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观察到英剧的一个新的走向,那就是当你看到这部剧的标题的时候看不出来到底是一部在讲什么的剧,当你看到这部剧的简介的时候还是看不出来,就算你看完了完整的第一集(虽然一共才三集)还是看不出来。《The Escape Artist》是最好的典范,同时也是好看的典范。看标题和简介的时候,我一度以为是一部描述辩护律师非常厉害能在法庭上巧舌如簧的剧,看第一集的时候没想到剧情急转直下从我预想的律政剧变成了实实在在犯罪剧。说实话,要不是David Tennant头牌主演,我差点就打算弃剧了。很庆幸我看下去了,剧情完全走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方向。看完第二集,我也是怎么也想像不到第三集会是这样的走向。防痴呆剧透反白:Will最后设局杀死了Liam,然后把一切伪装成意外,并为自己辩护而逃脱了法律。很精彩! 前不久在读《这本书叫什么》,里面有这么一道谜题。说是A、B、C三人穿越撒哈拉大沙漠,全靠每个人身上自己带的水壶里的水才能生存。A蓄意杀死C,于是在C的水壶里下了毒。而与此举全然不相干,B也蓄意杀死C,他在不知道C的水壶已经被下毒的情况下,在C的水壶上钻了个小孔,想让水漏掉,渴死C。结果C被渴死了,问杀人者是谁?看似很简单直白的一个问题,但却很难得出一个众人皆赞同的结论。既然在被证明之前所有人都是清白的,那么不如试着反过来想一想,用辩护者的角度想一想。A的辩护可以是,既然C是渴死的,那么说明C没有喝到A下的毒,那又何来A毒死C这一说?B的辩护可以是,A下毒在先,B的动作的实质结果是没让C喝到下过毒的水(把下过毒的水倒掉总不是什么坏事吧),反倒是B的所作所为延缓了C的死亡(中毒死总比渴死快)。 很多事情我们都以为是有因果关系的,那些没有因果关系的事情通常人们还要编出一个“因果报应”的理论来寻求内心的平安。老百姓受不了没有“好心有好报”的基本设定,治理国家的法律更是必须用一些设定好的规则来评判罪行。所以《The Escape Artist》里面的这些剧情的发生,自然就很顺理成章了。但是实际上,因果的逻辑关系似乎比我们想像得要复杂得多,或许复杂到无法用逻辑来做合理的推断和解释。那此时又该怎么办呢? PS:David Tennant今年好高产啊,而且质量都相当高!《Broadchurch》、Doctor Who 50周年、《The Escape Artist》,接下来还要去演美版的《Broadchurch》。所以Matt Smith离开(对他本人而言)也未必是坏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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