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 Island Colm Tóibín B0BYZTPS9V |
终于又等到了托宾的新作,还是好看的,但是和刚看完的想象力超级丰富、结构超级复杂、视野更加宽阔的《Lanark》相比感觉一下子弱了起来。但是还是好看的。
这本是真续集,都不仅仅是一个时间地域相同,而是完完全全同一个主人公、同一堆人物。在上一本《Brooklyn》里面漂洋过海到美国打拼的女主,养儿育女定居Long Island,所以这本叫做《Long Island》。过了十几年,女主又回到她的老家、见到当年的朋友爱人的故事。同一个设定里面,还有Nora Webster,感觉好像这个系列还能继续写,写完这个女主也还可以写别的。
第一本里面的一大主题就是女主生活的小镇有多小,所有人都认识所有人、所有人都知道所有人的八卦,这也是为什么在第一本的结尾女主毅然决然地又回美国了。所以这一本就让人很有兴趣,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想知道当时过境迁女主又回到了爱尔兰的小镇,为什么呢?让她受不了的小镇的地方并没有变啊。而第一本里面的爱尔兰的男主是如何在小镇扎根发展的,他了然入心如何面对小镇的八卦,却也时刻准备着抛弃一切逃离,又在最后的关键时刻被困其中。虽然人生不遂,但大家都是如何做到没有活成自己最讨厌的样子的呢?
托宾细腻的笔法一如既往地厉害,而且讲故事的水平也是一流,完全把握中在哪里吊胃口,在哪里徐徐道来,在哪里放重磅炸弹。我印象最深刻的三个场景,看的时候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个是一开头的时候女主一直在被一个陌生男人寻找,然后那个陌生男人全盘托出。第二个是女主在电话亭给男主打电话却没有勇气接通,男主去大街上找她,走到那个电话亭非常期待却也怀疑女主就在那里,结果她不在。第三个是女主的旧时好友跟女主对话,说自己也打算去美国玩说漏嘴了用了we,然后她犹豫了一会到底要不要对女主讲出已经对小镇瞒了很久的秘密。
因为当年第一本太成功了,电影翻拍的也太好了,现在想起来电影也已经是快十年前了,所以我觉得读书的时候脑补女主就是Saoirse Ronan男主就是Domhnall Gleeson,他们再回来拍电影续集也不是不可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