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人 Twelve Angry Men 2015.9.2 上海话剧艺术中心 这是我第二次看话剧《12个人》。我上一次的关注点在故事的发展是如何从1个人认为无罪到12个人全部认为无罪,而这一次观看话剧的点要更meta一点。可能这就是为什么,在上一次看的时候我会觉得故事节奏稍微有一点慢,而这一次我在看话剧的过程中一直在想的问题并不是其他几个人是怎么被说服的而是为什么他们会被说服,在话剧快要结束的时候我想的是这种”陪审团一致认定才有有效结果”和”有合理怀疑点即认定无罪”这两条法律规则的合理性,因为我自己的一些脑补反而觉得这出话剧还蛮干练简短的。 我觉得很神奇的一个地方是,在所谓同样的证据摆在眼前的前提下,为什么人们会做出不同的判断,甚至是相互矛盾的判断。同样神奇的是,为什么在不同的判断之后,大家通过一段时间的讨论(争执)会改变自己之前的判断,而在此期间那些证据没有任何变化。我本来单纯地以为这两件事情都是不合理的,我相信也是基于同样的原因会有需要全部陪审团达成一致意见的要求,因为在给出一定的已知条件之后理应得到唯一的真或假的结果。这部话剧在一开始的时候就挑战了这样的逻辑思维,但是很讽刺的是在最后标志着挑战成功的就是另一种形式的顺从这一逻辑。 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的话,可能问题并不在于从证据到结论的逻辑推理,而仅仅在于对证据/前提的存在的可使用程度。在这个问题上,时间就起了很大的作用,同时也是必须的。我的意思是,1+1=2这个等式是否成立本身和时间无关,但是一个人类要从而1+1推导出来是2这是一个需要时间的过程,其中包括了对1和1的认识和理解,所以讨论和辩论会改变一个人的结论。通过几个小时的辩论,一个人可以发现自己原来对之前那些前提的认识是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的,那么自然就会做出不一样的结论。那么,错的并不是由前提得出的结论,而在于没有正确或者完全理解前提而推结论这个动作本身。巧妙的是,投票一个被告有罪需要一个完整的推断过程,而投票一个被告无罪只需要一个合理的怀疑,而任何一个对前提无法做到的充分完美的理解和认识可以造成一种合理的怀疑。 我们可以得到的规律似乎是,当你想要肯定一个推理过程是相当苦难的,因为你需要保证所有一切的前提都是100%完美被认识理解的,但是要做到这一点几乎不可能;而当你要不肯定一个推理的过程相当简单,因为总有那么一个或者多个前提是没有被100%完美认识理解的。但是如果把这件事情再提高一个层面,当重新审视所有前提发现有疑点的时候,我们如何才能判断这个疑点是一个合理的怀疑呢?这又变成了一个要肯定某个推理过程的动作。 再把思路回到最开始的那个被挑战被推翻又被遵从的逻辑,为什么法律规定需要所有的陪审员都达成一致的意见才有效,而最高法庭的几位大法官还可以持有各种不同的针锋相对的观点最后以多数制获胜呢?制定规则的规则由谁来制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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