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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ood Wife S6

TGW S6又一季好老婆,必须打五颗星。虽然这一季的剧情走向 略有不同,加入了更多了政治的元素,主要是Alicia参选SA的情节。对于政治选举的一些思考和讨论,我从来也不愿意花时间去了解,但是至少通过这部剧让我看到了一些美国政治的观念。好在本季最后的大方向还是走回到了Alicia回来做律师,这一点我很满意,我还是喜欢看Alicia在法庭上厮杀。

关于政治戏,我觉得有一点挺有意思的地方,政治让人厌恶,但是Eli这个人物照道理是最懂政治的尔虞我诈的,但是这个角色却让人讨厌不起来。我发现Eli的特别之处在于他的“忠于自我”与尊重别人的“忠于自我”,只不过他本身真心信仰的人生观就很政治化。真坏人总比伪君子可爱。

本季Cary和Diane酱油打得较多,难道是专门为了给Matthew Goode制造条件?可惜明眼人都看出来了,Matthew Goode实在是很难fit in好老婆的世界,总有点尴里尴尬的感觉。好在看季终的时候他也走得漂亮了,花瓶在好老婆里很难生存。而最后季终Kalinda再出现和Alicia喝酒的桥段,真的看得要泪奔了,六年以来的种种,我都为Alicia感到唏嘘。

最后还想回到剧情里面,不是Alicia的故事线(从纠结的感情线来来回回于老公和Will,到纠结的事业线来来回回于政坛和各种合伙公司,也是够了),而是法律上的思考。第六季我最喜欢的是S06E18,这一集分两条故事线,一条讲Alicia考虑如何向大众坦白自己的过去,一条讲Diane被某大款邀请去参加一个模拟法庭辩论。这个模拟法庭辩论一直是我最想看到的东西,关于自由的冲突,然后一点一点的修改每一个参数来寻求最基本最原始的边界,太赞了。我来尝试总结一下整个过程。

Diane

事件:某烘培师以宗教信仰为由拒绝为一对同性婚姻顾客提供做婚礼蛋糕,她因此被起诉。

  • 被告:因为这个蛋糕会被用于一场她认为玷污了她的宗教信仰的仪式。
  • 原告:她向公众宣传她制作婚礼蛋糕,并愿意将这些蛋糕卖给任何人,除了同性恋。
  • 被告:宪法赋予了她宗教信仰的自由。
  • 原告:而加州的民权法案禁止针对LGBT群体的歧视。
  • 被告:商业行为可以拒绝向他人提供服务。
  • 原告:但这种拒绝不能基于种族、肤色、信仰或者性取向。
  • 被告:被告的行为和出于良心而拒绝服役没有什么不同。宗教自由恢复法案(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豁免了一些在反歧视法中禁止的情况。[Among the most inestimable of our blessings is that of liberty to worship our Creator in a way we think would be agreeable to him. – Thomas Jefferson
  • 原告:这名烘焙师拒绝卖给他们婚礼蛋糕,因为他们是同性恋。这就是歧视。

变体:如果这名烘培师不愿意卖给他们婚礼蛋糕,但是愿意卖熊掌面包或者纸杯蛋糕给他们呢?

  • 被告:她并不是拒绝卖东西给同性恋,她就是不做那件她的宗教信仰视作罪孽的事情。
  • 原告:卖给他们不想要的东西和拒绝为他们提供服务是一样的。一对素食情侣去市场,卖家拒绝卖给他们蔬菜,但愿意卖给他们除了蔬菜以外的东西,这就是拒绝为他们提供服务。

变体:如果这名烘培师拒绝提供服务的对象是印度教徒或者穆斯林?

  • 被告:这不能相提并论。拒绝印度教徒或者穆斯林,是拒绝了一个群体。
  • 原告:正如同性恋群体。
  • 被告:不是,那只是拒绝一种行为(同性婚姻的行为)。
  • 原告:这只是歧视的借口。

变体:如果不是一个简单的婚礼蛋糕,如果该烘培师被要求在蛋糕上加上两个牵手男人的小塑像呢?

  • 原告:如果她本来就提供加小塑像服务的话,那她就不能拒绝。

变体:如果该烘培师被要求在蛋糕上写上一些祝福的词句呢?

  • 原告:这又讲到言论自由了。被要求在蛋糕上的词句,并不是该烘培师的言论,是购买这项服务的顾客的言论。如果想象她是一名印刷工,一个同性恋来打印宣传单,她不能拒绝提供打印服务,即使传单是为LGBT集会做广告。因为拒绝服务,就是基于性取向的歧视。
  • 被告:就像我们不能基于宗教信仰而歧视。如果一个基督教徒走进一家蛋糕店,要定一个蛋糕,要在上面写“上帝让所有同性恋都去死吧”,烘焙师是否必须在蛋糕上写这句话,即使她不认同?
  • 原告:不是。因为烘培师的拒绝并不是基于宗教,而是基于一种(憎恨的)观点。
  • 被告:但是买家觉得这对他或她的信仰至关重要,难道基督教徒不是和同性恋一样应该是受保护的群体吗?

变体:如果被告不是烘培师,如果是一个婚礼策划人?

  • 被告:同性婚姻是合法的,流产也是合法的,但并不代表被告必须赞成它。
  • 原告:但法律需要被遵守。
  • 被告:被告没有阻止任何人结婚,只是不想成为为他们准备婚礼的人。
  • 原告:耶稣从未谴责过同性恋,却多次谴责离婚。被告曾经多次为再婚人士,她基于宗教信仰的拒绝服务是选择性的。

模拟结论:一方面,人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他们不能也不应该因信仰而被隔绝于市场之外 ;另一方面,每个公民都有不受基于种族、肤色、民族、性取向而歧视的权利。我们必须权衡,宗教认同是否违反反歧视法的核心目的。(在此次案件上,结论是肯定的。)

模拟法庭辩论之后,大款和Diane的对话也超精彩。因为在模拟法庭上,Diane请到了大款的同性恋侄子做模拟原告,让大款动容。然后他俩之间就法律究竟是否会因为所牵涉到的人不同会有不同的影响、法律到底是不是客观的/人性的交流了一下,Diane的回答我不能同意更多。

– What do you think would happen if every case were adjudicated by someone with a family member or loved one who’d be affected by the decision?

– Ultimately, perhaps every case is.

– But isn’t the law supposed to be impersonal? In the sense that it should be the same for everyone? You know, otherwise we’re in China, right? Everything’s determined by who you know.

– The law is supposed to be fair. Not impersonal. In fact, I would argue that the law is always personal. It has to see the human side, too. Or else it’s meaningless.

最后大款还是打算出资支持被告,他的回答也让人无法反驳。我太崇敬这些又聪明又敢于坚持自己立场的人(Diane和大款)啦!

Three years ago, Barack Obama was against gay marriage. So was Bill Clinton. So was Hilary. You know, basically every Democratic icon was lined up against gay marriage. Now they’re not. Because it’s politically expedient for them not to be. Who knows what they’re gonna be for or against in another three years, right? I like people who stand by their opinions. I like people who stand by their beliefs. And I think a religious accommodation must be made for people who do that. You know? It’s the right thing to 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