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自愿为奴
La servitude volontaire 艾蒂安·德·拉·波埃西 Étienne de La Boétie 潘培庆(译) 9787532763993 |
在读之前,我先记下我自己对这个主题的一些想法,我觉得首先需要对这两个词做一个定义,什么叫做“自愿”,什么叫做“为奴”。“为奴”就是指自己不是独立自主的个人,自己不是自己的主人,而是受命于外界的。以前的奴隶都是商品,是被奴役利用的工具,都不是作为一个人类个体而存在的。“自愿”是指并非被强迫的,而是出于自己的意愿的,或者说并不冲突自己意愿的行为。这两个词的定义本身是相互矛盾的,如果是出于自己的选择,那就称不上是受命于外界;如果是由别人控制的奴隶,那和自不自愿有什么关系?所以我觉得可能这里需要修正一下所谓“自愿”的定义。
第一个层面,“自愿”不是自发性的,而这是由于受到各种限制而妥协地愿意。我在想《饥饿游戏》里面,为了救妹妹而提出去战斗的女主人公的行为,就是这里“自愿”的定义,她是在环境之下做出的无奈的选择。那么这里要讨论的内容应该是外界环境在什么程度之下限制了个人的选择,应该如何去offset它或者消除它。
第二个层面,存不存在真正的“自愿为奴”呢,就是知道自己要成为奴隶了,不管外界因素,还主动选择如此?就是这个人觉得奴隶存在的必要性和好处,从而自己愿意成为其中的一员?比如说政治或者国家机器,的确是有参政参军的人是真心相信某些东西的,而TA也是真心愿意成为其工具的。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有可能有两个缘由,要么是被洗脑了,要么是真心笃信。
第三个层面,可能是最大多数的情况,这种行为是不自知的,是一种潜移默化的事实行为。因为老百姓个体所关心的,往往是最接近自己和家庭的东西。但是这种平凡心最容易被利用,然后转移重点,进行洗脑。我小时候读到“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的时候根本无法理解,因为我没有对于“自由”的概念。但是与此同时,不管是国歌还是国际歌,第一句都是教大家不要再做奴隶了,但是对“奴隶”这一词的解读,全部停留在美国黑奴的概念上,而从来没有想过我们自己在什么意义上是奴隶。
接下来是我读完之后的一些总结。与其说这是一本书,其实它是一篇不长的论文。刨去作者引用的众多例子,我试图归纳他的观点。首先,自由是天生的。使人沦落为奴,要么是被迫,要么是被欺骗。第一代的奴隶,他们的第二代则会因为习惯而继续为奴。自愿为奴的第一大原因就是这种习惯。同时当局所做的,就是给予奴隶各种distraction让他们不再去试图了解自由。暴政的基础和支撑,是权利的金字塔网络。
读完整篇之后才发觉,原来作者对于这个主题的描述,也只不过讨论了我之前所说的第三个层面。不过我很能理解为何作者把重点都只放在这个层面,毕竟他是生活在四五百年前的一位少年,他对于压迫的理解和我们当代有着很大的不同。这篇论文的少年气还体现在于口吻的片面化,特别是在对暴政的描述上非常片面,太极端,为什么根本没有提到可能存在好暴君呢?一味的把暴君和坏暴君等同在一起,其实模糊了重点。重点并不是统治者本人是好是坏,重点应该是就算统治者本人是大圣人,这样的统治制度也是反人道的。另外一点让我备感意外的是,作者在通篇都在像革命宣传员似地呼吁大家不要做奴隶,但是在论文的最后却是向上帝求助铲除暴君。我只能把它理解为一种比喻,即在上帝的精神支持下,老百姓们会醒悟。
最后稍微跳开一些,讲两点我最近特别有感触的相关想法。第一,民主不够完美不是理由。至少这个理由不是我们有资格说得出口的。这就好像是升级,人家已经到2.0了,自然在分析2.0的不足之处,看看如何才能到3.0。而还处在1.0的阶段的,却在不断摘录引用宣传2.0的不好,连2.0都不要去升级了,这不是很可笑嘛。同理,用不上google但狂宣传google的不足之处,用不上facebook但狂宣传facebook给人带来的弊端,国内新闻没有一点羞耻心。第二,决定制度的元制度是死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