程几乎就和Ripley当年假冒Dick一模一样。书中有一段说到贝纳德画的伪作比自己的画作更多,那么伪作不是应该变得更自然、更真实,甚至比他自己的画更算是真迹吗?这样看来的话,似乎贝纳德的造价要比Ripley的假冒层次纯洁那么一点点啊。是不是因此贝纳德之后的转变则和Ripley的完全不一样了,以致于他的结局也与Ripley的相差很多呢?这本书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我惊呆了。讲到Ripley即将带着警察去事发现场,后面怎么继续和警察周璇和说服警察是关键啊,怎么就这样结束了呢?我完全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就这样结束呢,然后我赶快去翻另外还没看的三本,里面一本也没有一点紧接着这本讲下去的样子。这个悬念也设计得太大了吧?我隐约记得电影改编的版本里,Ripley的老婆起着重大的作用的呀。是漏印了吗,还是被删减了?
每况愈下 Hurry On Down John Wain 吴宣豪(译) 9787544708784 “愤怒的青年”是指John Wain这样的一批作者,而不是指他们笔下的20世纪50年代的青年们。看完这本书才明白,因为在这本书里的这位主人公,我并没有看出来他有什么愤怒的表现,反倒是能从这本书的字里行间里感受到作者在那边鸣不平的心声。虽然相隔了60年,我还是可以在这位主人公的身上看到一些现代青年的际遇。面对这样那样的社会问题,最基本的反应自然是愤怒。我非常羞耻的承认,我发觉近两年我也只停留在这个层面,随便看个什么国家政策啥的越看越火。但是其实我觉得应该存在着比愤怒更为高明的应对态度。从这一点来看,我倒觉得好像《每况愈下》这本书里面的书人公的态度好像要比作者本身还要高那么一点点。至少这位主人公韧性够好,再怎么三观崩溃,还是每一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了下去。究竟是往上走还是往下走,到底谁是其中的推动力,我不愿意站在愤怒的青年的角度去思考这些问题。
我打电话的地方 Where I Am Calling From Raymond Carver 汤伟(译) 9787020091522 2009年的时候人民文学出版社就出过一本《雷蒙德·卡佛短篇小说自选集》,几乎是同样一本厚的像砖一样的短篇小说集,去年的时候摇身一变换个封面换个ISBN号就作为短经典系列中的一本再一次出版了。新的版本似乎没有上一版那么精装,但是全黑的封面气场相当的强大。我非常羞耻地承认,这两本内容一模一样的书我都买了。2009年的版本当年我是我放在办公室午休的时候读的,死活没有读完。2012年的版本我是纯粹为了收集全短经典系列而买的,也完全是为了把短经典读遍才去重新开始读的,因为一点也想不起来之前那本哪些读过哪些未读了。但是场景又一次重现了,这本书有一种怎么也读不完的趋势,阅读战线拖的长得一塌糊涂。今天好不容易终于读完了,怎么总有一种解脱得感觉,因为我实在搞不明白现在市面上把卡佛夸得天花乱坠的好我为啥怎么也感受不到呢? 这本那么厚的短篇小说集里,我感到起码有一半我是连故事都没有看懂的,看明白了某某人物做了某某事情,但是怎么的也没办法想明白其中的因果关系。是我理解能力太差了呢,还是我理解能力太差了呢?我总感觉这些故事根本不是写给我看的呢?就这样,好多故事我没看懂,就觉得很生自己的气,渐渐地又觉得生卡佛的气,好几次都想把书甩手一扔打入冷宫了。但一想到这样又重复了上一版的历史,又为短经典的阅读画上阴影,于是继续硬着头皮读下去。现代美国的故事,生活丑陋的程度有点让我想到了《耶稣之子》,没有Denis Johnson那么的市井流氓,却同样的残酷和让人看着心生凉意。但是好歹在重多篇幅中,还总会出现几篇看着非常过瘾好看的篇章。我印象最深的有《距离》、《毁了我父亲的第三件事》、《差事》。求高手指点该怎么读卡佛啊?但我近期也不会再去读他的作品了吧。
天才雷普利 The Talented Mr.Ripley Patricia Highsmith 傅玉安(译) 9787532758722 我总是忍不住想要在第一时间把这本小说的原著和电影版作比较。因为以前看过Matt Damon饰演Ripley的那部电影,印象非常非常深刻,所以在阅读的过程中,小说中里的每一个主角我都自动搭配上了电影中演员的那张脸。我个人觉得,那部电影拍的特别棒,整个比这本原著小说要高一个档次。两者最大的差别在于Tom Ripley在一开始的时候的设定,在电影中的Ripley是很普通平常的人,然而在书里面的Ripley从出场的时候就已经是一个黑暗面被挖掘出来的混迹社会的小骗子了。所以在观看电影的时候,能感受到在读小说的时候无法体会到的一种看主人公人格渐渐发展成型的过程,也正因如此我发觉电影中的Ripley有很大的可以做人物代入的潜力。看似稀松平常的人生,可能就差这个一个念头,整个生命的轨迹就全部交替了。而这种变化不但是让人提心吊胆的,关键在于它是永远不可逆转的,是要一辈子背着这种轨迹往下走的。另一个电影和书的重大区别在于,我觉得是这部电影最成功的改编之处之一,那就是由Jack Davenport扮演的那个角色的存在。在书里面,我几乎看不到Ripley对任何人物抱有任何真挚的感情,感觉就是这个人物似乎从本质上就是缺乏爱的能力的。但是在电影里通过Jack Davenport的那个角色很容易看出来Ripley内心拥有的追求美好的一面,同时通过角色的死更反衬出来Ripley腹黑之深。 虽说我不觉得这部小说比电影改编好,但是在电影是五颗星的前提下,这本书还是可以有四颗星。我还是喜欢这本小说有两个原因。一个是Tom Ripley这个人物的创造实在是太绝妙了。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在读者得知他的诸多恶行和各种龌龊的心理活动(并且这些行为背后根本没有正义伦理支撑)之后,并不会那么地在意呢?