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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五年

万历十五年 1587, 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 黄仁宇 9787108009821 这本书的战线也拖得很长,所以现在我也不高兴多写什么了。中国的历史我读的少,这本书的眼光很独到准确,除了历史之外更多的像是用作者自己的理解重构了当时的诸多社会政治的样子。 简单的用几句话来概括我的收获: 国家不仅靠法,更靠礼来维持。(那么礼是什么,礼和虚伪/迷信的关系,这本书里都有讲到。) 文官的阴阳需求,重视的是两者的调合、稳定与和谐,而需要丧失原则。 原来以前的权力制衡那么多,官员那么厉害,天子也会犯懒摸鱼。 其他的还是用摘抄来记录吧。 本朝的制度,应当说是不能听任这种党争发展的。我们的司法制度极为简单,缺乏判决争端的根据。即使是技术上的问题送交御前请求决定,也要翻译成为道德问题,以至善或极恶的名义作出断语。在这种具体情况下,只有使全部文官按照“四书”的教导,以忠厚之道待人接物,约束自己的私心,尊重别人的利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朝廷才能上下一心,和衷共济。要是官员们口诵经典中的词句,称自己为君子,别人为小人,在道德的掩盖下夺利争权,这就是把原则整个颠倒了。这种做法会导致文官集团的涣散,进而导致我们的帝国无法治理。这不必等到1620年万历的灵柩抬到大峪山下葬的时候才能明白,1587年申时行说的“自古国家未有如此而能久安长治者”,已经把这个道理说得十分清楚了。 也许有一条理由可以作为解释,即本朝不是以法律治理天下臣民,而是以“四书”中的伦理作为主宰。皇帝和全国臣民都懂得父亲对儿子不能偏爱,哥哥对弟弟负有教导及爱护的义务,男人不能因为宠爱女人而改变长幼之序。正因为这些原则为天下人所普遍承认,我们的帝国才在精神上有一套共同的纲领,才可以上下一心,臻于长治久安。如果仅仅凭法律的条文作为治国的依据,则我们立国的根本就成了问题,一千多个县很难以父母官的身分领导他治下成千成万的庶民。所以,万历要弃长立幼的企图,纵使在法律上有可以左右迁就之处,但在坚持传统观念的臣僚心目之中,却早已不直于纲常伦理。臣僚们从来没有听说法律的施用可以与圣贤的教导相违,即使是皇帝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他的权力大多带有被动性。他可以把他不喜欢的官员革职查办,但是很难升迁拔擢他所喜欢的官员,以致没有一个人足以成为他的心腹。他对大臣们的奏折作出决断,可以超出法律的规定,但是他没有制定法律的力量。官僚之间发生冲突,理所当然地由他加以裁夺,但是他不能改造制度以避免冲突的发生,而且他裁夺的权威性正在日益微弱,因为他被臣下视为燕安怠惰。各边区的军事问题必须奏报皇帝,但是皇帝自己不能统率兵将,在平日也没有整顿军备的可能。他很难跨出宫门一步,自然更谈不上离开京城巡视各省。连这一点选择的自由都没有,居于九五之尊还有什么趣味? 迷信与非迷信,其间的分野也可能极为模糊。例如,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对一件事情、一种前途建立信念,则其与宗教式的皈依就相去极微,因为凡是一个人处于困境,他就不愿放弃任何足以取得成功的可能性,即使这种可能性极为渺茫,没有根据,他也要把它作为自己精神上的寄托。 散文作家海瑞的作品表明,他单纯的思想不是得之于天赋,而是来自经常的、艰苦的自我修养。既已受到灵感的启发,他就加重了自我的道德责任;而这种道德责任,又需要更多的灵感才能承担肩负。如果不是这样,他坚持不懈的读书著作就会变得毫无意义。 他的作品中再三地阐明这种道德上的责任。一个君子何以有志于做官,海瑞的回答是无非出于恻隐和义愤。他看到别人的饥寒疾苦而引起同情,同时也看到别人被损害欺压而产生不平。在君子的精神世界里,出仕做官仅仅是取得了为国家尽忠、为百姓办事的机会。一个人如果出于牟利,他可以选择别的职业,或为农,或为工,或为商。如果为士做官,则应当排除一切利己的动机。在这一点上,海瑞和创建本朝的洪武皇帝的看法完全一致。 概括说来,武将领兵作战,和文官集团的施政原则在根本上是不能相容的。当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不能平衡,冲突激化,以政治手段调剂无效,通常就会导致战争。有时候严重的天灾造成大面积的饥荒,百姓面对死亡的威胁,也会铤而走险,诉诸武力。但是我们帝国的文官,则一贯以保持各方面的平衡作为施政的前提,如果事情弄到动用武力,对他们来说就是失败的象征。他们具有一种牢不可破的观念,即上自国家,下至个人,不能把力量作为权威。如果一个地区有什么特殊的经济利益,那么就应当加以压抑,而不是提倡。至于天灾足以引起战争,则尤为无知妄说,因为从道德观念来说,天下的事物无不可以共同分配,灾民的暴动乃是小人犯上作乱的劣根性使然。 但是就武将来说,他们所受到的训练和战争的经历却养成了和文官截然不同的气质。他们需要具备准确的选择能力和决心,着眼点在于取得实效而不避极端:冲锋陷阵,要求集中全力,对敌人的重点作猛烈打击;退守防御,考虑的是地形的险要和工事的完善,如不可守就要断然放弃;战斗胜利,就一心扩张战果,而不为其他问题而犹豫。在一般情况之下,他们把自己和部下的生命视为赌博场中的筹码,必要的时候可以孤注一掷。而大多数文官则以中庸之道为处世的原则,标榜稳健和平。武人在刀剑矢石之中立下的汗马功劳,在文官的心目中不过是血气之勇,即使克敌制胜,也不过是短暂和局部的成功而已。 今年不死,明年不死,年年等死,等不出死,反等出祸。然而祸来又不即来,等死又不即死,真令人叹尘世苦海之难逃也。可如何! 这种方式的金钱周济和往来之不同于一般,在于授受者之间具有共同的思想,或者说共同的目的。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研究,这种关系还是以道德作为施政方针的副产,因为这种施政方针的思想根据,乃是认为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息息相关。一个人或一种事物,其所以具有特性或功能,全靠和其他人或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一个人的品质高尚,就因为他的志趣和行为得到别人的赞赏;他的识见深远,就因为他分析理解其他事物的正确。所以人的生活目的,就不能不是合作互助与共同享有。但是,在现实中,为什么所有的人身上都存在或多或少的自私?这个问题使读书明理之人为之不安,而高级官员由于负有治国平天下的重任,其不安尤为严重。按理说,他们所受到的教养,都要求发扬为公众服务的精神;然而一旦接触实际,这种精神常常只是海上神山,或者干脆销声匿迹。有时他们身上的自私苟且,还远过于不识字的愚氓。这种不安,或者由此发展而来的内心交战,需要有一种适当的方式来缓解排除。志趣相投的研究讨论,可以触发彼此的灵感,深入探索人生的真谛,俾使内心的不安涣然冰释。所以他们来往密切,集会商谈之余,还互相通信,刊印文集。李贽落发为僧以后,仍然经常外出旅行,参加这些活动。在当时,还谈不上旅费必须报销,或者演讲应当收入费用,这些问题,都可以根据习惯,在往来交际之间安排妥帖。以李贽的名望,加上化缘和尚的姿态,他已经用不着再为经济问题而踌躇。 他和耿定向的辩论,促成和巩固了他要求个人自由的信念。多年之后,他仍把这次辩论视为生命中一个重要的转折点。 当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各人行动全凭儒家简单粗浅而又无法固定的原则所限制,而法律又缺乏创造性,则其社会发展的程度,必然受到限制。即便是宗旨善良,也不能补助技术之不及。1587年,是为万历十五年,岁次丁亥,表面上似乎是四海升平,无事可记,实际上我们的大明帝国却已经走到了它发展的尽头。在这个时候,皇帝的励精图治或者宴安耽乐,首辅的独裁或者调和,高级将领的富于创造或者习于苟安,文官的廉洁奉公或者贪污舞弊,思想家的极端进步或者绝对保守,最后的结果,都是无分善恶,统统不能在事业上取得有意义的发展,有的身败,有的名裂,还有的人则身败而兼名裂。 因此我们的故事只好在这里作悲剧性的结束。万历丁亥年的年鉴,是为历史上一部失败的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