我的意思是,至少我从读者的角度看完这个故事,心里心心念念的不会是从道德伦理的层面去批判他,至少这不会是我第一个想做的事情。这肯定不是因为Ripley是talented有才华的人,他擅于模仿、脑子转的快等等是优点,但有才华的人得到的同情也没有这么多。我觉得可能是因为我们很容在Ripley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Ripley的种种想法,还有他碰到挫折和打击时候的思路,往往是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如果是我碰到这样的事情,我很可能不会那么做,但却很有可能也会这么想。”读这本书是我从来没有过的一种阅读体验。每一次都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就要穿帮了,每一次都好像面前的人已经把我看透,每一次都好像是引我上钩的陷阱。这种心惊胆颤的阅读体验,我是第一次这样明显地感受到。我有一次做了一个非常莫名的梦,梦里面我杀人毁尸,接下来的感觉就和读这本书差不多。 Patricia Highsmith笔下这系列小说的另一个厉害之处,就是里面的主角都是Tom Ripley,Tom Ripley作为犯罪小说中的那个罪犯,确是永远可以幸运逃过一切的。这个纯反面角色是永胜的。我好像还没有接触到过这样的作品。 手工做相关链接,是我过去看电影时的一点想法 Ripliad (09/01/2009) 两个天才,两个杀手 (20/12/2007)
这不是一只烟斗 Ceci n’est pas une pipe Michel Foucault 邢克超(译) 9787540758998 我就直接引用DWBC minutes了。 René Magritte说过这么一句话“I dread knowing precisely where my limits are.”我刚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是很疑惑的,至少在我看来,难道一个人的毕生目标不是明白自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吗?为什么知道自己的极限所在不会是一件好事,而是一件恐怖的事情呢?Magritte作画的时候是用一种最纯真的小孩第一次接触外部世界的眼光,这种眼光可能在大人们的眼中并不是合理的,但却是最fresh的。而且Magritte一直追求的是他的画给人带来的冲击,他认为重要的并不是画本身,而是画给观看它的人的心灵带来的影响。也就是说,一方面Magritte的画会让人禁不住去想,另一方面Magritte的画始终给人一种disturbing的感觉。我觉得这条原则和他一开始说的那句不愿知道自己极限是相符合的,他追求的是一种不确定性,因为他永远不会知道别人在看他的画时会有怎样的想法。从某个层面上来说,Magritte的画传达的不是情感,而是思想,他所做的就是render thought visible。 我们可以在Magritte的画中看到多种重复出现的物件。比如说棋子和热气球,这就是他作为孩子的时候最热衷最感兴趣的东西;还有被遮住的脸部,可能于他幼年时母亲在河里自杀时的影像有关;还有各种女体,在Magritte眼中都是他的妻子Georgette。 《这不是一只烟斗》是法国思想家Michel Foucault针对Magritte的作品写下的几篇小文章的集合。(经过大家的提醒,我才知道原来Michel Foucault的名气根本不亚于Magritte。)总的来说,他的出发点都是关于《The Treachery of Images》和《The Two Mysteries》这两幅画。 The Treachery of Images 关于《The Treachery of Images》的解读,我们可以借用Magritte自己的解释:“The famous pipe. How people reproached me for it! And yet, could you stuff my pipe? […]
狼厅 Wolf Hall Hilary Mantel 刘国枝(译) 9787532751969 一直想读这本《狼厅》,却一直没读。中间甚至有一次从图书馆借回来了,到了时候又一页也没有翻过地原封不动地还了回去。一方面是因为这本书看上去很厚,又是历史题材的,怕我自己看不下去;另一方面是看评论说这本书的第三人称指代混乱到让读者根本搞不清楚状况,我怕我自己也看得云里雾里。直到Hilary Mantel又凭《狼厅》的续集《提堂》(Bring Up the Bodies)在去年连续获得Man Booker Prize和Costa Book of the Year两大文学大奖(这两年我都有在追看这两个文学奖的获奖作品),我才终于下定决心开始看这本《狼厅》。 我首先必须承认,之前一直阻碍我读这本书的两个原因的确是我多虑了。虽说是历史小说,但是故事背景是都铎王朝亨利八世年代的那段最跌宕起伏的历史,其情节还是很多变抓人的。而且我脑海中还依稀记得点当年看Jonathan Rhys Meyers主演的电视剧《The Tudors》的情节,所以整本书的情节不会拉太多,也不会看不下去。关于第二个顾虑,其实只要牢记“只要是人称代词他,指代的永远优先是Thomas Cromwell”就好。 看是看完了,说实话,我却没看出个什么所以然来。这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完全是从Thomas Cromwell的视角来讲故事的。书里面的各种风起云涌、斗争、感情纠纷,全部是从Thomas Cromwell的眼中看出去的。这样写到底有什么好处,我也说不上来。总之那么厚的一本书看完,有点看了等于没看的感觉,可能是我太木讷了吧。话虽这么说,《提堂》我还是打算看的,读者就是这么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